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价值规律写一篇关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论文。
一个
价值规律说的是商品的价值,是商品在市场和流通中的价值基础。一个商品凝结了多少价值,就需要市场来实现它的价值。成就太高当然是好事,但同时也会损及他人。另一方面,如果太低,这种商品的价值就不能充分实现,所有者就会亏损。因此,价值规律的首要性质是“等价交换”——两种商品以相同的价值进行交换。当然,由于互换者很难了解另一种商品花了所有者多少钱,所以总是很难按照明确的数学关系进行“等价交换”,只能通过市场长期运行形成的价格比来进行。对于个体商家来说,商品价格是固定的,你只能按照这个市场价来组织生产。如果你预估的生产成本太高,就不需要生产。这也是价值规律中“等价交换”的实现方式,它是通过固定市场价格的方式实现的。此外,如果商人的商品价值低于商品的市场价格,他就会在交换中通过“不等价交换”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是价值规律中“等价交换”原则的正变。通过这种变异,“等价交换”不再是一潭死水,它是活的,并将引导价值规律走向它的新形态——价值本质规律;而“等价交换”本身已经完全成为一种动态的等价交换形式。
但是价值规律并不总是有动态的一面,事实上,它更多的是静态的。此时市场处于“供需平衡”状态。事实上,经济学家在考虑价值规律时,大多预设了市场供求平衡的理想状态。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价值规律的研究,实际上是以商品市场的供求平衡状态为前提的。这种状态的基本特征是缺乏竞争。因此,在市场缺乏竞争的平静状态下,“等价交换”能够顺利进行,一件商品有多少内在价值,就能在市场上实现多少价值和效益。所以,在市场经济还不是很成熟,缺乏竞争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商品“要求”达到多大的效益,取决于它凝结了多少价值。比如多年前的中国,企业家和经济学家要求按价值规律办事,其目的是为了能够在商品交换中充分实现一种商品的价值,尽管当时由于生产成本高,这些商品的价值很大;因此,中国开始了一系列的“价格合理化”改革活动,而这种价格合理化主要是将产品的价格提高到高于其成本。因此,价值规律具有静态的一面。这种静态规律起作用时,人们都认为创造的价值越高越好,因为在静态价值规律起主导作用的市场上,它总是能充分实现的。因此,当价值规律发展为动态规律和动态等价交换形式时,价值规律实际上发展为一种新的规律,即价值本质规律。当商品市场还是所谓的‘卖方市场’的时候,商人的商品在静态价值规律下,按照自己的内在价值(通过货币)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不管商人的商品生产率有多低,劳动生产率有多低,工人的素质和劳动积极性有多低。然而,在目前所谓的‘买方市场’下,商家都很紧张。他们忙着裁员、技改、兼并、引资,同时打价格战。这时,价值规律的动态方面起了作用,商品的内在价值不再自动地、完全地转化为交换价值。但这是价值规律的更高运行方式。
二
对于上述动态规律下的“非等价交换”,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下,等价交换的“价值点”会逐渐降低,从而一方面淘汰价值高于这个价值点的商品,另一方面迫使商家提高效率,降低商品成本。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中,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等价交换的价值点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提高效率、降低商品价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反之,人们提高效率越快,市场竞争就越激烈。这种情况给生产者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但另一方面,它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因为通过这种竞争,商品的价格直线下降,人们更容易得到它们。比如几年前一部手机几万甚至几万元,现在呢?好得多的手机只要1千或者几千元,而且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这些商品的价格还会继续下降。这种情况是今天的人们深刻体会到的。只要市场经济继续运行,人们就会从中获得更多的好处。这会让思想深刻的人立刻意识到一个“两极统一”的存在:人类为了越来越大的生存条件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会越来越小。我们知道,在古代,人们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获得一点温饱。现在不同了,获得同样物质条件的代价小了很多。这是人类生活的进步,源于人类生产效率的提高和人类科技的发展。
思想家在认识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两极统一”时,也认识到了价值的真正本质:价值是人类实现最大限度生存所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在不同生产力水平的不同时代,人类获得的“最大生存”水平明显不同,人类付出的“最小成本”水平也不同,其规律性是生产力水平越高,“最大生存”水平越高,“最小成本”水平越低;前者与生产力水平成正比,后者与生产力水平成反比。所以,其实“价值”这个概念有两个相反的意思:一个是“付出代价”的意思,一个是“得到报酬”的意思。两者是统一的,可以称之为“物有所值”——显然,不付出代价就没有收益,同时,付出代价后总会有收益。所以,从上面的含义来看,价值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以最少的成本产生最多的、最大的或最好的使用价值。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价值的本质不能归结为“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大的交换价值”,因为“最大的交换价值”并不意味着同样伟大的使用价值和同样伟大的有用物品,甚至相反。比如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很多物品的价格往往非常昂贵,以至于在这里可以用很小的成本获得很大的交换价值。这种高交换价值并没有改善人类的生存和进步。要提高人类的生存和进步,必须有大量的“价廉物美”的商品,这是人类从古到今直至无限未来的理想,人类的各种社会形态(无论是过去的奴隶制、封建制还是资本主义)所采取的各种经济模式都趋向于这种理想。所以,与人类历史发展同步的,是人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存理想是通过人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来实现的,“价值”概念从根本上反映了人类的这种生存理想和人类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因此,把价值看成“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大的‘交换价值’”(虽然在市场经济时代是理所当然的,也并非没有进步意义),是不恰当的;“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大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终极意义。
但人们对价值的理解在于“获得报酬”方面,所以在市场经济中,价值与“交换价值”甚至“使用价值”混为一谈;数值越高越好。当人们说一件物品“很值钱”时,肯定是指:这件物品很有用;有多有用?一是很有用,用起来很满意,二是可以为别人赚钱,给主人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这通常是人们对价值和“善意”的理解。但在经济学中,一个商品的价值越高,就越不‘好’,因为这说明这个商品的劳动和资本价值太高,说明成本太高。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商品的高成本对其所有者来说是最糟糕的事情。比如美国铱星全球卫星通信系统的价值就很高——“价值40亿美元”,但由于价值很高,一直没人敢接手运营,80多颗卫星只好非常遗憾地销毁。美国这么有钱,眼看着这个昂贵的现代通讯系统被破坏报废。这是什么意思?说明一篇文章虽然很有用,很先进,但是如果价值太高,就会有“报废”的危险;相反,如果这个铱星系统的价值只有6543.8+0亿美元(而且维护也没那么贵),那么它肯定不会落得这种下场。那么,价值高吗?还是低价值?这个问题会在人们的头脑中产生混乱,即使是马克思。因为马克思把价值定义为“劳动消费”,然后理解为“交换价值”。马克思只是批判了“有些人可能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量决定的,那么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所花的时间越多”(资本论法文译本为15页),随即指出“劳动生产率越低,生产一种商品所需要的时间就越少。因为他批评这种情况不是“劳动生产率低下”的表现吗?既然是能在市场上充分实现的“交换价值”,自然是商品价值越大越好,但这也说明商品凝聚的“劳动成本和资本价值”越大越好,这显然是荒谬的。于是,价值概念中出现了数量的反面因素:商品的“个体价值”。
与其“社会价值”(实际上是交换价值)相矛盾,其中商品的利润来源于两者之间的差价。即个人价值越小越好,社会价值越大越好。这里的问题其实是效率,因为效率越高,商品的个体价值就越小。但是,因为社会价值是由生产一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不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实际时间决定的),所以所谓的社会价值也是一种劳动消耗,从整体上看,越小越好。这样,真正的“有益价值”就是当社会大部分生产力还处于很低的水平时,一个商人高效率地生产出个体价值低的商品,也就是“社会价值高”减去“个体价值低”,这个差额就是真正的“有益价值”。所谓“物以稀为贵”就说明了这种情况。在一个商品稀缺的地区,商品肯定是“稀缺”的,所有商家都会想尽办法利用这个市场空缺,投放相应的商品,以谋求“超额利润”。这也是市场经济时代最自然的事情,也是市场经济成功的标志。但这能说明放在这里的商品价值高吗?简单来说,“稀贵”的东西价值就一定高吗?这里它的交换价值和市场价值会高,但内在价值不一定高(而且越低越有利)。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白捡了一件商品(这说明这件商品的内在价值等于零,因为它没有让捡货者付出任何代价),他把它拿到这个商品缺乏的市场上也会获得很好的收益,因为它也是一件“稀有昂贵的东西”;这说明它的交换价值和市场价值和其他商品一样高。但是,当这个市场逐渐丰富起来,市场稍有竞争,我们就会发现,这种白捡的商品价格会暴跌,而其他商品则不会。这是什么意思?说明商品的内在价值是一个底线,商品的价格不能低于这个底线,但是白捡的商品的底线是零,所以它的价格可以暴跌但仍然是盈利的。所以我们经常看到被偷的东西,价格低很多倍。
所以,受益的是一种“价值差”,而不是价值。但它的“两头差”似乎符合我上述价值的本质:人类为了最大化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在这里,这个非常有效率的商家以很小的代价(个别价值不高的商品)实现了市场的最大利益。但实际上,它与我对价值本质的想法有着根本的不同,因为它是建立在“整个社会的大部分生产力仍然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以至于大部分人无法很好地生存)的基础上的。一旦社会生产力提高了,这个生意就没多大效益了。如前所述,价值的本质不能概括为“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大的‘交换价值’”。而我对价值本质的想法是要求整个社会和整个世界的生产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具体来说就是使每一种商品的内在价值趋于零),从而达到人类为了最大限度的生存所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大多数人的穷人生存所达到的最大生存,对整个人类来说,不可能是真正的“有益价值”。但因为它能带动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也是实现真正价值本质理想的必由之路。
三
在价值规律的静态中,我们还没有遇到如此复杂的价值情况。在这里,只要“创造”了价值(以某种有用物品和使用价值的名义),就可以在市场上实现。这时,人们的劳动物化为价值,一方面创造了一些有用的物品,另一方面,人们也从中获得了生存的必需品(从这个价值的实现中)。所以,“创造价值”是一件高尚的事情。但是在价值规律的活动状态中,我们看到了价值的极其复杂的情况。在这里,“创造价值”甚至不再是一件值得崇敬的事情,因为如果你还像以前那样粗放型、高成本地生产,你不但不能“创造价值”,反而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好的东西。这里我们看到一个很无情的现实:一个生产者生产的东西已经不一定有人要了,凝结在他的产品中的价值,也就是劳动者自身的价值,没有得到实现,然后劳动者自身的生存就成了问题。此时的市场已经不是短缺市场,相反,是过度丰富的市场。正是因为太富裕了,人们才难以实现自己的劳动价值,从而使自己的生存成为问题。解决这一荒谬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劳动产品的价值尽可能低,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争取最大的“价值差”。这时,主导市场和人们经济行为的是价值的本质规律,即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使用价值;最终目标是每个使用价值的价值趋于等于零。价值等于零,这是人类一切经济活动的终极目标。
最后我在想,价值是:1人工成本,2使用价值,3交换价值;这三种观点都有相应的合理性。大多数人把价值理解为交换价值,即一种商品在市场上所能达到的价值(不管凝聚了多少劳动),所以在人们看来,一种商品在不同的市场上会有不同的价值。而劳动力的成本(包括资本的价值成分)确实构成了一个商品的价值,否则它为什么要在市场上坚持一个最低保留价格呢?对于使用价值,没有一定的思维能力,基本上很难将其与价值区分开来,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无形中把商品的有用性当成价值的情况。虽然价值的这三种情况如此不同,但有趣的是,我的价值本质思想“价值是人类为了最大限度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却能很好地概括和包含这三种情况。比如对于1来说,“价值就是劳动的成本”就是价值本质思想中的“最小成本”。所谓成本,是指人的劳动成本,但更明确地指出“劳动成本”必须是最小的,而不是“劳动成本越大,其价值越大”;对于2“价值即使用价值”,是价值本质思想中“最大生存”的含义,因为为了生存,必须有生存物品,这里明确指出了“最大使用价值”的要求(通过生产力的提高来实现);关于3“价值是交换价值”,已经指出,交换价值产生的地方是商品的“社会价值”和它的“个人价值”的差别。只有这种差别才表现出商品在交换过程中的利润,而且差别越大,利润越大。这种“两端之差”和我的价值本质思想(前面提到的)是如此的相似;其实,如果狭隘地理解我关于价值本质的思想,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利益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个“利益”是使用价值(有用的商品)还是货币。所以我关于价值本质的思想,是把很多价值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