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如何写政策和建议?

文件中政策和建议:

第一,理想情况下,政策建议是基于实证结果来写的,但是弟弟提出的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太干巴巴了,我写不出三五句话。

其次,查阅了其他毕业论文,发现有些大牛可以绕过实证结果,写出几万字的政策建议。要说这些政策建议与实证结果无关,其实有一点关系,但真的关系不大。

一般来说都是次好,参考题目和自己的文章有关。即使他们的政策建议与你论文的实证结果无关,你也可以用几句话把他们强行凑拢。难点在于如何圆。仅凭一己之力,凭空提出政策建议,太难了。

“政策建议”是本文研究结论的直接应用和逻辑延伸。

“政策建议”是根据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提出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对策。这种对策是论文研究结论的自然直接延伸,是理论研究结论应用于具体问题时推断出的结果,与论文的理论研究结论在逻辑上是一脉相承的。必须根据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建议。

有些研究生在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之前,已经思考过政策建议,在论文开题报告中提出了几条甚至近20条政策建议。我们还没有研究这个问题,怎么提建议解决呢?这显然违背了学术研究的逻辑。还有一些导师脑子里已经有了自己的政策思路,希望自己的研究生做论文来论证。不管这个命题是否合理,学生已经先入为主地认为这个政策建议是正确的,然后再去做论文的研究工作,这实际上是扭曲了学术研究。

我们经常发现,学位论文的政策建议在逻辑推理上存在问题。很多研究生脱离自己的研究成果去找政策建议,脱离了理论研究,整个学位论文无法保持逻辑一致性。举个常见的例子。在经济研究中,一般的假设是“人是理性的”,几乎所有借助于经济分析方法的社会科学研究都以这一假设为基本前提。“理性人假设”认为人的理性是平等的、不变的。在这类研究中,省略了对人的内心世界的考察,不考察情感、道德等因素。基于“理性人假设”的研究,人们的“偏好”被认为是稳定的,人们的行为被认为是理性选择的结果。人的行为的差异和变化是由外部约束的差异和变化引起的。这类研究所能提出的政策建议范围仅限于改变制度、物质、技术的约束,不能提出改变人们主观认识、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的建议。而有些研究生用经济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却提出了“改变人们的观念”、“提高思想认识”等对策。也许有些建议可能是正确可行的,但从逻辑上来说,这个建议无法从论文的研究结论中推导出来,所以不应该出现在论文中。

学位论文必须以研究中发现的规律和论文中建立的因果关系为基础,寻找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对策。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都能得出因果关系的结论,所有的研究都真正证实了规律的存在。社会科学研究包括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方法;定量和定性方法都可以使用。定量研究包括因果关系研究和相关性研究,对应的结论分别是因果关系和相关性。相关性的研究并不能证实因果关系的存在。探索性研究只是对社会现象背后规律的初步探索,并没有达到对规律的准确认识。案例分析不能作为因果关系检验的手段,仅凭案例分析不能得出肯定的因果关系结论。因此,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技术,得出的结论类型是不同的,相应的政策建议的类型和肯定也是不同的。这一点应该在论文中加以准确的区分和解释。比如根据探索性研究的结论,只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法也可能不恰当,需要详细说明的是,论文只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可能”和“潜在”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