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科学的关系:1000字论证

科学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科学知识萌芽于人类早期的社会实践,古代文明已经包含了许多现代科学发展的因素。由于人类社会实践和认识的历史局限性,古代科学知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依附于思维方式上没有摆脱想象和思辨的自然哲学体系,甚至寄生在宗教神话中。在中世纪,科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科学与宗教的历史混合状态随着人类社会实践和认识的发展而逐渐瓦解,科学从自然哲学体系和宗教神话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实证科学。1543年,哥白尼《天体运行论》的出版,第一次宣告了现代科学与宗教世界观的彻底决裂。从此,自然科学从宗教神学中解放出来,科学的发展大踏步前进,科学与宗教走上了公开冲突的道路。

科学和宗教本质上是对立的。科学不承认任何超自然的力量,反对用超自然的原因和力量来证明任何自然现象及其发展过程。宗教,本质上是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相信超自然的神灵主宰世界。宗教的本质决定了它否认客观存在的必然性和规律。对超自然力量的肯定与否定,决定了宗教与科学的本质对立是不可调和的。宗教和科学在认知方式上也有本质的不同。自然科学从物质的各种真实形态和运动形态出发,去理解事物的各种联系,尽可能用经验去证明。宗教认识其信仰对象的基本途径是信仰,依靠先验的、非理性的启示或神秘的直觉。在社会功能上,宗教和科学也有很大不同。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从而推动了社会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是具有最高意义的革命力量。虽然宗教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通过宗教运动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特殊的推动作用,但总的来说,宗教是历史发展中的保守因素。因为宗教往往把现有的社会制度视为上帝意志的体现,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

在历史上,科学在每一个领域取得的任何重大成就,都意味着自然规律的发现和对该领域超自然力量的否定,意味着该领域神秘功能和愚昧影响的消除。自17世纪以来,由现代实验科学开始的从自然界所有领域消除上帝支配作用的进程势不可挡。从17世纪到19世纪,以笛卡尔、康德、拉普拉斯、达尔文为代表的进化论在天体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等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形成了与上帝创世信仰直接对立的天体进化论、地质发展观和生物进化论。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的大发展,使得自然规律的表述更加完善。比如,现代物理学为经典力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找到了各自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将研究高速运动的相对论、常规运动的经典力学和微观世界的量子力学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证明了神学世界观的思辨成分。自然规律的新发现和自然科学的新进展总是不可避免地导致对宗教神学的进一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