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版面费,最后校对后会被编辑取消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刊将收回稿件:

一是稿件已被录用,作者已支付出版费但尚未出版(包括网络出版和纸质出版)。编辑部发现作者有学术不端、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或其他需要撤稿情形的,予以撤稿。支付的版面费将作为期刊编辑过程的报酬,并通知单位科教管理部门;情节严重并给本刊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作者相应责任,包括经济赔偿,本刊3年内不接受其署名(不限于第一作者)的论文。

二、如果稿件已经发表(包括网络出版和纸质出版),编辑部将在官网和本刊最新一期刊登相应稿件的“撤稿声明”,并将“撤稿声明”提交给相关数据库采集机构,收回稿件的所有数据信息。

如果作者或作者所在单位在发表前主动申请撤稿,申请人必须说明撤稿理由。第一作者申请撤稿的,申请书须附有文章所有作者的亲笔签名,并须提交所有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作者单位申请撤稿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全体作者亲笔签名。编辑部会根据撤稿原因是否客观,文章处理得如何,收取一定的费用。

如果由于作者原因,稿件在本刊已被撤稿两次,本刊今后三年不接受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记者的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