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一篇关于改革开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论文!!
第一,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庞大的综合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从生产、生活、来源的角度出发,是吸收了人类已有的先进思想(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同时面向社会实践,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全面批判性研究的伟大成果。马克思以社会发展的实践和问题为中心,而不是以学科为中心来建立自己的思想体系。在他看来,“三个组成部分”本来就是一体的,相互引导的。因此,它不是单一的哲学体系,也不是建立在单一的哲学基础上。如果将其精神实质和思想基础归结为一个单一的哲学体系,就会导致理论形成的“过程”中整体性的割裂,忽视从现实中提炼其思想实质的合理途径,用抽象的“概念平衡”和“逻辑猜想”代替活生生的思想过程,这本身就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要在它们的历史或逻辑形成过程中加以阐明”的理论原则[4]。第二,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严格的整体。其哲学与其他理论领域不存在“基础-应用”关系。虽然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也可以分别进行抽象的区分、整理和阐述,但无论是在诞生的时间上,还是在理论内容的逻辑上,客观上都不存在“先有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然后再向社会推广应用,从而产生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这样的顺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经过具体分析就决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一定在《哲学原理》中,那就可能只关注那些具有一般抽象形式的“哲学论述”,而把它们与某些社会经济分析的具体联系割裂开来,从而对某些观点“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会导致片面性和绝对性。这注定无法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整体面貌和精神实质。第三,马克思主义以其鲜明的个性和贡献,在人类历史上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但要从哲学上彰显其理论个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哲学是一切科学之母,是历史最悠久、积累最丰富的学科。在哲学学科中,区分各种理论体系的个性和* * *需要非常全面深刻的考察和比较。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孤立地突然出现的,而是大量吸收和继承了现有的一切合理成果,并做出了自己的重大突破和创新。那么,在其理论基础上,是否有必要、有可能以及如何区分什么是属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什么是属于他人或前人的(比如一般唯物主义来自费尔巴哈,辩证法来自黑格尔)?应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标志,不是那些人所知道的一般内容,而是在理论和实践上最具时代特色的“前沿和高端”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理解仅仅是指“原始的”和最基本的思想成果,那么理论追求越深入,就越有可能追溯到马克思以前的成果,就越无法把握自己独特的核心和本质,如果把“前马克思主义”当作马克思主义,就离马克思主义越遥远。第四,马克思主义在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在不断发展。实践证明,以往按照那种思路制定基本原则体系的尝试,大多是不成功的。比如前苏联的哲学教科书体系,因为没有充分体现马克思列宁主义,导致理论和实践上的偏差和失败,被怀疑是“斯大林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又如,我们的一个邻国也用一套哲学概念来阐述自己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5],但这种“主体思想”本身的理论和逻辑,特别是它在实践中的表现和效果,却使人们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更加困惑。.....许多事实证明,试图通过制定简明的哲学原理来表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想法确实是有问题的,也不一定是恰当的。因为:第一,这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逻辑关系值得怀疑,至少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和论证;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整理和准确把握需要一个严谨的过程。过去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和水平,却用许多非马克思主义的内容代替了马克思主义;第三,过去做这件事的时候,也掺杂了与当时的政治和意识形态需求过于紧密相关的功利意图。这不仅会损害理论表达的科学成熟性,还会形成一种理论迷信:相信某些哲学观点和某些政治观点之间必然存在单一的对应关系。这种迷信对哲学和政治都有破坏性的影响。按照这种思路,辅以强有力的灌输,恰恰不是加强而是削弱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不是维护而是损害了马克思主义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