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团伙心理_论青少年心理健康
论青少年团伙犯罪心理——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行为的特点及心理因素
摘要:团伙犯罪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也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新课题。青少年团伙犯罪是一种群体活动,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心理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团伙犯罪;行为特征;心理因素
20世纪70年代,公安司法人员针对当时我国青少年团伙犯罪急剧上升的情况,提出了以下建议。帮派犯罪?这个概念。这在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和司法实践中经常使用,但尚未构成严格的刑法术语。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未成年犯通过相互交流而共同实施的以松散的和解结构为特征的犯罪行为。
青少年团伙犯罪不同于单一犯罪。是多人参与,采取团伙行动的共同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反复作案,更容易达到犯罪目的,获得更大的犯罪?受益?,具有不善于隐蔽的特点,更有利于侦破刑事案件。少年犯容易结伙,兴趣爱好容易一致。在群体或小群体中,他们会和那些有不良行为的人一起很快被感染和影响。他们思想上一拍即合,加以矫正,逐渐形成犯罪团伙;团伙中互相学习、互相模仿,以老带少,以旧带新,以致团伙犯罪迅速发展。
青少年团伙犯罪虽然有群体凝聚力,但容易冲动,无拘无束,在作案过程中一般很少有预谋和策划。往往只要有人一个想法、一个动作或一句话,就很可能一哄而起,大打出手,大抢特抢,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冒险行为特征。在一个犯罪团伙中,成员之间可以互相刺激,通过比较展示自己的能力,从而敢于冒险,可以干出平时不敢干的、别人意想不到的重大或恶性案件。还因为?责任的分散?并且相信?伙计,忠诚?从心理上来说,参与犯罪活动的个体往往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面目,但不容易被人认出或发现进而暴露,受到惩罚的机会也较少,所以团伙犯罪中的个体可以不用担心自己行为的后果。如果犯罪团伙成员单独行动,有些案件根本不可能发生。在犯罪团伙中,个人通常会忽略自己?责任?,往往是提高犯罪团伙成员冒险性的理由。
虽然青少年团伙犯罪具有盲目性的特点,但并不意味着连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行为都是盲目的。在* * * *意识形态的支配下,他胆大妄为,不计后果,任劳任怨,残酷无情,表现出野蛮残忍的特征。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有较长的作案历史,有一定的犯罪经验,内部组织严密。领导和骨干成员也是罪犯,有的是惯犯,有的是惯犯,一般都有很深的恶习。长期的犯罪活动使他们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犯罪手段残忍,行为野蛮。在团伙犯罪中,他们经常实施恶性暴力行为,他们经常杀人。有的虽然年轻,却吸收了许多凶残的犯罪手段,敢于搞大案,不仅抢劫财物,还杀人;不仅强奸妇女,还对她们进行残忍的摧残和折磨,甚至杀害受害者并将其肢解。
青少年犯罪也具有腐蚀性和传染性。一些青少年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弱点,容易受到犯罪的影响,也容易学习和模仿,当青少年团伙犯罪中有女性时。他们一个人吗?下水吗?,很快就会拉拢腐蚀很多人。一些女青少年一旦被腐化、被欺骗,不仅身体被摧残,更重要的是思想被毒害,伦理道德沦丧,生活作风颓废颓废,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堕落后,经常诈骗其他青少年,* * *财物或组织卖淫,具有腐蚀性、传染性,对社会危害极大。
青少年团伙犯罪有很多心理因素。犯罪团伙一旦形成,就会在团伙成员心理产生归属感。这种群体意识也意味着个体属于一个帮派,自愿按照帮派的意志行动。他们一方面降低和丧失原有的分析判断能力,排斥与帮会意志相抵触的思想,尤其是那些正统的家庭和社会教育;另一方面,帮派的凝聚力大大增强,帮派成员对自己的利益、观念、价值观、行为方式有了越来越统一的认识。这是对帮派成员的一种心理压力,让帮派成员在心理上很难不服从帮派。即使这个成员对一个犯罪动议有自己的看法,他也可能在群体意识的压力下放弃原来的看法而服从帮派行动。
在团伙犯罪活动中,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往往是那些拥有最多?能力?人,处于权威地位。权威人物一旦确定,就会有巨大的号召力,一般成员都会自动放弃独立意志,无条件接受权威的指挥。在团伙犯罪中,因为每个成员的利益,往往会产生一种团结服从的愿望,对犯罪团伙都有一种利益。责任?然后呢。责任感?这种对权威的服从,不仅使每一个成员对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绝对服从,而且在犯罪活动中敢于冒险,有时甚至不惜牺牲?牺牲自己?保护犯罪团伙的头目。
在帮派犯罪中有一种常见的情感共鸣效应。情感的交感效应不仅能激发尚未形成犯罪动机者的犯罪冲动,也能恶化已经形成犯罪动机者的犯罪心理结构。比如足球场看台上的观众形成一种狂热后,只要有一个人向球场跺脚或者扔汽水瓶,就会引起激动的人群同样的反应。所以情绪的交感效应会导致帮派中行为动机和行为目标的一致性。团伙犯罪中的情感共鸣效应会大大增强团伙犯罪的危害性,导致团伙犯罪的倍增效应。
在犯罪团伙的不良风气中,团伙成员强烈的自我展示欲望往往会畸形膨胀。一方面,他们自我展示的欲望极其强烈。如果他们在某个时间地点不表现出自己的存在,心理就会不平衡。另一方面,展示的内容多是丑陋、原始、野蛮,而不是良心。所以犯罪团伙中个体自我展示欲望的极度膨胀,往往会让他们做出极具破坏性的事情,比如在女性面前展示。
我是男性化的,但是我招惹是非,打架。犯罪团伙成员中存在变态的自我展示心理,使犯罪的手段和数量相互攀比,造成犯罪心理的恶性发展。
青少年无法有效处理青春期面临的矛盾和挫折,因此容易产生失望、悲观等消极心理,进而产生强烈的补偿和赔偿需求。在犯罪团伙中,成员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容易满足彼此对报酬的心理需求,为犯罪团伙的巩固和发展奠定心理和情感基础。当团伙犯罪被挫败或打击后,成员间的补偿心理得不到满足,犯罪分子可能会更加疯狂地报复,或者侵害无辜的对象,以此来寻求发泄的心理?赔偿?。
[参考文献]
【1】梅传强。犯罪心理学[M]。法律出版社,2003年。
[2]康淑华,向泽轩。少年法新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3]邱·。犯罪与司法心理学[M]。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蔡,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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