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多年后心碎,因为你想起了我。

她涂着鲜艳的口红,扎着高高的马尾辫,提着沉重的行李箱走下楼梯。

四年后,告别的不仅仅是这所学校,还有一段不了了之的感情。

当她提着满满的行李踏进这所陌生的学校时,一眼就看到了穿着志愿者服装的他。说起来,除了身高,似乎没有其他突出的优点。

“你好,女生宿舍怎么走?"

跟我来。他接过她手里的东西,笑着露出两颗虎牙。

接下来零零碎碎的杂事,多亏了他,一切都进行得那么顺利。

很多事情可能都是注定的,这就成就了后来的故事。

不久,他们第二次见面,是在学校文学社的新人见面会上。那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他正在宣扬欢迎新人加入俱乐部当会长的消息。当她的目光扫过来的时候,她确信他正在看着她。

活动结束,她在文学社的群里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三言两语聊了起来。她得知他叫陆帆,她也很惊讶他一个字就说出了她的名字。他说,报到第一天在宿舍楼下签名的时候就想起来了。处女座男生很吓人。

后来他们经常聊天,很投机。不出所料,他向她表白了。

这是她的初恋,她用最纯粹的心对待这份感情。

他对她也很好。这种好怎么形容?

大概她的舍友们都认识他,他会每天帮她们跑到学校门口拿快递,每天去西门或者食堂买想要的午饭,趁热送到宿舍楼下。

他脾气很好。每次她来例假,他都有感觉。他不会只说多喝热水。他会买红糖甚至卫生巾偷偷递给她。老板娘问他是不是给他女朋友买的,脸涨得通红。

有一天,她的室友问她:“说真的,你不害怕未来吗?”

“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未来。”

室友调侃她,“啧啧啧,我什么时候能吃你的喜糖!我想当伴娘,不要一分钱!”

“看你的小出息。”

“我告诉你,这么好的男朋友,你不珍惜迟早被抢。”

"我和他在一起很自在。"她的嘴角微微上扬。

他第一次带她见朋友是在ktv。他们两个最后到达。他握着她的手,微笑着。她紧张的手心全是冷汗,他握得更紧了。

“二哥,二嫂,你们终于来了。”

“哎哟,帆帆为了女朋友差点忘了他哥哥。来,来,好酒。”

他默默地向她介绍了一遍,那个叫我二哥的是江凯,坐在他旁边的那个女孩,是他追的,是学校舞蹈队的,好像叫...叶璇。

“跳舞腿好粗。”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她

他尴尬地笑了笑。

蒋凯坐在他旁边。“二嫂真漂亮。难怪二哥最近看起来很累,晚上没睡好!”

真可怜,她明明什么都听到了,还得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他开始唱《仲夏的果实》,她正在犹豫是否加入合唱,这时叶璇抢走了麦克风。合唱非常优美,协调得非常好。她坐在那里不停地喝酒。

他温柔地对她说:“这姑娘唱得真好。如果她去参加校园十大歌手,前三名里肯定有一个。”

“嗯。”她又打开了一瓶啤酒。

她酒量不好,而且开始晕了。他把她的头靠在他的肩上,又开始唱歌。

恍惚中,她听到蒋凯对他说:二哥,你一进门,叶璇就说你比我帅多了。嘿。

他只是笑笑。轻轻摸了摸她的脸。

已经两三年了,夏天匆匆而过。

她大三,他大四。他们在学校北门外合住一间宿舍。房子虽小,但很温暖。

在分享的时间里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她拉肚子,五分钟上一次厕所,整个人几乎虚脱,脸色苍白。他告诉她,你躺下,我给你买些药。

那是一个雨夜,她痛苦地蜷缩在床下,出了一身冷汗。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回来了,裤子下滴着水。

“我跑了三家药店,大雨过后都没有生意,都关门了。”他气喘吁吁。

“哦,没事,那就算了。我就忍着吧。”

过了几分钟,“起来喝药。”

“你不是买药了吗?”

“我在第四家药店买的。刚要关门,我就冲进来了。”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真的遇到了对的人,遇到了那个想在一起一辈子的人。

她能做一手好菜,最擅长做汤。大三几乎没有课,她有空就按照菜谱尝试新菜。

他忙着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每天熬夜到凌晨两三点,她陪着他。

她每天晚上都给他煮粥,既营养又暖胃。她喜欢看他安静的坐着写论文,说认真的男生最帅也不是没有道理。

那一年,他们手牵手走过很多地方。她喜欢写作,他喜欢旅行,她一边和他旅行一边写游记。他总是嘲笑她的做作,写游记的时候她都能哭出来。她说,光是想想一路上的点点滴滴,就足以让她感动。

65438+2月初,成功接到一家公司的聘用,工资不高,但离学校近,吃住都很足。

他搬到公司后,他们撤回了北门的合租宿舍。

她时不时去他宿舍,两个人挤在一张小床上。他从不觉得无聊,就买了一床大被子,经常半夜给她掖被子角。事实上,她能感觉到。

她在博客中写道:安全感不一定在两个人靠得很近的时候就存在,但是当你不经意间对她好的时候,你可以不一定让她知道。

高三那年,发生了很多事情。包括她在他宿舍衣柜里发现了一条女士内裤。

她只是默默地,悄悄地把它扔了。

她相信他的眼睛。一个人的眼睛不会说谎。她也相信,他们四年的感情,四年的陪伴,怎么可能改变。

那年寒假,他像往常一样回家过年。而她偷偷买了同一节车厢的火车票,想给他一个惊喜。她一直静静的坐在他身后不远处,就算静静的看着他,也是幸福的。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但他开始打电话。内容模棱两可,让她觉得麻木,甚至为他感到羞耻。她走到他身边,看到手机上的纸条,心一紧。

毕竟是她爱的人,她什么都可以怪他。

火车到了一个叫池州的站,她下了站。她微笑着向窗外的他挥手,做了个再见的嘴型。

她知道他们四年的关系结束了。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是叶璇,尽管她不想知道。

她很喜欢丁咚的《我爱他》,里面有句歌词是这样说的:如果还有遗憾/那是离别的日子/我的眼泪止不住/那天回来我就不哭/让他知道我可以好好的。

她还有一个惊喜要告诉他。她已经和当地的一个文学社团签了合同,离他工作的公司不远。她对未来充满信心。

离校上班那天,她扎了一个多年没扎的马尾,化了淡妆,却涂了鲜艳的口红。在她的办公室写这篇报道。

故事的结尾,我可以用不那么沉重的语气,转回这个不那么沉重的故事的第一个人。

我室友曾经问过我,你恨他吗?

我说我看过一部小说,里面男主角出轨了,女主角拍婚纱照的时候送了他一句祝福:祝你多年后心碎,因为你想起了我。

有一次我开玩笑的跟他说,我把这个祝福送给你,以防你以后出轨。没想到玩笑成真,祝福却不会成真。

因为当你真的爱一个人的时候,不管他是怎么离开你的,你还是会发自内心的真心祝福他幸福,哪怕这种幸福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