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的权利是什么?应该找哪个法律?请详细说明。我急着写论文。在线等待。。。
政法系法学专业分析,望采纳,不懂请问。
商品化权就是形象商品化权。
1993 165438+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形象的商业化”概括为虚拟角色或真实角色的创作者或一个或多个其他授权方对原角色主要人格特征的改编或二次利用,通过将角色与不同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消费者利用对角色的熟悉和喜爱购买商品或服务。
商品化权类似于知识产权,但又不同于知识产权。我来告诉你大概意思。举个例子,如果别人用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人物再拍一部电影,那么毫无疑问,他已经侵犯了原著的知识产权,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但如果别人用喜羊羊的形象做了喜羊羊形状的棒棒糖,原权利人就很难维权了。为什么不好好维权?涉及到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外观设计专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足。你可以看看我的论文,字太多了。这里就不重复了。可以直接去百度《论动漫形象的知识产权保护》,里面涉及到商品化权的问题。写论文的话可以借鉴。但是不要抄太多,因为老师会测试你论文的相似度。
另外,如果你不能,就问我。我最近比较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