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结业证书有用吗?
第二度是一个度的概念!
学历不等同于学位,学位不等同于学位。
简单来说:
学历就是你经过了这个阶段的学习和训练,接受了这个层次的教育。
学位意味着你有科研水平。
例如:
1,一个人只有小学学历,但可以有硕士学位,也可以有博士学位。(比如有很多年纪大的教授,可能只接受过大专或者本科教育,但是有博士学位。)
2.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一定有学士学位。这说明他虽然接受了本科教育,但自身能力还没有达到学士学位的要求。所以最后只有毕业证或者结业证书,没有学位证。
辅修第二学位,拥有双学士学位,享受硕士研究生同等法律待遇!
但是很多单位不执行。
但是双学士学位享受硕士学位待遇的条件,对于一些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是非常有利的。我觉得学历高的话,要求的考试周期会少一些。这是你的优势。
为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体性,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展学生视野和知识面,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探索实施未成年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目前,《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法大法[2009]10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正式颁布实施,2008年辅修专业报名即将开始。为了让师生对辅修专业相关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问:什么是辅修?我可以辅修什么专业?
答: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同时学习专业(第一专业)和其他专业。学校在四年基准学制的基础上,对本科生实行辅修专业制。
我校17本科专业中,英语和德语不能辅修,其他专业可以辅修。第一专业是英语和德语的学生可以辅修其他专业。
问:报考辅修有什么特殊条件吗?
答: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全日制本科生在第一学年完成以下课程,可以申请辅修:一是平均绩点均值在3.0以上;第二,没有补考课程。每个学生只能辅修一个专业。
根据我校现行学分制管理办法规定的年级制、百分制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平均绩点为3.0,相当于平均分80分或“良好”的年级制。《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报考辅修专业的学生在对本专业有余力的前提下,能够学习辅修专业。
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辅修,注册程序是什么?如何进行审查?
答:未成年人在学校第三学期开始学习,学生要在第二学期报读未成年人。教务处会根据学校的规定在第二学期组织辅修。
申请就读的具体程序是:学生在规定的预测期内自行登录综合教务系统,选择自己计划专业的辅修培养方案。学生姓名预测后,学院第二学期不再对报名学生进行实质性审查,所有报名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最终预选课程。第三学期(第二周)开始,各学院将对学生第一学年的成绩数据(绩点和重考次数)进行实质性审核,删除系统中不符合《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学生注册数据。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在实质性审核后,根据学院的教育资源、在校学生规模、学生需求、辅修专业的学习要求等情况,对学习辅修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
从第三学期开始学习辅修专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学习辅修专业的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学习。第二学期预名的目的是保证学生在第二学期期末选课前,能够根据辅修培养计划在综合教务系统中获得相应的选课权限。因为第一学年的成绩数据只能在第三学期初统计,所以辅修专业申请条件的实质性审核只能在第三学期初进行。第三学期初的实质性考试结束后,会有部分学生因为绩点达不到《管理办法》的要求而无法辅修。这些学生已经修过的辅修课选课数据,会在学期初的补选阶段之前从系统中删除。删除选课数据后,一方面保证了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可以及时进行本专业课程的补选,另一方面也保证了补选时可以充分利用删除辅修专业预选课程数据后的课程容量。
考虑到2008级的实际情况,学校将于本学期组织2008级学生申请。报考辅修专业的2008级学生直接进行实质性考试,不涉及上述预测阶段。
问:辅修专业获得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未成年人可以申请未成年人证和学位证,都是学校出具的。
一、取得结业证书的条件: (一)完成辅修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学分;(2)符合专业毕业要求。
二、取得学位证的条件:(1)辅修专业和专业分属不同学科;(二)完成未成年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三)完成学士论文并通过学士论文答辩。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主辅修专业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学生只能拿到一个学位证书。我校17本科专业中,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均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这六个专业中主修一个专业,辅修另一个专业的,只能拿到一个学位。类似这种情况的有行政管理、公共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三个专业,均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授予汉语言文学、新闻、英语、德语四个专业。
根据上述规定,辅修学习要求与取得相应证书的对应关系为:(1)未达到专业毕业要求,修满辅修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可以取得证书:无。(2)未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修完辅修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可获得证书:无。(3)符合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但未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必修课程学分者,可获得证书:专业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4)符合专业毕业条件,但未达到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已修完辅修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可获得证书: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结业证书。(5)达到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可以获得证书:专业毕业证书、专业学位证书、辅修专业结业证书。(6)符合专业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必修课程并达到选修课程学分要求,完成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可以获得证书: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辅修专业毕业证书。(7)达到专业毕业并授予学位的条件,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并达到选修课学分要求,完成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可以获得证书:专业毕业证书、专业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辅修毕业证书。
问:辅修人才培养模式与我校已实施的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有什么区别?
答:这两种培训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两个专业的关系:专业和辅修分为专业和辅修。两个专业之间没有专业和辅修的区别。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可以选择任意专业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
(二)两个专业的培养标准辅修专业的培养计划学分由课堂教学学分组成,不包括实践教学学分。其课堂教学学分要求低于相应专业的专业培养计划。双专业双学位第二专业的培养标准是使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与第一专业第一学位相同的培养规格,第二专业第二学位的培养方案与第一专业第一学位相同。
(3)两个专业的修业年限。
学校在4年基准学制的基础上,对本科生实行辅修专业制。专业毕业时未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辅修专业自动终止。
双专业双学位的基准学制为5年,修业年限可延长至7年。读双专业双学位是不能提前毕业的。
(四)实践教学学分辅修专业的培养计划学分不包括实践教学学分。学生按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习任务的,可以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的工作安排完成学士学位论文并进行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然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相应的学士学位。
专业实践和毕业论文是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学生应该按照教学计划完成。
(五)报名时间辅修专业报名时间在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开始。双专业双学位报名时间为第四学期中期,第五学期中期进行补充报名。
辅修专业的报名时间早于双修专业和双学位的报名时间。已修辅修专业的学生,申请双修双学位的,自动终止辅修专业。
问:学生的学分可以在不同的培训项目之间转换吗?如果有,如何转换?
答:在辅修专业培养模式下,每个学习辅修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教务系统中都会有两套培养方案,即专业培养方案和辅修培养方案。
在下列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在不同的培训项目之间转换他们已经完成的学分。
(一)学生终止辅修的,可以申请将所修课程的及格成绩和相应学分转入专业成绩数据库。
(2)本专业毕业时未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学生,可申请将其所修课程的及格成绩及相应学分转入本专业成绩数据库。
(3)报读双专业双学位者,其辅修专业自动终止,学生可申请将其所学课程的及格成绩及相应学分转入专业成绩库或转入第二专业成绩库。
(4)第八学期申请放弃双专业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其第二专业所学课程达到相应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申请上述(1)、(2)、(3)等级处理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申请“修改课程培养计划”。
问:辅修专业制度实施后,学生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有哪些选择?
答:实行辅修专业制后,我校学生可选择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含辅修专业、五年制双修双学位等人才培养模式。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学生,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学生同时学习辅修专业,完成主辅修专业培养计划,可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的,还可以取得相应的辅修专业学位证书。
五年制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有两个专业的学习经历,可以获得一个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我校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择不同的培养模式。
最近工作很忙,不能为你详细解决问题。这是我找到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