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计算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要求
一、申请要求:
1、?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参加;
2、?中级职称的参加人员为: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居住证》满1年或《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3.高级职称的参加人员为:有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其所属科技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可以破例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中级职称评定每年受理两次,高级职称评定每年受理一次。
评估费:助理:免费,中级:约180元,高级:约1000元。
二、免试论文要求:
1,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合格(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免试)。
2.申请中级职称者须有两篇论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资格的申请人须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两篇论文;申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必须在国家权威机构确认的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论文。
第三,例外应用:
(1)报考高级职位的人员,无一例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国家和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二等奖以上;市以上一等奖(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生产技术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和省级新产品奖的生产技术主要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或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企业主要负责人连续两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万元以上),或利税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
4、在技术发明、创新、转化、专利、推广应用中,连续两年(申报高级职务前两年)取得的经济效益占企业利税总额的20%以上(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
5、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创造了宝贵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推广的主要贡献者;在担任中级职务期间,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在地级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公认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发表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2)无一例外报考中级岗位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国家科技进步四等奖、星火计划,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星火计划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地方(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省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三篇以上专业技术论文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并连续两年以上取得明显效益。
4、担任助理,成绩显著并获得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