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实习3000字左右关于汽车定损理赔的论文。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车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和特点
国外有大量专门从事车险理赔服务的机构,分工很细。保险公司和外部机构基于各自的利益,为了让客户满意,特别注重彼此的合作。他们既履行各自的职责,又特别重视信息和资源的享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和损害评估方面的合作。
查勘定损作为理赔服务的第一个环节,实际上是保险公司理赔案件的第一步,直接关系到理赔数量、理赔速度、社会影响、晶卡效应等诸多方面。所以保险公司非常重视这个环节。为了应对大量繁琐的查勘定损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
(B)信息技术发展合作
1.提高勘测和调度的合理性和及时性。美国第四大汽车保险公司Progressive Company使用GPS定位技术来确定勘测员的位置。通过智能调度系统,勘测人员在短时间内被派往事故现场。此外,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查询修理厂的调度情况,为客户提供及时的修理服务。
2.提高勘测和损害确定的准确性。德国安联集团一直在使用Audatex系统(现属于美国ADP公司),最近使用了Glassmatix损失估算系统,以保证车险理赔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3.提高接报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安田火灾和海上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索赔中使用24小时事故受理报告系统。该系统对应全国14理赔中心和252个理赔终端的远程计算机系统。客户可以从任意一个理赔终端获得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7天内获得赔付。
4.提高勘测和损害确定的效率。在中国台湾省,车险理赔已经开始使用远程定损系统,可以通过互联网传输,使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不仅可以现场定损,还可以在线远程定损,客户和修理厂也可以查询定损结果和配件价格,甚至可以在线购买配件。
(3)合作提供多样化的服务环节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是现代车险理赔的一大特点,其中衍生服务成为主要竞争手段。美国在这方面做得最好。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美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医院、警察局、修理厂、玻璃店、救援公司、急救中心等外部机构的合作非常普遍。从90年代初开始,美国也出现了专门处理车险公司损失的公司。大量专业机构的存在不仅提高了保险业的整体水平,也促进了保险保障质量的提高和保险服务成本的降低。
二、我国保险市场目前的汽车理赔服务模式及其利弊。
车险是中国国内保险市场最大的单一保险业务,是中国财产保险业务的中坚力量。其业务量占财险一半以上。2003年,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达到892.4亿元,其中544.6亿元来自车险。2003年,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中,车险理赔件数高达766万余件,赔付率高达60.87%。车险的查勘和理赔工作量大,成本高。中国目前的保险市场,手续费高,费用率高,资金利用率低。2003年,车险经营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严峻局面。有效改变目前我国车险理赔服务模式,挤干理赔水分,降低理赔服务成本,成为改变我国车险经营亏损现状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中国的理赔服务模式
由于机动车的流动性,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适合机动车特点的服务体系或服务机制,特别是在提供服务方面,做好机动车出险后的处置工作。这种服务体系或机制主要侧重于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的及时施救、查勘、定损和修理,也包括处理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案件。目前,我国较为成熟和流行的模式是保险公司自主理赔服务模式,其特点是:
1.建立自己的服务热线,为被保险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并通过热线接受举报。
2.建立自己的查勘队伍,配备自己的查勘车和相应的设备,接受自己客服中心的派遣和现场查勘定损。
3.建立自己的汽车零部件报价中心。鉴于车险赔付项目比例较高,对车险赔付率和营业利润影响较大,也最容易产生巨额利润,各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组织专人从事汽车配件价格的收集、报价和核定工作。
4.查勘定损的某个环节或服务无法辐射的某个领域交给定损公司、物价部门、修理厂、查勘公司等外部机构。
(二)我国现行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利弊分析。
1.独立理赔。即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事故查勘和定损。这种方式在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早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明显带有一系列特定历史时期的烙印。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的发展变化,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将国际先进的理赔评估方法和理念不断传播给国内I保人群,保险消费意识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投入大,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对于保险公司本身来说,从展业到核保,从定损到赔付,每个环节都在自己手里,大而全的模式造成效率低下。庞大的理赔队伍,加上相应配置的查勘车辆和设备,以及大量的人力物力处理繁琐的定损理赔,导致其内部管理和业务核算的经济效益不佳,经常出现业务人员看不到查勘、估不到损、送不到料的异常现象。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与我国保险公司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核心竞争力、走专业化经营道路的要求不相适应。
(2)理赔业务不透明、不公平。车险定损理赔不同于其他社会生产项目,涉及利益面广、专业性强、调整种类多,要求理赔业务公开透明。保险公司自行定损,就像保险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一样,意味着定损结果违背了对被保险人公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于这种矛盾,即使保险公司的定损结论合理,也往往难以说服投保人,从而导致理赔纠纷。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这种劣势越来越突出。
2.价格评估。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强赔。这种方式很少使用,因为保险双方都不认可,也不欢迎。保监会也发文抵制。
3.保险评估。即由保险当事人委托专业的保险定损公司负责汽车损失的查勘和理算,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
(1)可以减少理赔纠纷。更能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公平性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防止以权谋私。
(2)完善保险市场结构。由专业公司负责查勘和定损,更能体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促进保险定损行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结构。
(3)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保险公司是根据实际检验工作量向评估公司支付检验费的,因此可以更真实地反映真实的业务情况,避免保险公司固定检验人员和相关设备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的支出和增加的固定运营成本。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要求车险理赔服务模式的改变。
政策和法律环境的变化
1.监管部门加大保险市场发展力度,保险市场空前活跃。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保险市场面临全面开放的压力。为了迎接这一挑战,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我国保险业,中国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保险市场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保险主体数量快速增加,保险公司业务领域也全面开放,车险条款费率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保险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借鉴国际经验,加强保险公司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在更高层次上的业务合作,是中国保险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2.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险理赔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法律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调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赔偿标准将大幅提高;事故现场应迅速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故原因无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可以预见,随着法定保险的实施,投保车辆将大幅增加,事故案件也将增加;同时,新法的实施将大大提高现场查勘的要求和技能;2004年的调查工作量肯定会大幅度增加。如何适应新的法律条件下的车险理赔服务,成为每个财险公司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竞争环境的变化
1.保险公司的供给主体空前增加,竞争压力加大。2004年,保险市场有一个非常突出的变化,就是保险供应商的数量大大增加。随着保险公司区域经营的取消和分支机构审批的放宽,原本局限于某一区域经营的保险公司纷纷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机构,保险市场竞争变得激烈。费率大幅下降,利润大幅下降,车险经营出现大规模亏损。
2.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明显滞后于核保,大部分保险公司主张与中介合作。随着保险市场供应商的增加,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无论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还是新进入的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由于成本等硬约束,在经营初期都无法自给自足地拥有与其承保对象相对应的专业理赔员;由于新供应商增加,原有保险公司利润下降,拥有或储备更多理赔人员不划算;新的供给主体会让本来就不足的合格申领人更加稀缺,使用和储存申领人的成本上升,申领人的流动性增加。在承保业务快速发展的时候,理赔不匹配往往会影响保险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像过去那样仅仅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理赔人员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理赔工作的需要。理赔与核保发展不同步已成为保险公司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问题。借鉴发达保险国家的经验,加强与中介机构的相互合作,日益成为许多保险公司的制度安排。
3.顾客对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中国已经进入汽车工业时代,汽车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对汽车的消费越来越普遍,对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车险业务的发展,保险公司也将满足投保人的服务需求作为重要的竞争手段。只有以同样的成本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保险服务,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日益专业化的社会分工为保险公司降低交易和服务成本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
(一)积极寻求政府支持
利用政府资源促进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是每个行业和企业都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专业评估机构应督促保监会尽快明确评估公司的法律地位,使其作为专业机构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交警、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干涉。
(2)顺应市场变化,满足市场需求。
与其他保险损失相比,机动车损失相对较小,所以从运营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能支付的检验费有限。定损公司在收费上不应该是“狮子大开口”,而应该以专业优质的服务获取大量业务,通过大量业务降低成本和费用。否则结果只会逼着保险公司用内功去检验。
(三)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
为了更好地拓展市场,公估公司应注意加强合作与交流,在以下方面为保险公司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1.研究如何降低维修成本。定损公司要通过日常定损,对国内广泛使用的几种领先车辆的事故概率、损失和修理费用进行统计、分类和研究,通过修理各种碰撞试验车辆和实际事故损坏的车辆,确定车辆的损坏程度和可修理性,找出最合适的维修方法,然后将这些研究结果提供给修理厂,并向客户公开。
2.形成维修备件的报价系统。目前我国汽车维修市场上,汽车零配件价格混乱,原厂配件和副厂配件价格相差数倍。保险公司和车主很难准确区分各种零配件的等级,使汽车维修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定损公司应加强与各汽车厂商及其零配件供应商的联系和沟通,收集整理零配件及零配件供应商的价格,并及时颁布,形成高效、准确的零配件报价体系。
3.制定修理费的工时定额。备件价格确定后,如何准确确定人工成本将直接影响维修成本。定损公司应与当地汽车维修协会联系沟通,结合当地工资水平、费用水平和修理厂水平,制定修理费工时定额,为确定汽车修理人工费提供价格依据。
(四)培养专业人才,注重职业道德
车险公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公估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机动车维修、保险、法律、医学等专业知识,具备相当的表达能力和谈判技巧,同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国,车险理赔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经常出现理赔人员被修理厂或被保险人收买,与其串通,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陪审员能否建立良好的信用是陪审员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
(五)重视技术支持,打造专业品牌。
车险评估不同于其他财险评估。车险公估标的单一,但品牌众多,车辆损失和零配件价格的核定复杂,事故率高,流动性强,事故发生地点不确定,第三者责任事故频发,事故医疗费用审核,伤残等级认定,导致工作量大,投入多,运营成本高,使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成为保险业运用高科技手段的试验田。目前,利用IC卡及其技术支持系统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利用计算机进行远程核保和赔付的先进技术已在国内推广。车险公估公司应努力推广和完善这些新的技术手段,提高车险公估的技术含量,保证保险公估的专业质量,提升公估行业的竞争力。
(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效率和效益并重。
车险是精细化管理的保险,风险小,相对稳定,可控性强。我们必须不断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才能取得良好的效益。评估公司在车险理赔管理方面要多做总结和交流,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