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社会论文

与越南的领海岛屿争端。1975后,南沙群岛、北部湾领海、白龙尾岛等28个岛礁被越方侵占挑衅,占据10余个岛屿。1975年9月,面对越军的挑衅,中国在西沙击沉了南越军舰“怒涛”号(650吨)。西沙群岛被一举收复。上世纪70年代初,南越政权以维护主权为名,出兵占领了中国南沙群岛的6个岛礁。1975年南越政权垮台后,越南不仅迅速接管了南越政权控制的南沙群岛,而且加紧了军事占领。在此之前,越南多次宣称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但后来又出尔反尔。证明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是越南领土的一部分。1974年,人民解放军收复西沙群岛。1988年,越南在赤瓜礁挑起武装冲突,我军被迫自卫反击,打击了侵略者的嚣张气焰。但目前越南仍占有南沙群岛28个岛礁(中国仅控制8个),是海上邻国中占有中国领土最多的国家,越南是唯一。在大陆架方面,越南采用自然延伸原则和200海里宽度划定其大陆架,很大一部分侵占了中国的传统海上边界。1980年,越南与前苏联签订协议,共同开发所谓的“越南南部大陆架”,在中国南沙海域开采油气资源。1986之前,越南是石油进口国,石油产量只有6万吨。自上世纪80年代南海石油被掠夺后,91年石油产量超过450万吨,如今石油产量已达700万吨,使越南成为石油出口国,石油工业成为越南经济的支柱产业。今年不顾中国政府强烈反对,启动南沙旅游项目,公然侵犯中国主权。20世纪30年代,越南殖民当局秘密侵占南沙7个岛礁,遭到中国政府抗议。二战后,当中国出兵收复日本占领的南沙岛屿时,法国人从未提出任何抗议,更不用说主权主张了。而且在法国人离开越南的时候,两国达成的所有条约和协议中,没有任何一条说明法国把南沙交给了越南(南越)。值得一提的是,上世纪50年代南越开始对南沙提出要求时,法国就公开宣布从未将南沙移交给越南,更何况法国在30年代曾一度占领7个小岛礁,如今越南却要“继承”整个南沙近300个岛礁和沙洲。至于北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北越政府官员在不同场合多次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1956年6月5日,北越外交部副部长永钱文在会见中国驻越南大使临时代办李志民时说:“根据越方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应属于中国。”当时在场的越南外交部亚洲司代理司长陆离也指出:“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早在宋代就属于中国。”1958年9月4日,北越总理范文同向中国总理周恩来发出照会,称越南民主共和国承认并同意中国人民1958年9月4日重申南沙和西沙领土主权的声明。越南教科书直到1974年仍承认中国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主权。越南在1975年统一后才改变政策,宣称对西沙和南沙拥有主权。从国际法上看,北越推翻了南越(北越至今不承认南越政权的合法性),统一了越南。北越之前的文件今天仍然具有法律效力。2000年2月25日,65438,中国和越南代表正式签署了《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定》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北纬20度以北,中国将部分海域划入越南;北纬20度以南,越南给了中国一片海域。根据越南外交部长阮一念提供的材料,最终,中国和越南分别获得了北部湾面积的46.77%和53.23%。白龙尾岛是中国和越南争议海域北部湾的一个小岛。越南战争期间,中国将该岛借给越南海军使用。之后,两国签署协议,将此岛作为两国边界。但根据两国最新签署的协议,两国边界将东移至东经108度03分,该岛将正式成为越南的领土。白龙尾岛孤立于北部湾中心,战略地位极为重要。北部湾有两个白龙尾,一个‘租借’给越南的白龙尾(京族三岛)在广西,自卫反击后收回。(北部湾白龙尾岛)1955有200多人,其中只有3个不知道,其余都是当时海南的丹仙人...中间有一座庙,庙里的钟上铸着汉字‘同治三年’(1877)。我们出兵后,越南表示理解...然后中国撤出了这个岛。1988年4月25日,越南外交部公布了一份名为《黄沙、长沙群岛与国际法》的文件,作为这段历史的注脚。“越南请求中国帮助管理北部湾白龙尾岛,并于1957收回”。有趣的是,岛上的庙宇是供奉天妃(妈祖)和富博将军的。富博将军就是东汉(今越北)出兵的马援。中国外交部法律司海洋司相关官员明确指出:“白龙尾岛确实属于越南。”7月1日《中越渔业合作协定》生效仪式期间,禁止所有中国渔船进入距白龙威岛15海里范围内的水域。中国海南省政府指示各地做好因失去传统渔区而弃船上岸的15000渔民的安置工作。越南渔民为什么不弃船上岸?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施海洋开发”的战略部署,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我国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针对我国海洋综合调查水平和基础条件认识水平较低的情况,国家海洋局提出开展“中国近海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根据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国家海洋局组织各方面专家对设立近海调查项目进行了深入研究。经过一年半的调查研究,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近海调查”的建议书。2003年2月21日,国家海洋局组织物理海洋学、海洋生物学、地质与地球物理学、环境科学、海岸科学、信息技术等领域的17位院士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论证。专家们一致认为,中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是实施“海洋开发”战略、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急需的基础性工作,思路深远,势在必行;专项以发展海洋经济为目的,立足于服务海洋开发与管理,调查区域确定为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近海区域,主题明确,定位准确,具备实施条件。“中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建议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总参谋部、国土资源部审查会签,报国务院。2003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简称“908专项”)。“908专项”明确了突出发展海洋经济的主题和服务国家决策、经济建设、海洋管理的宗旨。“908专项”将是中国海洋调查新的里程碑,是新世纪海洋开发热潮的催化剂,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铺路石。国务院批准立项后,国家海洋局立即启动了专项的准备工作和专项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在全面研究史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多学科、多技术、多领域的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沿海地区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深入研究和专家讨论,邀请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参与研究和审议,最终形成了中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总体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实施“实施海洋开发”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把握我国近海海洋环境变化趋势,满足国家决策、经济建设和海洋管理的需要。通过本专项的实施和成果的应用,可以达到以下目的:掌握我国近海海洋环境和资源,以及海洋开发利用状况、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把握海洋为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的基础支撑和安全保障,明确海洋在粮食能源和水资源安全、国家经济建设需求和资源连接能力、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国家生物安全保障、沿海生命财产保障和生活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潜在贡献;掌握海洋能够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的承载能力,包括资源承载能力、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承载能力,以调整海洋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规划沿海地区城镇化发展规模和速度,促进东西部协调发展,为国家海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的基础信息;为国家海洋管理决策和海洋开发决策提供基础平台,促进决策与科学调查评估的有机衔接;为国家建立“数字海洋”信息基础设施和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动态监测系统,有效调整国家与地方海洋利益关系,确保国家时刻掌握海洋资源变化情况;为加强海洋在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完善沿海地区海洋管理和科技服务体系提供基础依据;为解决沿海地区城市化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特殊生境保护与利用、区域经济建设等问题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