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按照动态调整制度,农资综合补贴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情况,遵循“价格统筹补偿、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安排农资综合补贴1078亿元。为支持春耕备耕,6月5438+10月,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3月,中央财政拨付第二批农业综合补贴资金243亿元。良种补贴政策2011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东北、内蒙古地区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长江流域、信阳、陕西、汉中、安康地区10省市冬油菜、西藏青稞,主产区马铃薯、花生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小麦良种补贴每亩15元;稻棉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微型薯每粒补贴0.1元,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补贴每亩50元,大田生产补贴每亩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直接现金补贴,小麦、大豆、棉花可以采取直接现金补贴或差额购种补贴,具体由各省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确定。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稳步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进一步满足农民购机需求,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20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场)。补贴的机器和工具涵盖12个类别、46个子类别和180个项目。在此基础上,每个地方可增加30项。购买农业机械的中央财政补贴,执行全省同类型、同等级农业机械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按不超过各省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的30%计算,重点血防地区补贴比例可提高至50%。单机补贴上限为5万元,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饲草收割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大型水稻浸种催芽程控设备、马力100以上烘干机的单机补贴上限可提高至12万元;200马力以上甘蔗收割机、拖拉机补贴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采棉机单机补贴可提高到30万元。为支持2012年春耕备耕,中央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亿已于2011月提前通知各地。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之时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度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小麦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分别高于2011年的7元、9元、9元,提价幅度分别为7.4%、9.7%。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120元、125元和140元,比201年分别提高了18元和18元。为了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的财政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中央政府于2005年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1粮食(油)主产县奖励资金236亿元,奖励县达到1000多个,其中安排36亿元奖励国务院表彰的粮食主产省和粮食大县。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将按照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分别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直接“测算并拨付奖励资金到县”。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安排资金277.65亿元。近两年,中央政府推出了温室育苗、农业生产关键季节地膜覆盖等有针对性的应急补贴政策。2012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的资金支持,使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服务由应急启动向常态化转变。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通过对农民进行理化技术补贴的方式,重点支持和推广水稻温室育苗、玉米地膜旱作节水、小麦“一喷三防”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技术。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工作,选择100个县(场)、1000个乡(镇)、10000个村实施县、乡、村三级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国测土。支持鲜活农产品对接政策目前,支持鲜活农产品对接的政策主要有: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抵扣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支持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和学校、酒店、大型企业等终端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开展直销,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扶持项目、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降低“农超对接”门槛,禁止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禁止任意拖欠货款,鼓励超市与合作社建立长期对接关系。为促进全国市场鲜活农产品供应,降低流通成本,从2010 12 1起,将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免费独立桥梁和隧道)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对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要开设“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快速优先通行。鲜活农产品范围包括11大类66个品种,7大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8个品种,鲜活畜禽3大类11个品种,鲜肉、鲜蛋、鲜牛奶7个品种,以及土豆、红薯(红薯、山药、芋头)。按照“整车合法装载”的认定标准,在《鲜活农产品目录》范围内混装不同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认定为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目录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载重量20%的,准用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执行,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准用。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负,2012 1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以作为副食品,经过挑选、清洗、切割、干燥、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属于蔬菜的范畴。蔬菜罐头是指对蔬菜进行加工、装罐、密封、杀菌或者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蔬菜的范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应,增加牧民收入,从2011起,国家从中央财政投入136亿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设草原。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地退化严重、不适宜放牧的草原实施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计算标准给予牧民禁牧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落实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外可利用的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1.5元的计算标准,给予未超载的牧民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牲畜种子补贴、牧草种子补贴(每亩每年10元)和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每户每年500元。2012年,国家将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安排资金15058亿元,将所有牧区、半牧区县纳入实施范围。关于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政策2012将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需求,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农村社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提供培训,政府全额补贴,农民免费参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户、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户;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与管理技术、农产品贮藏与加工技术、农业机械操作与维修技术、沼气建设与维护技术、农业经营与农村社会管理知识。开展农业创业培训。总培训时间两周左右;培训对象主要是有意愿在农业领域创业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深造的二本青年学生、返乡农民工和复员军人;培训内容主要是创业技能和相关农业知识。2012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31期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创业扶持等方式,全年培训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3100人。保护农民土地和其他财产权利的政策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内,除法定事由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调整承包地,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它作为基本保障,无论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分配土地非农化、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2012年将出台相应的征地制度改革法律法规,加快相关工作。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国家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2012。增加保费补贴品种,在现有14类中央财政补贴水稻、玉米、小麦、油料作物、棉花、马铃薯、青稞、天然橡胶、林木、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牦牛和藏羊的基础上,将糖料作物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对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扩大保费补贴区域,将现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的补贴区域扩大至全国。明确补贴比例,糖料作物保险,按照现行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执行;在省级财政至少补助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补助35%,对中西部地区补助40%,中央财政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直辖垦区补助65%。水产养殖保险中,东部地区能繁母猪和奶牛的保险由中央财政补贴至少30%;育肥猪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1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10%;其他由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按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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