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设计题目2000论文
回答:(l)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郭德纲徒弟被打,以及郭德纲对媒体的“护短”和讽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我国一些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感还不够强,一些“有钱”的公众人物从心态上来说还存在一些“暴发户”的心理因素。而更多的“公众人物”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内心是否已经正视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2)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思考。一方面,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应该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真实的新闻报道原则,不要因为某些人的表现而改变我们的工作原则。另一方面,良好的社会监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无论是官员、学者、企业家,还是郭德纲这样的文化工作者,还是普通人,“如何面对媒体”其实是检验这个人是否具备良好“公民素质、职业素养、法律意识包括文化水平”的一面镜子。
(3)民法中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叫“志愿公众人物”,是指公民在主观上寻求成为公众人物,也被视为自愿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也就是说,公众人物不仅有享受社会“鲜花”和“掌声”的权利,也有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的义务。从这个角度来说,任何公众人物都应该尊重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
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社会对“公众人物”犯错过于宽容,以至于“公众人物”感受不到犯错的痛苦,有些“过分自大”。中国大陆公众人物的“错误成本”较低,整个社会对公众人物的错误过于宽容。或许,这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文明,但一定要警惕,当宽容过度时,很容易变成一种纵容和溺爱。当这种心态扭曲时,不会让公众人物感受到社会的宽容,反而会让他们忘记犯错的代价,甚至“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