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回收问题研究

工程款回收问题研究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项目资金的回收。目前,建设工程承包方在制定合同文本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工程造价等都作了详细、周密的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项目资金回收的研究论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施工企业认真履行工程合同,按合同完成施工任务,但发包人或承包人不能认真履行合同,没有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工程款回收困难。长期拖欠工程款,严重影响了员工的生活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对施工企业项目资金的回收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关键词:施工企业建设资金回收思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有煤炭基本建设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建设项目投标,中标后认真履行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但是,建设项目发包人和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有的长期拖欠,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的还影响了社会稳定。

一、工程款回收现状

建筑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下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积极参与建筑市场的投标,以获得更多的工程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项目资金的回收。目前,建设工程承包方在制定合同文本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工程造价等都作了详细、周密的规定。业主将从众多投标单位中选择信誉好、技术优、价格合理的企业承担本工程。中标后,企业要千方百计组织人员、设备和资金投入工程建设,发包方要按合同支付工程预付款。但现在施工企业普遍很难拿到工程预付款,那些信誉好的企业都能根据工程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近几年来,我公司饱受项目资金回收困难之苦。山东龙口刘海矿井架安装工程合同价12万余元。不管建设单位怎么要工程款,业主就是不给业主工程款。本工程竣工后,业主拖欠工程款890多万元,给施工单位造成极大困难。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第十四条:相关?工程竣工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格、合同价格调整内容和索赔要求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要求,?发包人对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并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付一年保修期后清算。保修期内如有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而实际工程竣工结算做不到这一点,只有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或承包人没有向业主支付工程款,分包商很难收回工程款。

二、工程款回收的难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的要求是什么?做一个项目,建一个品牌,交一个朋友,占领一个市场?,对每个项目部领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好与甲方、业主、监理等各方面的工作,要督促项目经理认真做好项目,还要小心翼翼地要工程款,怕得罪甲方和业主。在这个阶段,工程款必须经过业主一个部门的审批,没有一个人签字是不可能拿到工程款的,这样施工单位就不能得罪甲方和业主的任何一方,导致工程款很难收回。

目前项目资金回收困难,造成企业资金极度紧张,资金风险极大增加。企业四处借钱,帮助项目部渡过难关。由于工程款回收困难,员工工资无法按月发放,租赁设备无法按时支付,施工产值完成后应支付的管理费无法支付。员工应该交什么?四金?和长期拖欠。雇主的资金风险带来承包商的资金风险,承包商的资金风险给分包商带来严重的资金风险。由于项目资金回收困难,给企业的诚信和信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三,关于项目资金回收的思考

施工企业参与工程投标后,与发包人或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本质上是法律的延伸,在法律法规之下?法律?。对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代中国,契约对于社会财富的创造和交易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至于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工程竣工结算后,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长期拖欠工程款。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第121条规定?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此,我们应该认真考虑工程款回收的问题。

1,设立办事机构加大项目资金回收力度。

建设一支管理能力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优秀管理人才队伍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管理手段。将回收项目资金改为紧急项目资金,成立紧急项目资金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紧急项目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对为紧急项目资金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加大项目资金回收力度。

2.加强感情联系,争取追回更多项目资金。

对于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发包方或承包方,企业要寻找与发包方或承包方关系密切的人,加强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感情纽带,赢得发包方或承包方的理解和支持,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财务部门主要人员多接触、联系和沟通,多了解发包方或承包方的经济情况,争取多追回工程款。

3.管理者应该改变他们的观念来迎接新的市场挑战。

面对建筑市场的不规范行为,面对政策条件和制度环境的深刻变化,面对建筑市场的新趋势、新要求,要增强创新意识,在工程款回收方面敢于尝试和实践,学会按市场规律办事,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工程款回收中的矛盾和问题,化困难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

4、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依法收回项目资金。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是市场法律规制的首要对象。企业在法律的指导下树立形象和信用,在法律的保护下谋求生存和发展。因此,在项目资金回收中,必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那些长期拖欠项目资金、诚信较差的企业,要依法追回项目资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经济纠纷的可能性对企业来说是一种风险。处理经济纠纷的方式包括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对于长期拖欠工程款的企业,必须采取以上四种方式收回工程款。一是协商,双方通过相互协商沟通求知,化解矛盾,以合作的方式解决工程款回收问题。这是我们收回工程款的第一步。二是要调解,双方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方,或者一方委托第三方出面,在第三方的协助下,查明事实,澄清是非。这是我们收回项目资金的第二步。第三步是仲裁,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将按照仲裁程序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的裁决。这是我们收回项目资金的第三步。我们采取的第四步是诉讼。对于长期拖欠、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的企业,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机关将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这是我们收回项目资金的第四步。对于以上四种方式,只要能收回工程款,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是可行的。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心,有适当的方法措施,有国家法律的支持,就一定能收回、督促、追回到期的工程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有限性和利益的多样性是利益冲突的根源。国有企业要在熟悉经济纠纷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预防和处理经济整顿的内部规章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用法律制度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资料:

1.凌浅谈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湖南水利水电2010一期75-77

2.关于张亚龙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的思考现代经济信息2010.16.135。

3.赵旭东《合同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