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遭遇反倾销一例

1.浙江温岭制鞋企业胜诉反倾销第一案。

中广网杭州8月18日消息(记者陈宇燕通讯员王文婷)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调查,欧盟近日正式裁定中国出口劳保鞋反倾销案绝对胜诉,位于浙江温岭泽国镇的浙江喜来登鞋业有限公司作为应诉方之一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浙江温岭制鞋企业成功结束首次反倾销调查。

去年6月,欧委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立案公告,决定正式开始对两个税号下从中国进口的劳保鞋进行反倾销调查。浙江省的喜来登鞋业也卷入了这起案件。如果调查确认有反倾销,五年内这个企业的损失将超过5000万元。

浙江温岭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欧盟反倾销应诉。同月,温岭市外贸局、温岭市工业经济局、温岭市鞋革行业商会邀请北京成金田律师事务所赴温岭为出口企业提供反倾销培训和现场指导,并组织22家鞋企赴温州参加商务部主办的“应对欧盟劳工鞋反倾销协调培训会”,及时了解应对反倾销的各项程序规定和技巧。正是在这个时期,喜来登鞋业在律师的指导下开始应诉。

浙江省温岭市外贸局领导在总结这起案件时认为,喜来登鞋业胜诉反倾销案再次启示温岭企业家,企业是应诉主体,政府是胜诉保障,协会(商会)是应诉桥梁,专业律师是胜诉关键。正是这四个方面的成功联动,实现了中国反倾销史上罕见的“无损害”胜诉成功案例。

2.浙江13罐头企业应对反倾销

浙江是柑橘罐头生产大省,产量占全国的80%,世界的70%,对欧盟出口量居全国各省之首。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桔子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目前,浙江省13企业正积极与律师沟通,准备应诉。

西班牙又发动了一次袭击

浙江市场导报记者从省外经贸厅了解到,此次反倾销调查是橘子罐头大国西班牙向欧盟提出执行申请。今年9月中旬,西班牙国际水果蔬菜加工联合会代表产自欧洲的100%柑橘类水果的生产商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柑橘类水果对欧洲倾销,对同行业造成实质性损害。10年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对从中国进口的柑橘类水果发起反倾销诉讼。

事实上,自2004年4月以来,欧盟一直应西班牙企业的要求,对进口桔子罐头实施保障措施(关税配额)。在此期间,如果出口超过限制配额,将支付每吨301欧元的从量税。为什么西班牙总是麻烦不断?这只是巧合吗?

数据显示,欧盟市场柑橘罐头年销量近65438+万吨。以前这个市场基本被西班牙垄断。但近年来,凭借丰富的优质原料和极具竞争力的劳动力资源,来自中国的橙子罐头在欧盟市场异军突起,西班牙的垄断地位荡然无存。据中国海关统计,去年中国对欧洲出口桔子罐头为44065438美元+0.4227万元,今年6-8月为39892093美元。浙江、湖南、福建和湖北是中国柑橘罐头生产和出口的主要省份。

浙江企业积极应诉。

“我们应诉,除了争取2000多吨的欧盟市场份额,还要争取各国同行。”黄岩第一罐头厂厂长吴说。

橘子罐头是名副其实的劳动密集型产业,2000吨产品,涉及三四千工人的生计。但作为全国罐头食品行业的龙头,2000多吨的桔子罐头仅占黄岩罐头一厂桔子罐头年出口量的十分之一。没有这十分之一的市场,黄岩罐头一厂照样能活得很好。但正如吴主任所说,在WTO框架下,尽力争取是合理的,不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退出欧盟市场。

与此同时,浙江巨人实业有限公司聘请的北京国刚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也来到衢州,开始为“巨人”应诉欧盟桔子罐头反倾销做准备。浙江巨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巨林告诉记者,“在WTO框架下,应对国际反倾销诉讼责无旁贷,这也是我国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做大做强的重要机遇。”

省外经贸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对反倾销调查有两种对策。一种是行业组织提出抗辩意见,一种是企业积极应诉。目前,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已接受委托,拟提起抗辩。但是,“行业抗辩的成功案例有一些,但不太多。”企业应诉后,有赢有输。但要想保住欧盟市场,唯一的出路就是应诉。一旦诉讼成功,可以大幅降低资费;如果不应诉,最高关税税率(可能达到百分之几百)肯定会落到你头上。"

3.华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10 6月13日,温州上市公司华峰氨纶股价突然扭转跌势,止跌反弹,收于9.78元,较前一日上涨4.71%。这一天,华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吉获悉,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省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做出反倾销终裁,即日起征收0%至61%不等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

历时两年半的浙江华丰氨纶、绍兴龙山氨纶、山东烟台氨纶发起的反倾销诉讼案,终于以我们的胜利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中国大陆氨纶企业赢得了宝贵的五年“保护期”。

赚钱了就开始准备反倾销

氨纶,一种合成弹性纤维,主要用于高档休闲服、泳衣、运动服、毛衣、内衣、袜子、医用绷带等领域。

氨纶作为高档纺织基础材料,价格一度“高”:1吨普通氨纶价格高达20多万元。我国氨纶产业起步较晚,很多产品工业化不到10年。然而,外国产业已经饱和,渴望向外扩张。2001以后,随着国内氨纶市场需求的急剧增加,进口量开始急剧增加。

资料显示,2001年进口氨纶不足1.6万吨,2004年增加到近3.6万吨;产品价格也从2006年的6427美元/吨,5438+0下降到2004年的5513美元/吨。

然而,在2003年,行业内的大多数企业并没有意识到危机。当时生产一吨氨纶利润可达654.38+0.5万元,很多企业都在加大投资和新项目。

在2003年下半年的一次行业会议上,一位企业代表提出了氨纶反倾销的问题。代表是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斌

“我参与过聚酯和聚酯切片的反倾销工作。我知道反倾销诉讼从立案调查到受理需要一年时间,从受理到做出初裁又需要一年时间,再有半年时间才能做出终裁。”李斌回忆道,“虽然当时行业还处于黄金时代,但利润快速下滑的趋势已经可见,必须提前量才能赢得主动。”

李斌的想法与中国化纤工业协会不谋而合。因为协会之前一直在跟踪重点行业的进出口情况,掌握了一些证据,很快,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相关材料,氨纶反倾销正式提上日程。

正如李斌所料,2004年由于进口氨纶的巨大冲击,氨纶价格和利润连连下跌,几乎无利可图,2005年氨纶行业整体进入低谷。2005年4月13日,商务部正式立案调查。

“为什么日子过了才想到反倾销?只要损坏了,我们就可以用规则来缩短痛苦的时间。”这是李斌总结的经验。

有很多关于如何保护工业安全的知识。

据了解,中国氨纶行业投资规模已达200多亿元。这一及时的胜利保护了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氨纶行业的产业安全,同时对其他行业具有示范效应。

“温州企业经常遭受国外反倾销。这是我们第一次打赢国外的反倾销。”潘际自豪地说,“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的手段,我们也要用好它,维护企业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发挥了很大作用."代理这起反倾销案的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何律师说,“在反倾销案件中,国内企业往往是竞争对手。如果是企业自己组织,很可能会因为成本和谁主导的问题不欢而散。还有一些公司觉得事情多,程序多,不愿意承担责任。如果别人赢了,他们会搭便车。化纤协会不仅在企业内部组织协调好,还作为集体向商务部反映情况,无疑更有分量。”

博恒的何律师表示,韩国作为一个出口导向型国家,在中国之前就已经遭受过来自欧美的反倾销轰炸,他们在应诉方面非常有经验。因此,对应诉的韩国企业征收的反倾销税相对较低。这也提醒我们的企业,无论是发起反倾销还是应对反倾销,都要精通国际规则,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3日代表国内电解电容器纸行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决定自2006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详见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的文章。

2006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09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80号公告,公布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案的初步裁定,认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2006年10月20日的文章)。根据初裁,自2006年10月20日10起,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进口商应当按照初裁确定的倾销幅度(15%-40.83%)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2007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30号公告,对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调查做出终裁,裁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对我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电解电容器纸是公司的主导产品和主要利润来源。2004年和2005年电解电容器纸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80.01%和62.23%。由于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倾销,电解电容器纸盈利能力逐年下降,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2006年电解电容器纸销售收入65438+。商务部的终裁将有利于公司主导产品电解电容器纸的市场发展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现将商务部最终裁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先,最终裁决

经过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为电解电容器纸(未浸渍或涂布电解液),又称电解电容器原纸;英文名:电解电容器用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项下:48059110。

电解电容器纸是一种特种纸,每平方米重量为150g及以下。它通常用作电解电容器中吸收电解液的基本材料,并与电解液一起形成电解电容器的阴极。

对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日本物产株式会社22%

2.大富合成株式会社)15%%

3.所有其他40.83%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07年4月18日起,进口商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按照海关批准的从价计征的完税价格征收的。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按照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加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自2006年6月20日至2006年10月20日,直至本决定公告之日,对有关进口经营者根据初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海关提供的保证金,按照终裁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进行征收并折合成反倾销税,按照相应的增值税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此期间,海关将退还相关进口经营者提供的保证金中超过反倾销税和相应进口增值税的部分,不足部分不再征收。

在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决定公布前,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动词 (verb的缩写)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

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2007年4月18日起5年。

六、新出口商审查

对于上述国家在调查期内未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新出口商,符合规定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对新出口商进行复审。

七。中期审查

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商务部书面申请期中复审。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的终裁决定和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

5.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欧盟于2000年6月对我公司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00年8月8日通知我公司,因国家项目补贴等原因,我公司被剥夺市场经济地位。此事于200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布。经过半年多的积极应诉,欧盟已作出初步裁定,对该公司生产的集成电子节能灯的欧盟进口商征收35.4%的惩罚性关税,这将使该产品出口欧盟极为困难。2000年,我公司生产的集成电子节能灯出口欧盟市场的销售收入约占我公司总销售收入的65,438+00%,该裁决可能对我公司2006年的利润产生影响,5438+0。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抗辩,欧盟官方裁决结果将于2001年8月公布。-2006年2月27日5438+0

6.杭州宝晶生化有限公司。

杭州宝晶生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003年开始出口。酒石酸的销售量和出口量占国内产品的三分之一。面对2004年6月5438+10月欧盟对中国酒石酸的正式反倾销调查,宝晶公司全力应诉。2006年6月5438+10月,欧盟公布了对中国酒石酸反倾销案的终裁,宝晶公司获得了中国唯一的零税率待遇。回顾反倾销历程,宝晶公司采取了以下六项积极行动,对我国其他企业应对反倾销也具有借鉴意义。第一,面对反倾销起诉,涉案企业要做出坚定的应诉决定;二是企业要有规范的财务管理;第三,必须聘请有经验的资深律师代表应诉;第四,企业要依靠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中介组织三种力量,开始接触政府,而应诉必须由企业直接面对;第五,科学管理对外贸易,避免出口产品竞争造成倾销;第六,要动员进口商就反倾销仲裁积极“游说”进口国的组织和政府,加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