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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乞讨的概况和分类
1?城市乞讨的含义、模式及现状
乞讨俗称乞讨。传统意义上的“讨饭”,是指那些因天灾人祸、疾病等原因而难以谋生的人。为了生存,他们向别人乞讨食物,而且大多在农村。现代意义上的乞讨,远非传统意义上的乞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乞讨大军早已涌入城市,乞讨的不再是口粮,而是金钱。
乞讨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广州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系讲师唐秀娟曾经组织过一次专题调查,观察分析了135名流浪乞讨人员。通过调查发现,乞讨的方式主要有五种:街头卖艺;表示残疾和疾病;弱点;特殊原因公式;作弊。在观察的135名乞讨者中,街头艺人占24.44%,其中只有19人是健康人。通过展示自己的残疾或疾病来赢得行人的同情和施舍,占被调查总人数的21.48%。通过展示自己等人类脆弱的一面来乞讨财物,如老弱妇孺等。这些人经常纠缠外国人乞讨,是一种常见的乞讨方式,占被观察人群的35.56%。通过各种借口,以“诉地”或哭诉困难的形式吸引大众眼球、讨钱的居多,占被观察人群的9.12%。以拦截车辆、开门、擦车、抱脚、卖花等流氓手段乞讨。,占5.93%,多见于外国人来往频繁的地区。”②
过去,在城市的街道上偶尔会看到乞丐,但现在在火车站、广场、立交桥和地下通道随处可见。本来人们在街上看到可怜巴巴的乞丐,大都会上前献爱心,但现在大量的乞丐早已超出了人们慈善的限度。很多人看到乞丐只能无奈的摇头,以示心多钱少。面对常见的乞讨者,人们的爱心和同情心早已麻木无力,似乎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有的人更是唯恐避之不及。
面对遍布城市的“乞讨大军”,人们不禁疑惑:我们国家真的有那么多人要乞讨才能生存吗?曾经有这样一则公益广告:一个戴着墨镜、衣衫褴褛的“盲人”坐在一所小学门口乞讨,手里拿着一根导游棒。天真的孩子以为他真的瞎了。看到他这么“可怜”,大家都把零花钱都给他了。晚上,一个小学生去学校附近的餐厅吃饭,才发现白天在学校门口乞讨的“瞎子”正坐在餐厅的一个角落里,大嚼鸡腿,点了一大堆菜,桌上摆了两瓶酒。难怪人们不敢轻易付出自己的爱,很大程度上是怕自己的爱被骗。
2?城市乞丐的分类
目前我国城市乞讨现象相当普遍,人数众多,情况复杂。因此,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以便区别对待,妥善处理。从乞讨的真实性来看,乞讨者可分为两类:真乞讨者和假乞讨者。顾名思义,真乞丐是真正需要乞讨为生的人,假乞丐是打着发财和不劳而获的幌子乞讨的人。
真正的乞丐可以分为五类。第一类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无人赡养的贫困老人(有的不是无子女,而是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些人大多来自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他们大多饱经风霜,面黄肌瘦,有的还病着。为了生存,他们走上了乞讨的道路。第二类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这些人有的截肢率很高,有的双目失明,有的身患绝症,没钱治疗。为了不拖累家人,他们不得不沿街乞讨维持生计。第三类是孤儿。这样的乞丐只有少数,大部分都是父母双亡,无人抚养,最终沦为小乞丐。还有的患有各种先天性疾病,被残忍的父母遗弃在街头。大部分智力正常,四肢健全的孤儿都会被收养。第四类是因地震、洪水、饥荒、瘟疫、贫困而背井离乡的乞丐。由于近年来党和国家有效的福利救助措施,这样的乞讨者并不多。第五类是街头艺人和乞丐。这类乞讨者包括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中老年人和残疾人。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在街头卖艺谋生。在城市的广场上经常可以看到这种乞丐。有的会拉动人的二胡,有的会写一手好字。但是,他们只能把这样高雅的艺术作为乞讨的工具。
假乞丐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为了不劳而获而故意打扮得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通过编造悲惨的情景和事实骗取路人同情。什么叫“老公得了绝症,突然失火,家破人亡,无家可归,还出了车祸……”第二类是假装残疾、生命垂危的乞丐。如上所述,那些装瞎的,更有甚者,装得绝症跪着乞讨。也有父亲(母亲)或夫妻一起行骗的:一个躺在地上,身上盖着布,另一个跪在他身边,向路人哭诉自己亲人得了不治之症,急需昂贵的手术,因无钱就医而向路人乞讨帮助...第三类是控制一定数量的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强迫他们每天向路人乞讨,然后从中牟利的犯罪分子。这些残疾人完全成了犯罪分子赚钱的工具。一些犯罪分子为了增加赚钱的工具,故意把正常的孩子摧残成残疾人,然后把他们丢在大街上自己乞讨。第四类是近几年才刚刚出现的一种假乞讨。乞讨者多为十几岁的初高中生。他们一般出现在火车站、汽车站附近,背着包蹲在人行道上,面前用粉笔在地上写着一行字:求助12(8到20元不等)坐车回家。如果有人问他们为什么没钱回家,他们会说钱包被偷了或者坏人把他们的钱都骗走了。偶然遇到这种现象可以理解,但是经常有人在火车站附近发现学生以同样的方式乞讨。这不免令人生疑。
二,城市乞讨现象激增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乞讨行业”发展如此火爆呢?我认为有以下原因:
1.真正的乞丐数量增加的根本原因是贫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些人真的变富了。但是,他们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来带动他人致富。相比之下,其他的还是挺穷的,尤其是落后的山区和农村。因为穷,很多人生病了,没钱治疗;孤寡老人无人赡养;对于那些失去工作能力的人,政府无法帮助他们所有人。迫于生计,这些人最终走上了乞讨的道路。另一方面,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在家种地一年的收成还不如在大城市乞讨半年的收成,客观上为那些想不劳而获的人提供了一条“捷径”,从而使得城市中的乞讨队伍不断壮大。“粗略计算,乞丐在人群较多的区域乞讨。每五分钟约有200到300人路过,1人施舍1元,1小时可获得约12元。一天乞讨8小时,一天大概20到100元,所以乞讨者固定一个月。③
2.城市乞讨管理不善。虽然2003年,我国废止了1982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正式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然而,这并没有减少乞丐的数量。由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存在救助内容单一、救助水平低、救助费用难以落实等问题,这一新的管理办法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一套妥善处理城市乞讨人员的机制是管理缺失的根本原因。如果各种乞讨现象都能有法律和制度可依,该救助的人能得到有效救助,该处罚的人能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整个“乞讨市场”就会有序。因此,完善一套管理机制来应对城市乞讨问题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3.对诈骗乞讨和非法乞讨的打击力度不够。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和打击不力,一些想通过乞讨致富、从事违法犯罪的人有了可乘之机,不仅欺骗了人们的感情,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也损害了那些真正乞讨者的利益和信誉,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4.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足。现在的青少年多是独生子女,自尊心强,好胜心强,难免固执偏激。所以,如果我们在对他们的教育中不注重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就会导致愤世嫉俗却在街头乞讨的年轻人,这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诚信的缺失,金钱至上的观念对青少年的影响也很深。如果不及时、全面地对他们进行引导和教育,一些青少年也会走上出轨、乞讨的道路。
5.以“孝”为中心的家庭伦理弱化。由于以“孝”为核心的家庭伦理弱化,出现了很多“富不养老”的现象。老年人显然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在农村。他们劳动能力弱,文化知识水平低。很多人在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下,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些人即使知道也不愿意轻易把孩子告上法庭。他们害怕自己会被孩子讨厌。因此,当他们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谋生时,很可能走上乞讨之路。这种现象虽然少,但确实存在。
6.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城镇失业人员。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能覆盖社会的各个角落,尤其是落后的贫困山区农村。
第三,城市乞讨引发的不良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诸多不同的因素,“乞讨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发展,乞讨的畸形发展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恶劣的社会问题:
1.影响市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综合国力大幅跃升,国际地位空前提高。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贸易和国际交流显著增加,旅游业日益繁荣,国际友好人士来华机会激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国内环境的优化和美化,保持良好的形象。目前,满大街的流浪乞讨人员或跪或卧在交通要道上,或露出残肢在地上爬行,迫使其停车,甚至恐吓、骚扰行人,损害了城市形象。这不仅影响“城市面貌”,而且关系到“国家能力”,影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和展示。此外,我们必须警惕外国敌对势力可能利用乞讨来诋毁中国。
2.导致“弱同情”,真正的弱势群体很难得到帮助。目前乞讨目的难辩,全国各地的乞讨现象让大众视而不见,视而不见。因为对乞讨者的善意施舍往往会被欺骗,会造成人们的“同情弱势”,导致很多人拒绝向乞讨者捐款。久而久之,这会削弱人们的同情心,削弱他们的同情心,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不到救助,长此以往,我们的社会将失去最起码的同情心。这种被削弱的同情心会影响到青少年,尤其是孩子,使孩子的同情心逐渐丧失,最终会对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3?影响社会稳定。一方面,乞丐是公认的“人类生活中最不稳定的人。”他们无法谋生,居无定所,无处可去,经常铤而走险,实施越轨犯罪,导致社会动荡。另一方面,乞讨人员属于无正当职业、脱离社会管理、不在社会正常秩序中的流浪人员。一个社会的流浪者越多,就越不稳定。这是流动人口与社会动荡的天然联系决定的。当大量的流浪者涌入城市,城市原有的秩序被打破。乞丐为了生存和发展,有着强烈的权力和财富分配欲望,这必然导致思想、道德、行为乃至秩序的混乱。比如一些乞讨人员强行擦车,在交通道路上乞讨,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
4.助长惰性气氛,破坏民族精神。乞丐团伙中流行着“宁要三年,不要当官”的口头禅。可见,乞丐的物质贫困往往伴随着精神的堕落。职业乞丐长期“敲门求恩,少推恩,背上求辱”的生活经历,使其性格萎缩,桀骜不驯。乞讨是一种与我们民族精神背道而驰的现象,中华民族自古就有。随着乞丐行业的发展,“精神贫困”将会蔓延,这必将腐蚀我们的民族精神,培养懒惰的民族性格。目前我国的乞讨者为了捞钱,不顾羞耻,采用堵、骂、跪等方法纠缠行人,完全丧失了人格尊严,对社会和个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违背了我们的民族精神。
5.影响流浪儿童的身心发展乃至国民素质的提高。流浪乞讨人员中,很多是儿童,更多的是残疾儿童。教育专家指出,“一般情况下,孩子3岁以后开始逐渐认识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首先体验到的是父母给予的爱。在这份爱中,他们会感到安全,学会善待他人。”而小乞丐严重缺乏父母的关爱,成长过程中接受了畸形的教育,长期缺乏爱抚和关爱。这样就会对社会产生一种抵触和敌意。长大了肯定会有严重的心理问题。马加爵在“大云杀人案”中暴露出的心理问题对整个社会都是一个警示。
6.它为疾病的传播提供了途径。因为乞讨者大多衣衫褴褛,不修边幅,个人卫生没有保障;此外,他们生活在风中,吃不卫生的食物,个人防病治病能力差,为各种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⑤
第四,全面加强城市乞讨管理。
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把乞讨当成致富的“金钥匙”,那对努力工作的人来说就是一种亵渎。那些组织残疾人为自己乞讨的不法分子,如果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就会更加放肆地危害社会。如果那些假乞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些真正需要同情和关爱的乞丐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因此,我们应该妥善处理城市中的各种乞讨现象。
1.根除乞讨的根本途径是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良药。的确,如果我们的经济发展到所有人都“老有所养,强有所用,幼有所强,寡独失能者有所养”,人人衣食无忧,人人安居乐业,就不会有人乞讨了。毕竟乞讨一般是人不得不的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光彩的行当。发展农村经济,特别是在老、欠发达、边疆、贫困地区,是减少乞讨的重要途径。因为大多数乞丐都来自这些贫穷落后的地方,所以发展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国家要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政策支持,为经济发展提供优惠政策,鼓励高素质人才流向这些地区。其次,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重点建设一批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第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落后地区的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合理利用资源。比如在有条件的山区发展旅游业;在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建立工厂和矿山,以增加就业;在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水电站或水产养殖。国家和政府在发展经济和资源方面给予技术和经济上的帮助和支持。此外,大力发展落后地区的教育,提高当地人民的文化素质。人民文化知识水平低是该地区贫穷落后的重要原因。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先进的发展理念是帮助落后地区人民脱贫致富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最后,科技扶贫与经济扶贫相结合。大力推广适合落后地区地方经济发展的高新技术成果,让高新技术成果尽快惠及贫困地区人民。这是帮助落后地区致富的捷径。
2.制定一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的政策法规。根据乞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对于真正的乞讨者,愿意接受救助的,老人送养老院,孩子送孤儿院。对不愿意接受救助的人员进行登记,建立电子档案,供相关部门管理。对假乞丐,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给予适当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外,还应该在报纸和媒体上曝光,以儆效尤。
3.缩小地区和城乡收入差距。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公平的个人收入氛围。消除乞讨高于农民种田收入的不正常现象。如果乞讨能勉强生存,就不会有那么多假乞丐作为赚钱的途径。此外,国家和政府还可以规定乞讨的内容。比如,禁止乞丐乞讨金钱,只限于食物和日用品。
4.建立健全城市乞讨人员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应当为流浪乞讨人员设立养老院和孤儿院,以保障真正需要社会关怀和帮助的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
5.严格规范和管理“乞讨市场”。对确实无法安置或者不愿意接受国家救助的乞讨人员进行登记,对乞讨方式、地点、范围等做出合理规定。乞讨应当文明,不得扰乱公民正常生活和社会治安。
6.在全社会营造勤劳致富、勤劳光荣、不劳而获、可耻作弊的良好氛围。通过大众传媒和其他有效途径揭露和揭露行骗行为,帮助人们辨别真伪和丑恶。使那些有不良乞讨动机的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的传统美德。古语有云,“孝为先德”。老有所养,既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年轻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