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品遭遇国际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摘要: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中国的一些产业遭到了反倾销诉讼。回顾了中美水产品反倾销第一案,分析了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原因,提出了入世后应对反倾销的策略,以更好地应对反倾销诉讼,维护国内企业利益。[关键词]WTO;;反倾销;非市场经济国家;应诉;一、反倾销,中美水产品第一案背景介绍2003年6月5438+2月31日,美国南方虾业联盟正式致函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对亚洲和拉丁美洲多个国家的冻虾和虾罐头征收25.76%至63.68%的反倾销税,称“由于外国虾农的不公平贸易竞争,美国捕虾者和虾加工者已经,2004年7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冷冻或罐装暖水虾作出反倾销初裁:除中国湛江国联水产有限公司外,在中国的倾销幅度为7.67% ~ 112.38+0%。2004年6月30日,165438+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作出最终反倾销裁定:除鲜虾、冷水虾和虾干以外的所有暖水虾,包括捕捞、养殖、去头、去尾或去皮的,均在调查范围内。涉案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7.89%-112438+0%。2005年6月26日,65438,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修改此前的反倾销终裁,发布反倾销税令,未将暖水虾罐头纳入征税范围。到目前为止,这个案子已经完全清楚了。在被调查的6个国家中,印度和泰国很可能被取消。巴西和厄瓜多尔的大部分企业仍然可以向美国出口冻对虾。越南有四家企业可以向美国出口对虾。中国有1家企业可以向美国出口对虾。美国基本上对中国和越南关上了大门。中国是这次反倾销中受害最大的国家。二。中国被反倾销的原因。关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标准的确定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中国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加入世贸组织,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的15年内,外国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仍可遵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因此,欧美国家一直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中国32家企业之所以没有获得单独税率,是因为美国认为这些企业不是真正的市场化企业,而是有很多政府背景的企业,虽然这些企业更多的是民营企业。或者说,不遵守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企业。一般来说,国际反倾销事件的起因不是政府行为,而是企业行为。正因为中国是公认的非市场化国家,所以中国企业受害最大,这一事件也被蒙上了政治色彩。市场化企业是建立了现代公司制度的企业,也就是民营化企业,完全依靠市场而不是政府的企业。在一切商业活动中,企业要刻意营造商人的光环,而不是政府的光环。行业要有自己的组织,企业也要有自己的组织,但这种组织不是政府组织,也不是某个政府部门控制的组织,而是自主决策的市场化组织。比如像美国南方虾业联盟这样的组织。第三,中国企业的行为和素质。一方面,中国企业不积极应诉,实施反倾销调查并不意味着倾销成立,但拒绝应诉无疑等同于默许倾销的事实。面对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反倾销的危害认识不足,以及对外国法律公正性的怀疑,不愿意应诉。另一方面,出口秩序混乱导致低价竞争。一些企业为了增加出口,竞相降低价格,争夺订单,甚至不惜“自相残杀”。然而,未能避免恶性低价竞争,维护良好的出口秩序,导致中国出口商品价格大幅下降,这很容易成为外国提起反倾销指控的借口。产品单一、市场单一、客户单一的公司,都是经营风险极高的公司。这样的公司,一旦市场发生变化,企业随时会面临绝望。在这次虾事件中,南方某公司因为只有一种产品,生产线只能生产出口产品,市场只有美国,所以不得不在2004年6月全面停产。2003年9月,新建的流水线刚刚投产,亏损严重。3.中国应对反倾销的对策。政府应该采取的措施。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我国政府应加强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宣传,促使其他WTO成员承认中国的市场地位,从而在反倾销诉讼中取得主动,避免来自发达国家的压力。中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在未来的多边谈判中,要充分行使其成员的权利,制定公平合理的反倾销程序,防止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反倾销规则实施贸易保护。1.成立行业进出口商会,建立有效的反倾销预警机制。由于国际市场受政治、经济、自然因素影响较大,需要建立行业进出口商会,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通过这一预警机制,不仅可以协调厂商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还可以跟踪和调整因国际市场价格变化而可能被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商品的价格和数量,做到防患于未然。13.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和培训专业人员,由于反倾销的广泛参与,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为了协调和解决相关的国际贸易争端,应建立一个由国际贸易专家、国际法专家和律师组成的专门政府机构,其职责是代表我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违反世贸组织有关协议的行为提出上诉和抗议,并执行世贸组织有关机构执行的裁决。同时,加入WTO后,要从战略高度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商务活动的专业人才,为应对反倾销的胜利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企业应采取的措施。积极应对,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积极应对是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基本态度,也是争取主动的前提。一些企业无视反倾销调查,导致高额反倾销税。近年来,一些企业积极参与诉讼,组织了强有力的抗辩,取得了有利的裁决结果。同时,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中国企业有权利和法律依据起诉外国进口产品的倾销,因此不能仅仅在国际反倾销案件中充当被告。他们应该积极利用该条例的规定来反对外国产品的倾销,保护我们的民族工业。1.制定灵活的定价策略和合理的定价侧重于产品能够进入并占领国际市场而不引起倾销费用的具体而多样化的权变定价体系。由于反倾销主要是针对产品的低价,中国企业应努力走出低质低价的误区,通过降低价格来增强竞争力,自觉抵制低价出口行为,减少国外反倾销的诱因,防止发号施令。3.改进产品策略,变“以便宜取胜”为“以质量取胜”,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增加产品品种和设计,提高产品质量,提供良好的售前和售后服务,树立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吸引力,以提高产品价格,依靠非价格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4.制定多渠道战略,变市场集中化为市场多元化,没有销售渠道的保证,就不可能实施全球化的经营战略。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新兴市场,降低市场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采取多渠道策略,避免经销商陷入反倾销陷阱。四。结论虽然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发展遇到了瓶颈,但总体来看,入世后中国企业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只要我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政府和企业采取必要措施,在WTO框架内积极应诉,就能成功应对反倾销,形成良好健康的市场贸易环境。参考资料:1朴永木。WTO规则与对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周启亮,2002年2月。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发展趋势及中国企业的对策。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二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