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选修课要求

以研究生为例:

一是研究生要按照各自教学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二、法学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第一学年主要安排研究生公共课程和法律基础必修课程,第一学年可以不选高级课程;

3.研究生选修课每学期总学分限额为25学分;

四、硕士研究生参加出国交流项目,可按照北京大学和法学院关于出国交流的有关规定,申请课程和学分转换;

五、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学期开始时进行毕业审核,按规定完成教学和培养计划后,方可毕业。毕业学期原则上不能再修学分。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者,方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提交毕业(学位)论文,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科建设

北京大学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65438-0988,在第一批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北大法理学和国际法被评为两个国家重点学科。

2001,北大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学成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北京大学法学成为国家重点学科。

以上内容参考北大法学院-学科建设。

以上内容参照《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关于研究生选课及考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