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描述模拟联合国的过程。

1,点名

会议开始后,总统助理(有人称之为会议秘书)会先点名。一般来说,按照国家全称首字母的英文顺序,总统助理或秘书长指向国家名称,国家代表举起国家牌表示出席,回答“to”,然后总统助理或秘书长回应说“某国代表出席”。

各点统计完毕后,助理主席或秘书长将在本次会议上宣布应出席国家数、实际出席国家数、缺席人数、三分之二多数、半数(简单多数)、20%人数。只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国出席,会议才能正常进行。

2、确定题目

在点名环节之后,主席将询问是否有任何问题或动议。代表需要首先讨论议题A或B,以便开始确定议题的环节。如果本次会议议题超过1个(一般为两个),代表们将通过辩论和投票决定首先讨论的议题。

在确定议题阶段,主席将从赞成先讨论议题A和议题B的国家中随机抽取同等数量的代表,建立临时发言名单,逐一发言。先说明选择讨论这个话题的原因和动机,发言时间为90秒。每六名代表发言完毕后,主席将询问是否有代表希望动议结束辩论。如果动议未获通过或没有动议,发言者名单将继续。如果动议通过,将进行投票表决。在结束辩论的议案获得通过之前,本阶段的辩论不会结束,然后进行议题表决。投票原则是简单多数,即50%+1。

3.列出发言者名单

题目确定后,正式辩论开始。主席会要求需要发言的代表举起国家牌,随机点国名。代表们发言的顺序就是主席点名的顺序。当代表们听到他们的国家被叫到,他们会放下国家牌。每个代表的初始发言时间为120秒,可以通过动议进行更改。代表们可以在大屏幕上看到发言人名单。

如果您需要额外的发言机会(该国的名称不在发言名单上或已经发言完毕),您可以向讲台发送意向书,要求将其代表国家添加到发言名单中,主席将在发言名单的末尾添加该国的名称。如果一名代表尚未在发言者名单上发言,在他发言之前不能再有机会。一旦发言者名单上的所有国家都已发言,并且没有其他代表发言,会议将直接进入表决阶段。

发言名单确定后,代表们按名单顺序逐一上前发言,每位代表发言2分钟(视情况而定)。主席会在适当的时候提醒代表们时间。一个国家只有一个代表,有两个代表(一个国家有一两个代表)可以上台发言。如果通话时间小于2分钟(规定时间),剩余时间大于10秒,则时间可以转到其他国家。如果剩余时间在10秒以内,则不需要转移。

异化有几种情况:第一,异化为董事长,相当于放弃时间;二是转其他代表,国家不能二次转;三是转入提问,想提问的国家挂牌子,大会主席决定提问国家(提问时间不计入代表发言时间);四是转评论,大会主席决定国家发言。

注意是不允许二次转让的,即被转让国代表不能将其剩余时间再次转让给其他国家。

4.提出动议和问题

大会期间,一国代表在正式辩论中发言完毕,主席会问“有没有动议或问题”,想带着问题或动议发言的代表可以举国家牌。

问题不需要投票,主要包括三类问题。

第一,程序问题。当会议进程与既定规则不一致时,代表们可以提出程序问题,并向主席提问。这个问题可以在大会上随时提出(发言人可以被打断),有优先权。

二是咨询性问题。当代表们不清楚大会的程序和规则时,他们可以提出这个问题,主席将予以解释。

第三,个人特权问题。当代表有合理的个人需求时,比如会议室太冷,投影不清晰,可以提出个人特权的问题。

动议需要投票表决。除质询外,代表的所有行动都必须提交大会。一般动议需要简单多数(50%+1),结束辩论的动议需要三分之二多数。投标时不能放弃所有动议。议案的内容包括:

一是动议改变发言时间,代表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动议延长或缩短发言时间。

第二,动议暂时中止正式辩论,进行非正式辩论。当代表们认为有必要在会议上就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或私下的多方面磋商时,可以提出这样的动议。非正式辩论分为:有主持的核心磋商和无主持的核心磋商(也称自由磋商)。

第三,动议结束辩论。当代表们认为决议草案已经得到充分讨论时,他们可以动议结束辩论,并以唱名方式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这项动议需要三分之二的票数才能通过。代表们在提出动议时应该谨慎。

5.意图条款

代表与其他代表和主席交流意图的笔记应由组委会准备或带来。没有固定格式,但你必须写清楚“来自某国”和“致某国/主席”。你可以随时和其他代表协商游说,也可以请主席发言,查阅议程或者提出自己的想法。总之,意向条款在大会中很重要,很多问题都是通过意向条款私下解决的。

同时,如果能自己创作意图,比如画国旗、国名、问候语等。,或者提前,你会给其他代表留下好印象。?

在每一位代表在正式辩论中发言完毕后,主席将面对听众,询问是否有任何动议或问题。如果你觉得当前的代表们最关心哪个话题,最想讨论哪个话题,你可以就这个话题发起一个非正式的辩论。?

6.非正式辩论。

代表可以提出协商议案,包括两种:

一是主持核心磋商。所谓核心磋商,顾名思义就是主席在会议上主持某个议题的磋商。代表在提出此类动议时,必须说明以下几点:谁提出的,议题是什么,总时长和每位代表的发言时长。届时,主席会在固定时间随机点出拿着标语牌的代表发言,一个人发言后再指向下一个。剩余时间不能转移。每位代表应围绕确定的主题发言,也可以对之前代表的发言进行评论。

主持核心协商是灵活的,代表们只要认为有必要讨论具体议题,可以随时提出,所以大部分问题都在这个环节解决。每次主持核心磋商的主要机构基本上构成了决议草案的大框架,工作文件的内容基本上是与主席的几次重要核心磋商的总结。因此,每一次会议都应穿插许多主办的核心磋商。

代表们应注意在每次提出托管核心咨询之前积极利用意向书的支持,以提高托管核心咨询的通过率。

二、自由协商:申请国代表提出总时间,代表可自由协商,无固定话题。

代表在提出此类动议时,必须说明以下几点:由谁提出和总的持续时间。届时,大会将暂时休会,代表们可以离开自己的座位在会议厅自由讨论、游说和撰写文件。当代表们觉得会议进程缓慢或者不了解某一方的立场,或者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些细节,比如决议草案的简明性和具体内容,想和更多的代表深入交流时,可以提出申请。会中和会后的自由协商非常重要。代表们必须充分利用这段时间,积极参与讨论,听取各方立场。当然,如果时间紧迫,有些内容也可以在不占用发布会时间的情况下,通过签订意向书或私下协商的方式进行。

在每一位代表在正式辩论中发言完毕后,主席将面对听众,询问是否有任何动议或问题。如果你觉得当前的代表们最关心哪个话题,最想讨论哪个话题,你可以就这个话题发起一个非正式的辩论。

7.模拟联合国会议的大多数步骤都需要所有代表投票,包括对程序的投票和对会议文件的投票。

对程序进行表决时,所有代表都必须投票,不能弃权。如果此时有代表缺席,只要出席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就不影响表决。一般情况下,建议不要中途缺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议案表决程序如下:下一位代表当场提出议案后,主席可以询问是否同意。这时候当场同意动议的代表可以举个牌子,主席随机点个牌子。如果此时没有代表举牌,该动议将被视为未通过。之后,主席可以在场外询问是否有类似的动议,然后一起表决,以节省时间。表决应按提出动议的先后顺序进行。

8.根据辩论的进展,代表们依次提交了会议文件:工作文件、决议草案和修正案。其中,决议草案和不友好的修正案非常重要,需要进行表决。

当代表们认为讨论决议草案和修正案的时机已经成熟时,他们可以动议结束辩论并进行表决。这项动议只有得到三分之二的同意才能通过。辩论结束后,委员会进入会议文件表决阶段,进行“点名”:秘书长按国家英文字母顺序逐一点名,被叫到的国家回答“赞成”、“反对”或“弃权”。按照提交的顺序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在对每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之前,我们应该首先对其不友好的修正案进行表决。修正案和决议草案都需要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才能通过。在一项决议草案获得通过后,其余的决议草案将不付诸表决。通过的决议草案将成为本次会议的成果(称为决议)予以公布。一旦草案通过,产生决议,这个话题的讨论就结束了,进入下一个话题的讨论。

扩展数据:

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

在国际会议中,善于运用议事规则可以帮助你事半功倍。出席联合国会议的所有代表都将不遗余力地维护其国家、集团或组织的利益,但他们必须在议事规则的范围内行事,而不是为所欲为。

各种国际机构和会议的议事规则会有所不同,但都会包括一些核心内容。这些内容包括:

一.会议的组织

如果每年召开几次会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期,是否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特别会议。

二。会议议程

如果由谁负责起草会议议程,在会议开始前多长时间提交给所有成员国,应该列入议程的项目,以及谁有权要求对议程进行修改和补充,以及分委会讨论的议程项目等等。

三。代表和全权证书

规定了一个国家可以派出若干名代表、副代表和顾问,以及全权代表的要求。

四。选举主席团成员

规定会议主席团的组成、职权、任期和选举。主席团一般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报告员一人。此外,每个小组委员会都有一名报告员,负责总结小组委员会的讨论并向大会报告。候选人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由一名副主席兼任。

动词 (verb的缩写)会议的附属机构

规定本机构在会中和会后可以设立的分委员会和下属机构。

不及物动词关于秘书处

规定秘书长秘书处工作人员的组成、职责、权力和要求。

七、官方语言和工作语言

具体说明会议将使用的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包括提供的口译和笔译服务。官方语言是指代表有权在会议中使用的语言。联合国的官方语言是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英语和法语是工作语言。

会议的所有文件都必须翻译成正式语文。所有决议草案还必须翻译成所有正式语文,并在一定时间内分发给与会成员,否则可能无法付诸表决。

一个国家的代表可以在会上用任何一种官方语言发言,同声传译必须翻译成所有其他官方语言。如果一个国家的代表想用一种官方语言以外的语言发言,他必须负责将其翻译成一种官方语言。在联合国会议上,德国、日本和其他国家的代表使用他们的母语发言,他们自己的国家提供口译员将他们自己的语言翻译成联合国的正式语文之一。

会议记录只有工作语文文本,如果代表要求,会议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必须翻译成正式语文。会议有时仅在磋商期间使用工作语言。

八。公开和非公开会议

规定会议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情况下可以公开或秘密举行。

九。关于会议纪要

指定会议记录的负责人、记录的法律地位、存储和使用等。

十.议事规则的修正

规定可修订议事规则或暂时中止适用议事规则的情况和程序。

参考资料:

模拟联合国-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