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的短文

十年通用语言和写作方法

2010年10月3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

十年来,法律基本保持了“中国精神”的方向,但也考虑了人们的个人使用习惯。

2010九月二十五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聂伟峰已经在台湾省待了几天。这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在台湾省的大街小巷看到的都是同样的黄脸婆,看到的却是不同的文字。

那些熟悉又陌生的繁体字随处可见,无一例外地出现在当天一场呼吁立法的千人集会的示威板上。

在他的家乡,他从记事起就一直在学习写简体字。而那些大多出现在古籍、春联、海外出版物中的繁体字,看起来又美味又神秘。

聂卫风当时并不知道,再过一个月零六天,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了。

这部法律于65438年10月+65438年10月+65438年10月+0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

这部法律不仅涵盖了聂卫峰关注的简繁体汉字的使用,还将一个国家的文化传承上升到了立法层面。

十年来,这部法律相关的具体工作进展缓慢。各地都出台了该法的具体使用办法和细则。

今年7月31日,特区海南在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本法实施办法,对繁体字、异体字、网络词汇的使用作出明确限制,将幼儿园纳入普通话推广范围,规定媒体可以用方言、少数民族语言播音、主持、采访。

2009年,中国语言学会副会长王宁对媒体表示,正在进行中的汉字表是“全简化字”,前后做了8年,势必会进一步影响未来人们对语言文字的使用。

一时间,这被誉为近代以来中国语言文字界的又一盛事。

回顾过去十年,这部法律是否解决了一些问题?留下了什么?

在中国,如何保护方言,推广普通话?如何包容外来词,同时捍卫汉语的纯洁性?如何看待广告语言和网络流行语?这是我们所关心的。

一部法律的十年

一晃十年了。

2000年6月365438+10月31日,正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文系任教的丁启臻找到《光明日报》并收藏。

它用一整页的篇幅记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的消息。

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司牵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等人是制定立法的重要智囊。九届NPC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这意味着语言从此有法可依。虽然学术圈的反应并不热烈,但语言文化圈的研究者都意识到了这个消息的意义。

丁启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法律规范难免与实际不符,但有规范是第一步。”

法律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推广普通话,规范汉字,是公民的义务。

同时,对政府机关、教育机构、大众传媒的使用,以及方言、繁体字、异体字的具体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八条还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北京语言大学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教授张普告诉《法治周末》记者,1998年,国家语委并入教育部,教育部设立语言应用管理司和语言信息管理司。负责语言相关应用和信息的管理。

多年来,语用学和语言学两个管理部门通过各种专家会议、地方调查、与一线师生座谈等方式,掌握了这一鲜活的民间语言文字的应用方向,并制定出台了相关标准和规范。

十年来,这部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渗透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

对比自己在国外的教学经历,丁启臻认为,与日韩相比,中国的语言文字法还是“比较宽松”的,基本保持了“中国精神”的方向,同时兼顾了人们的个人使用习惯。

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教授方明表示,立法者应该首先考虑它是否符合大众的需求,其次才是实施细节。

张普表示,任何立法在颁布后引起不同意见都是正常的,需要在实践中完善。

立法已解决。

苏州麦点广告策划公司的黄庆培,已经是一个技术娴熟的地产文案。

熟练度,包括知道如何在文案中避开雷区。

他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县、国、都等敏感词基本不允许用...第一,这种排他性很强的词,不适用于报纸和媒体。”

当涉及到架空广告、广播电视或纸媒等影响力较大的媒体时,像“御花园”、“华盛顿”这样的推广名称就需要反复斟酌。

如果在这些楼盘推广名中使用适合苏州风格的繁体字,即使视觉效果比简体字好,也不会在平面媒体和电视台中“流行”。

黄庆培遇到的是当前语言使用中广告流行语的规范化问题。

这些限制和规范源于《中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4条的现有规定:

广播影视中使用的文字,公共场所设施、招牌、广告中使用的文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准(这里的通用字是简化字)。

还引入了惩罚措施。“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规范了大众媒体的语言。

北京四中的语文老师熊,是湖南人。许多年前他来到北京教书。摆在他面前的重要问题是标准发音和普通话。

45岁以下的在职教师必须用普通话授课,参加考试并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

作为一名教师,熊白亮表示理解。他还指出,北京话本身发音就不标准。“鲫鱼‘Carassius auratus’在北京话中是第三次发音,实际上是第一次,这在口语生活中很难避免,但考试时要注意。”

方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从文化融合的角度来说,推广普通话是为了文化传承。

张普认为,汉语的语音和汉字都有自己的传承系统,读写错别字,或者读一半字,都会破坏汉字的语音系统和书写系统。所以在小学到初中的语文教育中,老师有纠正错别字和读音的义务。

这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中也有规定:工作语言为普通话的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其中,教师应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熊现在的学生基本都是1998左右出生的。在网络信息环境中长大,受网络流行语、NBA等外来词汇的影响,教育专家担心这一代人会脱离传统文化。

谈到这件事,熊认为没必要太担心——虽然孩子会口头上用网络流行语,或者夹杂几个英语单词,但他们每周都有两个上午在读《论语》、《钟勇》和《大学》。认识繁体字和写毛笔字并不难。

北京四中的学生并不完全是特例。“要相信孩子自己有分辨雅俗的能力。尊重他们的语言习惯。”熊对说道。

“新名词往往是从民间和互联网开始的,而且总是比政府规定的速度快。”丁启真也说过,语言就像一条大河,有自净的能力。日常选择中流行的语言现象会优胜劣汰。

今年9月12日,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李卫红再次肯定了这部法律对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的推动作用。

其中包括消除语言障碍,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转移成为可能;以汉语拼音输入为主要支撑的电子、通信行业发展迅速。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要载体的广播、影视、报刊、图书等实现了全方位覆盖。

执法效果不理想。

另一方面,这部法律本身的不完善所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首先要承受的是涉及汉语纯洁性的“外来词混入汉语”。

随着国家的开放和科学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英语缩写如WTO、MP3、DVD等。在中国的公开出版物、媒体报道甚至政府文件中未经翻译就被大规模植入中文。

在受到年轻人欢迎的同时,也引发了关注。代表事件是央视“封杀”外文字母,NBA等词被换成中文翻译。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文字处于洪一再强调外来词汉译的必要性。在她看来,英语单词的发音和书写形式与汉语不匹配,英语和汉语的收录无法实现两者的有机融合。

在没有汉字的情况下,张普说,如果x光片上只有一个“X”,GAMA就只剩下“GAMA”,人们真的很难理解它的含义。

事实上,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已有规定。

“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在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文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必要的说明。”

但在使用外语的问题上,法律过于原则,不够具体;而且外语使用管理也没有配套的法规或细则。这就导致了有法可依却毫无效果的尴尬。

曾被称为“中国姓名权第一案”的赵C案,再次证明了这部法律的不完善。

江西鹰潭市月湖区市民赵C因姓名中有外文字母“C”而拒绝为其发放二代身份证。赵C认为姓名权受到侵害,上诉至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胜诉。月湖区公安分局上诉至鹰潭中院。

因为《语言文字法》和《居民身份证法》都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法院判决案件没有依据。二审结果是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赵C愿意改名,月湖区公安分局撤回上诉。

2000年7月3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家忠在作关于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的说明时表示,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只能作出原则性规定。但是,“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关于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配套法规或者规章”。

然而,10年后,“配套外文使用管理条例或细则”仍未能出现。

方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另一个问题在于执行不力。

在《中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中,还规定了国务院语言文字部门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还规定了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然而,在商业动机和眼球效应的驱动下,在铺天盖地的大众媒体、商品包装和公开出版物中,中英文的混杂令人震惊。就像一个不规范的样子。

还有人引用法国的例子进行比较,认为我国现行的语言文字法缺乏具体的罚则,导致没有约束力。

但张普认为,不能硬性要求大众的使用习惯,不能完全靠处罚来管理。主要靠引导提高国民素质,包括自觉使用规范汉字的意识。

文化传承之争

汉字的简繁使用关系到文化传承,争论了很多年。也是中国通用语言文字方法无法直接解决的问题。

主要争议集中在汉字是否应该进一步简化,繁体字是否应该恢复,简体字是否会分裂文化传承。

法治周末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汉字的简化是汉字发展的自然规律,在建国初期对普及文化、扫除文盲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这是了解复杂性和使用简单性的更好方法."丁启真表示,不支持进一步简化汉字,更多的声音是呼吁保持现行汉字的稳定。而且简化的部分不一定要变成传统的。

张普认为,汉字从《金笳篆隶》开始一路简化,汉字工具要随着书写工具进入信息时代而提升。虽然古籍中的繁体字可能超过一万字,甚至两万字以上。

但他介绍,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主要调查平面内有声音的媒体使用的词语。五年来,各大大众媒体99%的文字只有2400多字,使用相对稳定。总* * *使用11300字左右,2400后8900字只覆盖1%。

对于汉字文字表达的文化传承,2000多种简化字、传承字以及简化字对应的繁体字也发挥着作用。

对于目前关于简体字和繁体字的争议,包括是否废除生僻字,丁启祯从约束力和人们的使用习惯两个方面做了分析。

他说,简体字和繁体字的变化以及在名称中使用生僻字会导致字体中出现额外的字符。政府应该更多地从投入和使用的角度考虑新闻出版和社会资源成本的问题,而民众更关心个人的选择自由。“这就是纠纷的起因,需要充分沟通才能解决”。

文化传承的另一个问题是汉语和外来语的关系。

20世纪50年代,汉字拉丁化把汉语能否融入世界语和主流文化的问题摆到桌面上。

现在汉语进出口被认为与大国软实力有关。

张普认为,“虽然现在的语言输入大于输出,但是'(功夫'这个词已经被世界认可,我们的语言也已经渗透到了外面的世界。”而语言的输出更多的是依靠综合国力,自然向外渗透。

方明说,中国文化是否进入世界主流文化,与文字如何读写无关,更多的是与主流的普世价值有关。“说法语和德语的人少,不代表不代表主流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