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稿主动撤稿后还会追究吗?
通常不会。一般来说,有些抄袭是发表后发现的,然后被举报。这说明存在学术侵权,主动撤稿的可以说是提交错误等原因。反正他们已经主动撤了,内容自然不再属于侵权。
根据民法规定,著作权人投稿的行为是邀请,出版单位同意出版是承诺。但对于报刊来说,往往无法与每个著作权人签订专门的出版合同。
如果一稿多投后不从其他期刊撤稿,会导致论文被重复录用后重复发表。一旦发现重复发表,就会导致被动撤稿。撤稿是指作者在论文发表前的撤稿。被动撤稿是指论文发表后,作者或期刊编辑的撤稿行为。一稿多投导致的被动撤稿和主动撤稿,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给期刊造成损失,两者都会对作者造成不良影响,包括被期刊列入黑名单,被期刊通知作者单位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同中国签订协定或者未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发表,或者同时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发表,受本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自稿件发表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或者期刊社通知刊登,或者自稿件发表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刊登的,可以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作品发表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摘要、资料发表,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抄的除外,并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