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应对反倾销的策略。

目前,我们在应对反倾销起诉时,大多侧重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直接参与,允许政府出面,通过政府间谈判解决;二是政府间接参与,允许政府组织行业协会收集整理信息,组织被诉行业企业应诉;三是强调企业要加强反谈的信息和人员组织,提高国有企业(大部分有进出口权)应诉的积极性。

上述措施无疑是积极正确的,但并没有从战略层面解决问题。从根本上说,可以通过产权制度的调整来积极应对反倾销。第一,通过产权制度的调整,培育产权多元化企业的组织基础,使企业有基础应对反倾销起诉。二是产权制度的调整可以减少国家对企业的干预,防止企业仅仅为了完成出口任务而竞相压价,引起其他国家的反倾销起诉;同时也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在一个地方被反倾销后,不回应或者不回应,然后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自相残杀,再次引起反倾销。产权的调整也可以减少政府的直接补贴,减少其他国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起诉。第三,可以利用市场化的产权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约束,鼓励企业应诉的积极性。

更重要的是,通过企业产权制度的调整,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从而改变股份制企业中大股东对公司过度控制的局面,形成股权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市场化,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推动技术、产品和管理的创新,丰富出口产品结构, 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附加值,加强产品差异、服务和质量的竞争,提高中国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出口。 (来源:经济日报65438+10月21/张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