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哭嫁歌的历史渊源

岭南娶姑娘的那天,夫妻俩坐在一个用饰品装饰的庙里,姑娘们也用夹子装饰。他们互相和着唱着,感到悲伤,各自注意着。结婚那天,他们说不做小伙伴,送他们一起白头偕老。他的歌也是,靖江人靠苏沐丐为声,秦人靠曼月圈,都是即兴而作,拒绝跟风,其中不乏上乘之作。半夜把老人都送走,乡党的男人们去围观,或者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唱着歌调女伴。女伴们知道她们是谁,也唱歌回答她们。对贫困家庭的隐瞒往往会导致纠纷或承诺。

在清代,一些地方志记载了哭嫁歌。比如嘉庆年间,他问湖南的《宁远县治》卷二,记载了哭嫁歌在该省南部五县的流行情况:

宁风俗:娶女的前一天晚上,有酒,女人们聚在一起唱歌。宋缺、母女俩,以及所有的老叔侄们,一个接一个地围着哭,直到他们到了部里。不知道这股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陶,宁,永,姜,辛五洲,一模一样。

清末光绪年间,广西的《黔江县志》有三卷:

结婚前三天,女方邀请亲朋好友通宵唱歌,称为“送别歌”,表达对父母兄弟的感情。也叫“送老歌”,说是堂姐,也是送到老年。

民国初年以后,有关哭嫁歌的记载较多,如胡普安的《中国民族风俗志》、刘的《广州旧婚俗志》、王兴瑞的《琼崖岛民俗志》、黄展梅的《桂平县志》以及解放后的各种风俗、婚俗、方志等。“从哭嫁歌的内容来看,它涉及的封建社会生活比较多,应该是在这个时期真正成熟和习惯了。到了现代,哭嫁的习俗尤其严重,有句话叫“越哭越哭。“民国以后,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旧的婚姻家庭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哭嫁歌也失去了生存的土壤,逐渐消失。现代社会,只在一些交通闭塞、落后贫穷的偏远地区还有残余。

湘、鄂、川、渝、黔土家族聚居区位于长江上游和中游的交界处。北起大巴山,中间经过巫山,南过雾灵山,止于南岭,是一条文化沉积带。许多古代文化现象在其他地方已经消失或濒临灭绝,但在这个地方仍有痕迹。“哭泣的婚礼歌曲就是其中之一。时至今日,在偏远的山村,仍有姑娘出嫁时的啼哭。虽然哭嫁习俗一度在当地盛行,至今仍有哭嫁遗风,但关于土家族哭嫁歌的文献却很少。现在能看到的最早的是清代乾隆年间著名土家族诗人彭秋潭(1748 ~ 1808),他记载:“十姐妹歌,亲人爱,伤害离别,人声鼎沸,泪如泉涌。“还有一句支竹的词:

十姐妹的歌那么悲伤,不要那么泪流满面。

宁乡离巫山峡很近,就像八娘唱竹枝。

如果土家族新娘结婚时不哭,说明不孝顺父母,没有依恋。土家族流传着“姑娘能哭不能唱,没人指望她”的传说。唱婚歌成了衡量女人德行的一个标准。所以土家族姑娘不会哭嫁会被嘲笑。哭嫁歌历史悠久,是历代姑娘集体创作的文学瑰宝。

据汉末《南满西南夷列传》和明代《思南县志》记载,秦汉以后,土家族在此繁衍生息。在古代,土家族的婚姻相对自由。只要男女双方愿意,并得到土家族老师的允许,就可以订婚结婚。随着封建礼教的发展,土家族的自由婚姻和其他民族一样,逐渐被包办婚姻所取代,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等条件。与此同时,由土家族女孩对包办婚姻不满而衍生出的哭嫁现象也逐渐表现出来,并发展成为一种丰富的文化现象。直到解放后,包办婚姻现象才得到基本遏制。无论婚恋形式如何发展,土家族姑娘婚前都流下了喜与悲的泪水,但从未改变。即使是在民族交流频繁、文化渗透迅速的今天,土家族姑娘也要在结婚前向来贺庆的亲朋好友献上一系列悲凉悲凉的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