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主要专业成果如何申报?

专业工作成果,包括主要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工作总结、起草的重要文件、讲话、能体现组织领导的实践材料、获奖情况等。

政工师是指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并进行资格复审。

在评价中,既要重视学历、资历和著作,又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业绩,特别强调对参加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的严格要求,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做出正确的评价。参加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聘,单位必须对其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业绩作出书面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