中央地质勘探基金的运作

5438年6月+2006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后,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密切配合,筹建基金管理机构,同步启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2007年6月,《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确立了地质勘查基金运行管理体制的总体框架,落实启动资金20亿元。同年6月5438+065438+10月,启动第一批126试点,勘查投入5.7亿元。项目实施总体顺利,取得了一批良好的找矿发现。特别是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田项目,预计提交煤炭资源近200亿吨,将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能源基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在项目组织实施稳步推进的同时,在完善地勘资金运行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在项目招投标、监管、权利处置等方面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同时开展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研究”、“国家出资勘查矿业权管理研究”、“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研究”、“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参与国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政策研究”等6个研究课题,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并逐步完善。

目前,基金管理机构人员基本到位,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机构运行总体平稳,责任任务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自2006年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设立以来,已有26个省(区、市)设立了省级地质勘查基金。2011年,国家地勘基金总投入达到85亿元,占全国固体矿产勘查财政投入的86.30%。两级地勘基金已成为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的主要部分,成为我国化解矿产勘查风险、激活商业性矿产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重要推动力。

在操作上,中央地勘基金重点投资非油气能源矿产和国家急需的重要金属矿产,适当考虑稀土等优势矿产进行保护性开采;省级地质找矿资金的投入方向以矿产资源勘查为主,同时投入相应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勘查的矿种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紧缺、数量较大的重要矿种和地方优势特色。实施中,为使两级基金在找矿突破中形成合力,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在全面总结此前探索的两级基金对接经验的基础上,向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提出了两级基金协调联动的思路,得到了两部门的大力支持。2011110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央地勘基金与省级地勘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两基金投资重点不同、投资方向相互衔接的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找矿效果,两地勘基金先后产生了一批重大找矿成果。其中,中央地勘基金大营铀矿的发现,打破了我国没有世界级大型铀矿的局面;新疆坡北镍矿勘查取得重大突破,为激励社会资金投资矿产勘查树立了典范。当年省地勘基金新发现矿床94处,其中大型矿床35处,中型矿床3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