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基层法官的侦查水平
——李越基层法院要坚持“围绕审判开展调研,搞好调研,推动审判”的工作思路,紧扣法院司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全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开展调研,实现司法调研工作的连续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激发课题组活力,完善科研工作领导机制。坚持研究工作“一把手”工程,不断加强对研究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在调研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有指标、人人有责任、上下并重的调研工作格局。加强研究团队建设。注重办公室在承上启下、协调研究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研究工作网络,确定各部门优秀青年干警为兼职研究员,充分发挥青年研究骨干的“能人”效应。注重加强研究队伍的梯队建设,把培养青年研究人员作为首要任务,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对青年干警进行一对一辅导,成立青年法学研究会,多途径、全方位培养和提升青年干警的研究能力,努力传承审判经验、验证司法理论、升华实践成果。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为了带领和激励年轻干警关注和参与研究,医院领导带头撰写研究文章。二、严格考核奖惩,完善科研工作激励机制,建立科研工作岗位责任制。将研究工作成果纳入科室和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整体司法能力的考核范围,每年年初制定并下发实施意见,将全院的研究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重点关注青年干警的负担。实行侦查审判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坚持侦查工作“一票否决”制,把完成侦查任务作为年轻干警奖励晋升的前提条件。未完成者,不得参加年终评优晋级。建立研究工作的通报和监督制度。院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各科室、每位干警的研究成果,每季度一次上报院内各类研究征集任务、临时研究活动、重点研究课题、案例汇编任务的完成情况,在全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中形成攀比、学习、赶超、帮扶的浓厚研究氛围。建立研究工作的考核和奖励制度。为了激发干警的侦查积极性,根据公布和使用情况,制定专门的激励措施,给予不同级别的干警。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研究文章的作者将获得重奖,以放大激励效应。第三,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研究工作整体水平,立足审判实践开展研究。组织青年干警充分利用审判实践探索研究课题,对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努力通过研究培养一批善于法律、善于思考、善于研究的青年干警,促进其审判能力和研究水平同步提高。突出案例编纂工作。引导青年干警把做好案例汇编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提高青年干警案例汇编质量,努力打造优秀案例和品牌案例。对于新颖、典型或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由分管院长在裁判文书下发前及时推荐纳入典型案件备选库。对于备选典型案例,由分管院长召集办案部门负责人、合议庭人员和相关青年研究骨干集体讨论,必要时提交审计委员会研究。(作者是建湖县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