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青的主要经历

朱晓青

朱晓青,男,汉族,1950年6月出生,浙江义乌佛堂屯溪村人,1969年6月参加工作,1980年4月加入中国* * *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研究生毕业,经济学专业。曾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检察长,浙江省纪委副书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4年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65438+200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免去朱晓青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文名:朱晓青。

民族:汉族

出生地:浙江义乌

出生日期:1950年6月

职业:二级检察官

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大学、浙江省委党校。

信仰:* *唯物主义

代表作:职务犯罪侦查、检察学等。

角色的生活

小学初中就读无锡市屯溪学校、佛堂中学;

7月1965考入金华一中,7月1968毕业于金华一中;

因文革,大学停招,6月参加工作1969,曾在无锡市屯溪学校任教;

1978恢复高考后,考入西南政法大学,1980年4月加入中国* * *产党,1982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1982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省委党校领导干部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专业;

1984 ~ 1988 8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88年9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1994年5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01年7月任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03年6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4年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年3月,他被任命为第十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二级检察官。

2013年3月当选第十二届政协市委常委。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任免名单。决定任命李如麟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朱晓青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主要成就

长期分管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领导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万余件,直接指挥查办了一大批在全省有影响的领导干部刑事案件。工作中要秉公执法,清正廉洁。2004年8月起调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国家检察委员会委员。2008年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诉讼法学、职务犯罪侦查、检察制度有较深的研究,在《法学研究》、《人民检察院》等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近百篇,编著有《检察机关侦查教程》(法律出版社,2002年3月)、《职务犯罪侦查》(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6月5438+10月)、《职务。中国检察出版社)、《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制度改革研究》(2008年3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中国检察若干问题研究》(2008年2月,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学》(主编,20165438,中国检察出版社)。

学术专长:检察制度、诉讼法、职务犯罪调查。

主要科研成果:

1,《职务犯罪侦查》,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6月5438+0,专著。

2.《检察调查课程》, 2002年3月第一版,2004年2月第二版,法律出版社,专论。

3.《职务犯罪侦查历程》,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2月,专著。

4.《中国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研究》,2008年2月,65438,中国检察出版社,专著。

5.《中国职务犯罪侦查制度改革研究》,2008年3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发表并合著第一作者

6.《检察研究》,2010年7月,中国检察出版社编辑。

7.《中国检察制度的几个问题》,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2期,单行本。

8.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5期,单行本。

9.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与完善,《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单行本。

10,关于量刑建议,2010,中国法学第3期,独。

11,《斡旋受贿的几个问题》,《法律研究》2005年第3期,单干。

12,检察工作的内涵与启示,第2期,2010,法学研究,单行本。

13,《法学研究要立足中国现实》,2006年第6期,《求是》,单行本。

14,检察学研究对象,2010,第21期,人民检察院,单飞。

15,研讨会答疑——检察制度若干问题论辩,人民检察院2008年第13期,单行本。

16,《关于“批准起诉”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第12号,人民检察院,单干。

17,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与监督的利弊选择,第3期,2011,人民检察院,单干。

18,《论附条件逮捕》,第9期,2010,中国刑法学报,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