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的主要成就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陈教授不断将其研究成果转化为各种建议和立法提案。其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依法恢复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权的议案》、《关于制定统一的强制性预防措施的法律》、《关于将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转化为国内法的法律》。“将我国现行审判制度由“二级终审”改为“三级终审”等一批建议和议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有关机构正式采纳或批准为正式立法议案,入围由人民日报与新华网、China.com、央视国际等知名网络媒体合作主办的“2004年度十大新闻——人物评选”。
主要学术成就及影响:
在意大利学习和工作期间的学术活动被意大利方面认为是为中意法学家的首次合作做出了真正有意义的贡献,以最好的方式为他们伟大的祖国增添了荣誉。1996回国后,在教学中首创了能充分调动学生和教师双方积极性的互动式教学法,并在我校刑法学研究生教学中得到广泛采用。在科研方面,除主持司法部重点项目“刑法研究的一般原理”和作为主要研究员参与国家九五大型社科项目“国际反腐败的理论与实践”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外,迄今已出版专著、教材、工具书11部,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
陈教授在刑法学研究中,坚持将外国先进理论与中国优良传统相结合,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改造传统刑法学理论,对刑法总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内地法与香港法的关系、犯罪的本质特征等“刑法学基础理论”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见解。在硕士学位论文中,首次提出要区分构成犯罪的方面和构成犯罪的要件。犯罪主体的构成要件是犯罪的逻辑起点,犯罪客体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犯罪的主观要件是犯罪的核心,犯罪的客观要件只应是犯罪的客观性质,犯罪的客观要件应包括行为人用以作用于犯罪客体的客观条件等等,这些观点已被国内刑法界不同程度地接受。在博士论文及相关教材中,系统地提出了解决刑法中的行为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等世界刑法基本理论问题的新思路。
主要代表作品有:
论文
1.对我国现行意大利刑法的一些误解(1998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论文奖,10中外法学会成立周年优秀论文奖)。
2.从外在形式到内在本质的追求论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冲突与中国应有的立法选择(1999获重庆市首届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西南政法大学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3.中国刑法的历史与现状(发表于意大利刑法与刑事诉讼杂志,被意大利多本刑法教科书引用)。
4.我国刑法属地原则的理解、适用及立法完善(转载NPC报刊全文)
5.“刑罚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转载于《中国法制报》详细摘要)
专著:
1.意大利刑法大纲(个人专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意大利刑法原理(翻译,法律出版社,1998)
3.刑法中行为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关系(博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