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历史哲学论文

浅谈历史哲学论文

一、历史哲学的起源

“历史哲学”这个概念最早是18世纪由法国的伏尔泰提出的,意思是说研究历史不仅要积累历史事实,而且要在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达到一种哲学的思考。以西方历史哲学的演变为例。其内涵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慢慢地,人们逐渐在史实中总结出一些规律,把对史实的思考上升到理论层面。比如中世纪,受宗教影响,奥古斯丁论证了上帝的存在,认为人类社会是上帝预先安排好的,所以生活在世俗世界的人类社会发展是必然的。在近代,维柯认为各民族的历史依次经历了“神的时代”、“英雄的时代”、“人的时代”的发展,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黑格尔也认为,历史的发展必然伴随着“绝对精神”。他们试图解释历史事实背后有一定的规律。然而,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质疑历史事实背后的规律。在制定历史事实背后的规律之前,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历史知识的本质。这些都是从哲学角度把握历史和史实的理论概括。在《哲学百科全书》中,对历史哲学的定义是:“历史哲学通常是指哲学研究的两个相互联系的分支。一个是对历史的哲学分析,即对历史学家工作的逻辑、概念和认识论的探索。第二种是指试图在历史事件的整个过程或历史过程的一般性质中,找到某种超出通常历史工作理解的意义或意义。

第二,从猜测到分析

纵观西方历史哲学的发展,可以知道西方历史哲学是从思辨走向分析的。上世纪中叶,沃尔什在《历史哲学导论》中将历史哲学分为两类: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分析的历史哲学。虽然形式不同,但都是关于历史规律的争论。思辨的历史哲学认为历史有一定的规律,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则否认历史规律的存在。在当代文学中,这两个分支通常被称为批判的历史哲学和思辨的历史哲学,也有“分析的”和“综合的或形式的”和“实体的”之分。

二者的区别类似于科学哲学和自然哲学的划分。“历史是哲学的结合。历史既可以指过去的事,也可以指过去的事,是历史学家的课题。也可以指对过去事件的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哲学是一种“元历史”,是哲学和历史发展的产物。在此基础上,历史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对历史的认识和对历史的理解。一般来说,思辨的历史哲学以历史为对象,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以对历史的理解为对象。

上面提到的思辨历史哲学和分析历史哲学,都是以历史规律为分水岭的。思辨历史哲学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必然性和规律性,属于历史决定论。比如宾格勒,他的代表作《西方的衰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历史是有规律的。汤因比以文化形态研究各民族的历史发展。到19年底,思辨的历史哲学逐渐衰落,取而代之的是分析的历史哲学,分析的历史哲学更关注历史认识是什么,而不是历史的本质。批判的历史哲学否认历史规律的存在,因为它局限于认识论的范围。

虽然从思辨的历史哲学到分析的历史哲学的转变有很多原因。主要是启蒙运动以来,人的‘自由’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在整个西方世界确立了一个理性的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人们深受其影响。上世纪震惊西方学术界的科学哲学家波普尔反对历史上的任何规律,认为人类历史的未来是不可预测的。他将证伪原理应用于科学理论,科学理论可以被经验严格检验,直到被证伪。历史知识和自然知识有共同点,都是从问题开始的。然而,历史知识不同于自然知识。历史知识是不重复的,因为历史是一维的,不重复的,所以不能用经验来检验。他不仅论证了人类知识的进步在历史主义的贫困中是不可预测的,而且反对开放社会中的历史主义及其敌人。

第三,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

我们处在历史的中间,是历史的主体。虽然历史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我们生活在历史中,就能感觉到自己受到历史规律的制约。历史规律也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被发现的。因此,我们在历史上处于主导地位。正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日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把不同历史时期的更替看作是经济关系总和的更替,把社会看作是以生产关系为分期标准的具体历史形态。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明确指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在《资本论》手稿中,马克思的“三种社会形态”理论尤为重要。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划分既体现了历史的进步,又超越了以往思辨的历史哲学;它也体现了历史规律,回答了分析历史哲学对历史规律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