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富民治村”的利与弊
富人群体的先赋特征和后赋资源使他们更容易成为村庄治理的主体。
从实际案例来看,较早发轫于东南沿海省份的“富民治村”已经成为中国农村政治实践的一大趋势。在地方政府和富人迎合的双向互动下,这种趋势还会继续加强。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富人治村”现象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
从历史角度看,“富人治村”延续了吸收精英的国家治理思路。无论是传统社会的乡绅如何管理村庄,还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基层政权如何吸收劳动力骨干,不变的是村庄治理主体变化背后的国家治理策略和精英合作。在村* * *轻松生活,文化精英和社会精英逐渐淡出政治舞台后,经济精英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富人群体走上了“前台”。
“富人治村”的第一个前提是富人群体的出现。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和竞争性,使得一些能力强、抓住机遇的农民成为先富群体。可以说,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富人治村”提供了人力储备,而国家对个人追求财富的认可和支持,以及村民自治实践中对村委会成员资格要求的放宽,则在制度上为富人群体进入村庄政治打开了通道。从大概率来说,能致富的村民一般能力强,资源丰富。在村民自治实践中,他们当选的概率明显高于普通村民。
富人群体的前赋特性和后赋资源更容易成为村庄治理的主体。一个合格的村委会领导应该具备的治理资源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制度资源,包括制度认同和制度委托的资源配置权力;第二,作为村成员的身份资源,他们的地方性知识和与村成员的友谊本身就是“熟悉”的资源;第三,个人资源,包括经济资源、声望资源和个人能力。比如,很多下乡工作的干部难以取得实效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村官的身份资源,个人资源千差万别。富人群体的优势在于,除了首先对村庄的熟悉,与村民的亲属关系网,以及后续的个人资源和支配权力,还有村庄本身的成员资格。富人的个人能力和经济资源使得他们在竞选村委会时更容易获得乡政府和普通村民的认可。
富人参与村庄治理的四种动机
从富人群体本身来看,获得经济精英地位后,寻求更大的发展,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强化了他们参政的动力。富人参与村庄治理的动机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发展型的,希望将村干部的身份转化为社会资本,获得更多的政策信息资源,并以这种政治身份构建更深的人脉网络;第二种是逐利型,希望在国家资源注入农村时,利用村干部的有利地位获取各种有利资源;第三类是心理满足,希望通过村干部的身份提升个人社会声望,获得心理满足;第四类是农村感伤型。真正有农村情怀的有钱人,希望反哺农村,利用村委会这个平台,为村民谋发展谋福祉。可以说,无论是哪种动机,富人群体(尤其是在农村经营的新富阶层)参政的动力都在不断增强。
基层治理目标的转变促使富人走上了乡村治理的舞台。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从“学习”转变为“服务”后,基层治理的目标也从重在维稳转变为求发展。基层政权资源有限,治理能力弱,往往会出现“缺钱”的现象,“富人治村”可以利用自己的个人资源弥补治理的不足。富人参政既符合基层治理的目标,也客观上降低了治理成本。总之,基层治理目标的转变和自身资源的短缺使得乡镇政府战略性地选择富人群体作为村干部,实现各种行政和治理目标的策略将富人群体推进到了村庄治理阶段。
“富人治村”容易出现村庄治理“表面有效”和私有化的隐患,导致权力资本化和治理内卷化。
首先,“富人治村”容易导致基层民主的萎缩。作为村干部,富人群体最直接的效应是公共政治资源向经济精英集中,这给了他们建构新的村庄政治伦理的机会。在村集体资产薄弱、项目融资困难的情况下,“村干部出钱办事”成了政治正确。当“以私益公”的道德门槛和不断上升的经济门槛成为参与村政的地方性知识,当选的标准就会大大提高,普通村民就会被挡在村政之外。这种对普通村民的政治排斥会挤压村庄的公共治理空间,导致基层治理缺乏代表性,基层民主萎缩。
其次,“富人治村”容易产生“表面效用”和村庄治理的私有化。评价村庄治理有效性的主要标准是有效治理,有效治理包括底线治理和高层次发展。有效治理的底线标准是村庄能够形成自己的秩序,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有效治理的更高要求是实现村庄的发展。在公共产品供给中,富人的个人捐赠和竞品有利于地方发展,但不具备整体积极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富人集团对大多数村庄的治理只是“表面有效”,更严重的隐患是村庄治理的私有化。比如“富人治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村庄的公共性,增强了治理的私人性。
最后,“富人治村”容易导致权力资本化和治理内卷化。在政治精英身份的保护下,富人群体完成了从经济精英到复合型公共权力角色的转变。客观来说,乡镇政府对有钱的村干部依赖程度高,监督动力不足。在普通村民被排斥参与的村庄政治环境中,能力强的富裕村干部在面对无穷无尽的资源时,容易出现权力异化。比如,生活面向外的富裕村干部在承接国家资源时,难以精准满足村公的需求,甚至可能出现截留、垄断国家资源等问题,造成基层治理的内卷化困境。此外,富裕村干部生活的外向性和权力的异化容易导致“浮动村治”现象,无法为村民提供科学有效的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
引导和规范“富人治村”,需要在利用富人视野和个人能力的基础上,加强对富人村干部的培训。
当前应尊重“富人治村”的既定现实,利用和顺应这一趋势,引导富人群体更好地为村政服务。在利用富裕群体的洞察力和个人能力的基础上,加强对富裕村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在提高政治素养、增强执政能力的同时,合理安排培训学习,发挥富裕村干部的优势。
随着传统文化网络的松动,有钱的村干部不可能像过去的地方精英那样被地方道德规范所束缚。所以要加强监督,扎紧制度的笼子,控制“任性”的权力。要通过制度规范,防止截留、滥用国家资源,防止权力资本化、黑变质。要建立健全基层村务监督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村干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要压实乡镇党委监督村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杜绝包庇纵容现象。要真正把国家注入的项目资源转化为村庄的公共资源,重建村庄的公共性,促进村庄的发展。
最重要的是发展基层民主,以避免“富人治村”带来的问题,使乡村政治健康发展。基层民主的发展对富裕村干部的权力有很大的制约作用,可以激励富裕群体为村庄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因此,可以探索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实践,扩大村民政治参与,畅通利益反馈渠道,保障普通村民的话语权,真正找回群众,为群众服务。只有这样,“富人治村”才能发扬其“美”,避免其“危”
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农村发现转自:人民论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