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犁的青岛大学

学位:硕士。

1980-1984就读于山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4-1986在山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工作。

1986-1988就读于东北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65438至0995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为青岛德恒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1998-2001在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65438-0988一直在青岛大学法律系任教,2000年被聘为副教授。

2001年4月被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聘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特邀监察员。

2001 1被青岛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青岛大学工作期间,系统教授商法概论、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海商法、破产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商法课程。我非常热爱教学,学术态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我能在讲课中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既简单又生动。深受学生好评,被评为青岛大学优秀教师。

除了教学,我很重视科研,我知道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从1999开始,我发表了以下科研论文:

1,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东方论坛1999补充)

2.论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担(东方论坛1999增刊)

3.论新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当代中国教育教学文集》第2卷)

4.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学校教育发展研究》社会科学卷1999第3期)。

5.知识经济与高校跨世纪人才的培养(《中国成人教育》第8期,1999)

6.刑法学教学改革之我见(青岛大学高教研究3号,1999)

7.关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思考(东岳论坛,2000年增刊)

8.《论单位犯罪》(青岛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

除了教学和科研,他还积极参与司法实践。在担任兼职律师的几年时间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法律顾问,为银行、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了大量的经济、民事、刑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有很多复杂的案例,既服务于社会,又丰富了课堂教学。民乐系副主任,古筝讲师,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会员。

1996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师从山东著名古筝演奏家韩廷贵教授,师从诸城后裔朱子易先生学习古琴。2000年至2002年,学校送他到中央音乐学院深造,他师从汤米教授。2005年从山东艺术学院调入青岛大学音乐学院,现为民乐系副主任。

奖项:

1995年获山东省首届艺术文化节表演比赛专业组一等奖。

2003年《古筝快速演奏技法》论文获山东省文化厅艺术论文评选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