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800字。
作者刘,
简介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主体
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性质和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的实质的理解上,中国哲学界经历了从物质本体论到实践哲学的转变。近年来,许多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但对历史唯物主义整体性质的理解存在很大分歧:有人称历史唯物主义为“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有人称之为“历史现象学”。我认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一种基于存在主义的“历史存在主义”。
一,传统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
中国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性质的认识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传统哲学教科书为代表的辩证唯物主义。其唯物主义原理概括为: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与物质统一,意识是物质的特性和反映;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在时空中运动,这是运动的形式;运动有规律。我们将其概括为“物质本体论”。实际上,教科书中提到的唯物主义并没有超过16、18世纪英法唯物主义的水平。作为其基本原理,上述命题都是旧唯物主义的命题。其实这些命题真的是旧唯物主义提出来的。教科书试图通过在这种唯物主义中加入辩证法来创造“辩证唯物主义”。这简化了问题。如果没有彻底的哲学革命,就不可能简单地把旧唯物主义嫁接到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上,创造出辩证唯物主义的道路。这是因为这种唯物主义本质上是机械论的、反辩证的,与辩证法不属于同一“血统”,所以我们不能把辩证法的“血统”“输”给这种唯物主义。正是在对这种机械唯物主义的批判中,黑格尔创立了辩证法的概念体系。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是精神自我生成、自我创造、自我超越的辩证法,是概念的辩证法,是反旧唯物主义的辩证法。
人们往往这样简单地理解辩证唯物主义:因为我们承认世界是物质的,事物是辩证地运动和发展的,所以我们做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结合,我们所说的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
这种解释是不合理的。“外部世界是辩证运动的”这个论点,并不意味着这个“唯物主义是辩证的”。这是因为当我们说“世界是辩证地运动和发展的”时,我们回答的是一个科学问题,而不是一个哲学问题,没有解决这个哲学唯物主义如何辩证的哲学问题。回答哲学唯物主义问题的辩证法只能表现在对基本哲学问题的回答中。这种辩证法就是规定唯物主义性质的辩证法;这种唯物主义是被辩证法改变了形式的唯物主义。只有当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回答同一个问题,而且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时,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才能统一起来。换句话说,唯物辩证法解决的是思维与存在、物质与意识关系的辩证法。
思维与存在、物质与意识关系中的辩证法,就是人类实践中的辩证法。因为这种关系是在实践中发生的,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说,旧唯物主义只是坚持了物质第一的基本原则,而没有解决意识如何产生于物质世界、如何反映物质世界以及如何作用于物质世界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没有实践是解决不了的,而旧唯物主义不仅不理解实践,而且本质上是反实践的。因此,旧唯物主义没有也不可能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
实践是物质现实和意识现实的统一,是物质现实和意识现实的互动。因此,实践中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消除了“什么是第一性”的本体论问题。恩格斯说:“相互作用消除了绝对的首要地位……”,而本体论的问题追求的是“绝对的首要性”。实践的概念不是一个本体论的概念。现代哲学史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用本体论的思维来看待实践,那么最终,我们要么把实践还原为物质,要么还原为精神。虽然还原的后果是相反的,但两者都消解了修行。因此,实践哲学只能存在于本体论思维之外。
这样,“实践唯物主义”就遇到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实践概念“消除了绝对的首要性”,只能存在于本体论之外,那么我们为什么称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为“实践唯物主义”?实践哲学成为唯物主义的基础是什么?在我看来,实践唯物主义是为旧唯物主义改变了形式的新唯物主义。这种新唯物主义之所以仍然被称为唯物主义的基础,已经不再是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是否第一性的问题,而是人们的实践活动是否被公认为客观的、有规律的问题。正是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既不同于传统唯心主义,也不同于旧唯物主义,因为旧唯物主义没有“把人的活动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种新唯物主义不再是与传统唯心主义相对立的旧唯物主义,而是与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都相对立的全新的唯物主义。所以,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
二,体制改革:实践唯物主义
马克思创立“新唯物主义”,不是简单地回到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颠倒”,不是把精神颠倒成物质,而是把黑格尔抽象的精神活动史颠倒成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史。所以,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关于现实的感性活动和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的历史,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的感性活动的历史。教科书中的唯物主义即使对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一种倒退。德国古典哲学把哲学问题归结为人的问题。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人本唯物主义。这种连费尔巴哈都无法接受的唯物主义,放在马克思头上,是真正的理论倒退。
20世纪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中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哲学一般性质的认识,开始对传统教科书中基于实践观的物质本体论哲学进行批判。人们把实践概念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概念,并在此基础上解读马克思哲学,形成了“实践本体论”、“实践唯物主义”等观点。实践本体论的观点不仅是用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来处理一个非本体论的问题,在马克思的文本中也是没有依据的。即使是坚持“实践唯物主义”观点的人,也没有体现马克思的原创思想。大多数人把“实践唯物主义”或“实践观点”视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但他们只把历史唯物主义视为马克思的历史观。这样,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概念就被看作是超越和高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实践,而不是现实的具体实践。虽然人们一再声明,我们理解的实践是社会历史的实践。但是,如果仅仅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从属于实践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一种历史观,没有世界观意义,那么作为超越历史观的“实践世界观”的实践就不可能具有社会历史的性质,不可能是现实的实践,而只能是现代德国哲学中的抽象实践。这种对实践的解释不能超越现代德国哲学对实践概念的抽象解释。其实也是这样。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实践唯物主义用来解释哲学问题的实践原则主要是主体性、能动性、超越性、批判性、创造性和选择性原则,这也是德国现代哲学的主要原则。社会性和历史性原则没有进入世界观,所以它对实践原则的理解没有超越近代德国哲学。
因此,只有坚持实践观点,才能说理解了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的实质。马克思通过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实现了哲学的变革;唯物史观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本质。我们承认,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强调了实践概念的意义,因为费尔巴哈哲学所缺乏的是实践的能动的、革命的原则。但这不是现代哲学的普遍特征。黑格尔、康德等哲学家不仅理解实践的能动性,而且充分发挥了实践的能动性。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在于将德国哲学的抽象实践转化为现实的具体实践。这样的实践只能是体现社会历史解释原则的实践。这一变化是通过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实现的。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就不可能超越现代德国哲学。我们可以说真正超越旧哲学的新唯物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但不是那种凌驾于历史唯物主义之上的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也是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第三,回到这篇文章:历史唯物主义
我在1991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实践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必然是历史唯物主义。”在这篇文章中,我提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包含两层含义,即有两种意义上的唯物史观。”第一,历史观意义上的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个意义上的作用就是揭示社会历史的一般规律,为人们提供一种观察社会历史的哲学理论原则。第二,世界观意义上的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个意义上的主要功能是为人们解决人的感性活动、人的本质、人与自然的关系等哲学问题提供一种哲学理论原则。这是一种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现实中存在两种不同的唯物史观,而是说同一个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具有上述两个方面的功能和意义。“在后来的一些论文中,我进一步重申了这一观点,并进一步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熟悉论也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为马克思主义熟悉论寻找实践基础是不够的。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就不会有对马克思的新的熟悉。马克思的熟悉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熟悉理论。
这就涉及到辩证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从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相统一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称为“辩证唯物主义”。但这里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并不是教科书上所说的那种“辩证唯物主义”。这种辩证唯物主义,其实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我们也可以把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称为“实践唯物主义”,但这里所说的“实践唯物主义”并不是那种凌驾于历史唯物主义之上的“实践唯物主义”。这种实践唯物主义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解释原则为基础的。这种实践唯物主义其实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推广和运用,而我国主流的实践唯物主义观点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推广和运用。在我看来,恰恰相反: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本质上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推广和运用,因为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只能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基础上。
那么,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历史观,如何成为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呢?唯物史观作为世界观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原则成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理论原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他的新世界观的基本理论原则。一般认为,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只讲唯物史观。在我看来,马克思在这里不仅论述了他的唯物史观,也论述了他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费尔巴哈这一章的副标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本身就是一个世界观的标题,而不仅仅是历史观。在这本书中,马克思把旧哲学中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转化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这说明马克思已经把思维与存在的抽象关系转化为现实的具体关系。在马克思看来,旧哲学中所说的抽象思维和意识,实际上是社会历史的思维和意识,最终根源于人们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历史现实。马克思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有意识的存在,人的存在是其实际的生命过程。”“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在这里,马克思已经不再像旧唯物主义那样用物质来解释意识,而是用人的“现实生活过程”来解释意识。旧唯物主义把意识归于物质,用物质解释意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用人的现实生活过程来解释意识,人的现实生活过程也是人的社会历史过程。
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在对存在、物质和自然的理解上也超越了旧哲学。旧哲学的存在是与人无关的抽象存在。新唯物主义所讲的存在是与人的生活世界相联系的存在,即由人的社会历史形成并进入历史视野的存在。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有史以来就存在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条件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几代人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人在前一代人所取得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人的工业和交往方式……”。“这种在人类历史之前就存在的自然,不是费尔巴哈所生活的自然,也不是除了在澳大利亚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之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的自然,所以对于费尔巴哈来说,它是不存在的。”新唯物主义还根据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理解思维与存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工业中一直存在着著名的‘天人合一’,而且这种合一在每个时代都随着工业的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在这里,马克思并没有在本体论上否定不进入人们视野的自然存在的真实性,而是说自然对于人们的生活没有意义,因此对于人们来说没有现实性。“现实性”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马克思的关注思维是现实思维,关注存在是现实存在,关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现实的,这都归结为对“现实的人”的理解。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理解的人是抽象的人。归根结底,马克思哲学转型的历史任务是实现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的转变。恩格斯认为,在对人、自然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解中,“费尔巴哈找不到从他极其厌恶的抽象王国到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他只把握自然和人;但对他来说,自然和人只是空话。不管是关于真实的自然,还是关于真实的人,他都不能说什么确定的话。恩格斯认为,要实现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的转变,“我们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历史行动中的人来研究。”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即费尔巴哈新宗教的核心,必须被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所取代。这种超越费尔巴哈进一步发展费尔巴哈观点的工作,是马克思在《神圣家族》1845中开始的。“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历史任务,不是在十七、十八世纪机械唯物主义的前提下抽象地解决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而是解决费尔巴哈之后从抽象的人向现实的人转化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通过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来完成的。
可见,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对思维、存在以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哲学解释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事实上,旧哲学所讲的抽象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现实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产生于社会历史,并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变化。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原理成为新唯物主义解决一切哲学问题的基本理论原理。所以,如果教科书把历史唯物主义看成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推广和运用,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反过来说,“辩证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推广和运用。”如果“抽象实践唯物主义”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抽象实践概念的推演,那么我们必须说,实践唯物主义不过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另一种表述。这种基于现实的人即社会历史对思维与存在关系的解决,不仅是唯物主义哲学发展中的一场革命,也是对所有旧哲学的一场根本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