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知识和能力论文

连续几天,6月65438+10月65438+3月下午的佛山南海小悦悦事件,让国人感到不安。

这一天,被先贤们严厉批判、在今天尤为痛苦的“中国人的冷漠”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面对一个被面包车碾过的两岁小女孩小岳跃,近七分钟,18路人视而不见,视而不见,直到捡垃圾的阿姨陈仙梅把小岳跃抱到路边,找到了妈妈。

在习惯了老人摔倒无人救助等类似场景后,据说我们对冷漠的容忍度大大提高了。然而,小悦悦事件仍然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普遍震惊和愤怒。有人分析是利益使然,毕竟帮助倒地者有一定风险。在小悦悦事件中,路过的路人完全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以几乎为零的成本和风险提供帮助。尽管如此,18路人不愿意选择,容忍的底线更低,18路人注定失败。

这个分析有道理。但从事件性质分析,如果不是个案,肯定和在受伤女生面前的冷漠没有质的区别,很可能存在因果联系。在一个社会,当扶不扶摔倒在地的老人已经成为一个纠结的问题时,可以断言,小悦悦事件的发生几乎是必然的,很难保证在未来的某一天,中国的土地上不会出现比佛山更令人震惊的事件。

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认同小悦悦事件是一个孤立的、偶然的事件。面对残酷的形势,我们不能再假装鸵鸟了。我们必须承认,中国社会道德水准的急剧下降是一个冰冷的现实,也必须正视连“赡养老人、照顾小孩”这种基本道德都无法立足的社会基础。

谁应该对此负责?只有两个方向:公民个人和社会。相比较而言,指向社会是最简单的方式,也有自己充分的理由。由于价值虚无、法纪缺失、道德底线丧失、权贵不守规则,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全面失范的风险。面对这种风险,个人的实力难免卑微,随波逐流是最容易的选择。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方法太容易了,不仅让很多本该被谴责的人逃脱了道德的惩罚,还往往让他们心安理得,具有传导效应,让更多的人一边诅咒道德失范,一边主动放弃对社会的责任。

小悦悦事件后,一位网友的留言很有代表性。“我们表现出来的痛苦相当可疑。我们的咒骂缺乏内在的力量,我们的正义感从一开始就动摇了。当我们迫不及待地发表道德演说时,我们真的愿意遵循这个信念,为‘社会道德’的改变和提升尽我们微薄但崇高的力量吗?”

网友的质疑很有力度,给人信心。每一个公民个体的力量确实是渺小的,但却是崇高的。只有聚集起这样的力量,才能一寸一寸地动摇基本道德无法立足的社会基础。一个基本的道理是,我们会再次为社会悲伤,但社会本身终究无法反思和改进,让社会变得更好。事实上,这个负担只能由每一个普通公民来承担。积极主体对社会的责任可以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来讨论。消极层面是过着清正廉洁的生活,积极层面是永远不放弃自己追求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与一切邪恶和不公作斗争。公民对社会尽这种最起码的责任,往往只需要一点点知识和能力,就像那样,心疼得赶紧抱起了岳。

在佛山,当地媒体以“他们羞辱了佛山”为题,质疑18冷漠的路人。其实这样的耻辱不仅仅属于佛山。放眼全国各地,哪个城市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如果所有这些事件提醒我们,我们仍然生活在文明的线下,我们中有谁敢声称自己是完全无辜的?有的是公然作恶,有的是作恶的帮凶,有的是在恶面前沉默。我们不就是基本公共道德无法立足的社会基础的一部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