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经典——亚当·斯密的证明:市场经济可以富国富民(上)
当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已经像率先进行技术创新的个人投资者一样,给率先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带来超额收益的时候,当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经过痛苦的制度比较和探索,最终选择了市场经济的时候,我们应该由衷地感谢亚当·斯密,钦佩他的经济思想的伟大。他证明了市场经济可以使他们的国家富裕,从而使他们的人民富裕。
第一个学术经济学家
1723年6月5日,亚当·斯密出生在苏格兰。他的父亲是当地的海关审计员,在史密斯出生前几个月去世。他的母亲是一个大地主的女儿,活到了90岁,比史密斯早6年去世。史密斯从未结过婚,他的生活就像他设想的经济世界一样和谐有序。所有的材料都表明,他似乎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产生过一丝一毫的爱情,也没有经历过一次激情的浪漫。他和母亲相依为命,全心全意为她服务了60年,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史密斯曾经是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法学博士,皇家学会会员,第一个经院经济学家。1759年,他以《道德情操论》为题,出版了他著名的伦理学著作,这是他进行学术研究的必要准备。让他后来名扬天下的,是他在1776发表的《国富论》(以下简称《国富论》)的性质和成因研究。该书影响深远,奠定了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独立科学的基础。史密斯还因为《国富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作品被翻译成多种语言。
史密斯自己说,他这辈子没什么好东西,最爱的就是书。从44岁到53岁,他致力于撰写《国富论》。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研究一直是他唯一的事情,他唯一的娱乐就是在沙滩上散步。现在的情况是永远不会快乐和满意的。”斯密的书不仅是一个伟大思想的产物,也是整个时代的产物,那个时代需要政治经济学家。如果是以前,他可能只是个道德哲学家。
有一次,英国首相彼得正在和重要人物谈话,史密斯应邀出席。当他走进房间时,每个人都站了起来。史密斯说,“先生们,请坐”。彼得回答说:“不,你不坐下,我们就不坐下。我们都是你的弟子。”。
史密斯是他严谨治学的典范。他从不拒绝将自己不成熟的作品公之于众,唯恐贻误后人。史密斯于1790年7月去世,在之前的1787年,他委托朋友在他死后将他的草稿全部烧掉。他留给后人的严谨的科学精神同样感人。
斯密对于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是“富国富民”。他说:“作为政治家或立法者的科学政治经济学提出了两个不同的目标:第一,为人们提供足够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们能够为自己提供这种收入或生计;第二,为国家或社会提供足够的收入开展公务。简而言之,其目的是富国富民。”那么为什么要富国强民呢?答案:市场经济。这是《国富论》的核心思想。史密斯从许多方面对这一思想进行了深刻的阐述。
国家的财富
亚当·斯密/这本书
郭延安/译
商务印书馆
2065438+2005年6月
利己主义
自利是斯密研究人类经济行为和构建经济制度的伦理前提。没有对自身利益的确认,就没有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肯定。在斯密的所有论述中,经济制度实际上是由人的行为模式设定的,这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观点如出一辙。
我们不要忘记《国富论》的作者是《道德情操论》的作者。在斯密看来,人类的行为自然是由六种动机驱动的:自爱、同情、追求自由的欲望、正义感、劳动习惯和交换——用一种东西交换另一种东西的倾向。他这里说的“自爱”,其实就是利己。他评论说:“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关心自己。”
《国富论》充分发挥了“利己主义”的思想。史密斯指出,追求自身利益的人往往比真正想追求的人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人的行为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想尽办法去实现一个不是他本意的目标,也就是公共利益。他举例说,我们之所以从屠夫和厨师那里获得我们的食物需求,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或仁慈,而是因为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注。我们和这些人打交道,不是他们的善良,而是他们的利己。正如蒙得维的亚在《蜜蜂的寓言》中所说,私恶即公利。
斯密的分析告诉我们,就人类而言,人们倾向于追求个人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自我利益,首先要满足社会的需求。如果你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社会就不需要你的产品和服务,自我利益就无法实现。这对于自己来说有些主观,对于社会来说有些客观,也类似于马克思关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矛盾的理论。这个过程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的,也就是看不见的经济秩序,“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机制。
大量事实证明,作为一门研究人类行为的经济科学,一系列成功分析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科学假说。现在看来,斯密对利己主义的认定是符合人类行为的基本规则的。他的理论体系得到了一次又一次实践的验证,原因就在于此——因为人们总是选择最符合人性的经济制度,也就是投入最小产出最大的最有效的经济制度。如果一个经济制度所隐含的人类行为模式假设与人性相违背,那么这个制度的组织成本就会非常大。这就是为什么计划经济下持续不断的政治运动和一系列爱工厂,爱家的教育收效甚微的原因。斯密以利己主义为前提进行分析的观点或方法对后来的西方经济学影响很大,以至于“经济人”假设成为西方经济学不言而喻的公理。这无疑是史密斯的功劳。熊彼特曾高度评价:“正是通过斯密的著作,18世纪关于人性的思想到达了经济学家手中”。
分工与效率
《国富论》的第一章是“论分工”。在这一章中,斯密以第一段开始了他所有的经济分析,“劳动生产率的最大提高和使用劳动的更大熟练程度、技能和判断力似乎是分工的结果”。
斯密生活在工场手工业时代,工业革命正在酝酿。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尚未得到充分展示,但分工和专业化带来的积极成果刚刚开始显现。史密斯在格拉斯哥住过一段时间,格拉斯哥是当时苏格兰的工业中心。炼铁工业和纺织业比英国发达。斯密实际上观察了工业区的经济生活,体会到了分工的真谛。
虽然分工能提高效率在今天已经成为公理,但在斯密时代,多层次多角度地讨论分工与效率、分工与比较优势、分工与市场范围、分工与自由贸易,实在是“高瞻远瞩”。这种独特的生活背景使他无比自豪地讴歌分工。斯密研究分工,首先是把它和效率联系起来。因为目的是效率,所以他没有区分内部分工和社会分工。区分内部分工和社会分工的目的是研究商品生产的根源。
对于分工和效率,斯密做了细致的观察。他指出,如果十几道工序由一个缺乏专门培训的工人来完成,一天可能连一件都做不到,更不用说20件了。但是如果10个工序由专门的工人分担,这10个工人每天可以生产48000件。分工不仅促进效率,也促进社会进步。“在不文明的社会里,一个人的劳动在进步的社会里一般是几个人共同承担的。”历史走过了一条长河。在自然经济时代,由于基本没有专业分工,社会长期停滞不前。后来工业社会的效率提升和社会进步都是因为分工。俯瞰历史,我们不能不感叹斯密在当时表现出的远见卓识。
那么,分工的原理是什么呢?这就是现代经济学反复重复的比较优势或要素禀赋。史密斯说,在狩猎社会,一个人开始狩猎,制造弓箭。后来,他发现自己更擅长制作弓箭。他专门制作弓箭交换猎物,效率比两者都高。另一个人开始打猎和制作弓箭。后来,他发现自己更擅长打猎。他专门打猎,换弓箭,效率比两者都高。所以他们各自发挥比较优势,然后交换,不仅把自己的“蛋糕”做大了,也把整个社会的“蛋糕”做大了。
事实上,如果人们是在“算计”,在给定条件下选择最大的,那么真正最大的,很可能是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很多“穷人”花很长时间等公交车,而“富人”买车打车节省时间,正是因为他们在有意识地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穷人的资源优势是时间,穷人的时间最不值钱,富人的资源优势是钱,富人的钱最不值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的成功,在于找到自己的资源优势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点,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因为只有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才能使成本最小化,结果最大化。但东方有效,长的克制,短的提升,缺乏自己的特色,大概很难成功。这是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要特别注意的。
斯密把个人之间的交换扩展到国家之间的交换,认为各国都有自己的资源优势和自己的国际分工。如果一种商品在其他国家生产,成本比我国低,就不应该在我国生产,用出口我们擅长生产的商品得到的钱去购买其他国家的廉价商品会更划算。因此,他不仅主张国内自由市场经济,而且主张国际自由贸易。后来,斯密的思想被大卫·李嘉图发展成为著名的“比较成本”理论,主导了国际贸易。斯密讲的是绝对比较优势,即A国的鞋帽生产效率高于b国,李嘉图讲的是比较优势。虽然B国两种产品的生产效率低于A国,但是鞋子的生产效率相对较高,所以B国可以专门生产鞋子,与A国进行交换..A国鞋帽生产效率高,但帽子的效率更高。A国可以专门生产帽子,和B国交换..这样两国的蛋糕都可以做大。斯密主张无国界市场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然而,当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时,自由贸易被保护主义所取代。
分工与法律制度
分工引起交换,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和交换,其实就是市场经济。分工有如此大的成就,那么在斯密的笔下,当然是分工越细越专业化越好。但是,分工能否越来越细是有条件的,因为在斯密看来,分工是受市场范围限制的。斯密说“分工是交换能力的结果,所以分工的程度总是受到交换能力的限制。”如果市场太小,就不能鼓励人们终身专攻一个行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随意用自己劳动产品的剩余去交换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产品的剩余。"
史密斯举了生活中许多琐碎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比如搬运工,只能在大城市生活(像重庆的“伟大”),因为大城市市场广阔,农村市场小。斯密这里所说的市场范围,是指人们在生活中对交换的依赖程度、消费水平和购买力,是一个国家经济进步与否的标志。当然,分工和市场范围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在中国,目前由于人们购买力的提高和需求的拉动,出现了很多新兴产业,这就是分工受市场范围限制的现代证明。
但是,分工和专业化都需要法律的保障,实际的经济行为和法制建设都是在反复博弈中不断完善的。“如果法律不强制人们履行契约”,分工和交易就难以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具有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不仅体现在买卖双方,也体现在债务人与银行的关系中。亚当·史密斯说,苏格兰的银行长期以来非常明确地要求所有客户定期偿还贷款。如果他做不到,无论他的财产和信用有多大,他都不会想从银行借一分钱。我们的银行应该从中吸取教训。银行的不良贷款是银行在明知无法收回的情况下放贷的结果。
斯密的研究之所以从分工出发,并高度推崇分工,是因为他直接感知到了他所处的时代和分工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这是他进行动态经济研究的源泉。对于我们的现实经济研究来说,这是有启发的——经济实践永远是经济理论研究取之不尽的源泉。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准备了充分的实践规定,剩下的就是经济学家的研究了。
在斯密看来,分工越细越专业化越好。然而,161年后,1937,R·科斯教授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对斯密的理论提出了挑战或修正。科斯在本文中以“交易成本”概念为枢纽,指出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市场化分工并不是越细越好,而是应该有一个适度的规模。换句话说,企业是市场的替代品,即大企业内部管理的“看得见的手”代替了市场调节的“看不见的手”。企业历史学家钱德勒通过对企业历史的调查也得出同样的观点。
后发国家在发展之初就发挥了自身的比较优势,如资源、劳动力、环境的稳定性,也可以发挥后发优势,但不能陶醉于比较优势而陷入比较优势陷阱。要及时转变发展方式,把创新放在首位,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劳动价值
斯密从分工的角度研究了“交换价值的真正尺度是什么”。在他看来,既然有了分工,那么每个人需要的必需品,大部分都依赖于他人的劳动,个人也为他人劳动。人们想互相交换物品。商品交换实际上是隐藏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交换,所以商品的价值自然取决于劳动。据此,斯密提出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认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正尺度。
在马克思看来,斯密的贡献在于确认了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缺点是没有区分价值和交换价值,也没有区分价值和使用价值。古典经济学坚持劳动价值论,劳动创造社会财富。马克思说,在价值问题上,劳动价值论不是他的贡献,但他的贡献只是提出了劳动二重性原则,即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马克思还区分了价值和交换价值。看来,在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时代,坚持劳动价值论是必然的。《国富论》是一部关于如何致富的经济学。当然,要研究什么样的劳动有利于致富。斯密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有两种定义。首先是他把能否生产物质产品作为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标准,认为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就是生产性劳动。他举例说,“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在特殊商品和适销商品中固定和实现,可以经历一些时间,不会随生而死。”相反,“家仆的劳动是不固定的,不在特殊物品或适销商品中实现。”家政服务员的劳动随着出生而死亡,因此很难为未来雇佣相同数量的劳动力而保值。"
(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