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艺术论文导论
什么是艺术?或者说艺术的本质是什么?从古至今的各种艺术形式中* * *有没有一些本质特征?如果是,这些特征如何区分艺术和非艺术?艺术是什么,就像美是什么一样,吸引了许多哲学家、美学家和艺术理论家对它进行讨论和定义,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现代艺术概论》一书中强调,要找出各种艺术作品的本质特征,并用一个定义来概括是很难的。在我看来,任何形式的艺术作品都有一个相同的东西:任何形式的艺术作品都有它的表现性,即它能表达其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当然,这个意思是广义的。我的意思是,所有的艺术作品都可以向他人传达一种或某种意义,不管是晦涩的还是肤浅的,还是普通的。稍加思考,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阿尔塔米拉洞穴壁画、希腊帕台农神庙、杜尚的喷泉,还是设计艺术中的服装设计和广告艺术,都蕴含着其作者的意义。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比如很简单的原始人雕塑《威灵多夫的维纳斯》,表达了原始人的生殖崇拜,这就是这个雕塑的意义。因此,我们说威灵道夫的维纳斯是一件艺术品..以下希腊古典时期的雕塑,比如“钓一折,罚岸@巴朔,渡南M”,统一朗诵,吞囊,还原童年,降低敬仰,以其稳健坚实的身躯表达和展现了教会的权威。文艺复兴时期,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展现了大卫的力量和气势,以及他壮丽的英雄主义。在17和18世纪的欧洲,迭戈·委拉斯开兹的作品《英诺森十世》展现了英诺森十世的威严和他良好的政治技巧。19世纪,文森特·梵高的《星夜》、《向日葵》等作品表达了他狂热的内心世界。二战前,西方现代主义开始兴起,绘画、雕塑、建筑等各种艺术作品开始逐渐体现作者的个性和内心世界。比如超现实主义的重要艺术家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 dali),他的作品《记忆的坚持》似乎暗示着永恒。然而,二战后,西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艺术家的作品变得越来越晦涩和不可思议。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艺术家想通过他们的作品向人们表达一种意义。由于我个人理解和知识的不足,以及篇幅问题,无法对这些作品逐一做一些深入的研究。我觉得我的那句“任何形式的艺术作品都有它的表现性”需要补充一些解释和说明,因为它似乎不能解释一些艺术现象。假设有一种古老的原始工具。对于原始人来说,这种工具是由石头和木头制成的,用于狩猎,而不是为了表达一种意思。一个很普通的东西肯定不是艺术品,当然,如果他们有“艺术”这个概念的话。千百年后,这个工具出土的时候,人们把它放在博物馆里,把它当成艺术品,这是为什么?仔细想想,我们把它从地下挖出来,放在博物馆里,去博物馆欣赏。所以,其实是我们加工了它,把它变成了艺术品,它的创造者就是我们。或许我们想表达的是对古人类智慧的敬佩。假设没有被发现并放进博物馆,那么这件珍贵的艺术品就永远不会被创作出来。另外,我还得解释一下“表现力”这个词。“可表达性”不一定表达人类的情感或深刻内涵,也包括思想和信息,甚至任何东西都可以表达,即使它实际上并不存在。其实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其实不存在”是相对的。举个例子,有个聋哑人出生了,从来没有听到过声音,也从来没有人向他描述过声音。和他一样,他周围的人从来不说话,只用语言交流。总之,他觉得自己和别人没什么不同,脑子里没有声音的概念。因此,声音对他来说“实际上并不存在”。同样,在艺术家乃至所有人的心目中,可能会有一些对别人来说“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然后艺术家用各种方式表达出来。然而,任何一种表现形式都有其缺陷,比如没有图像的语言和文字的缺陷,没有声音的绘画的缺陷。简而言之,“实际不存在的东西”是无法最真实地表达出来的。我想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艺术家在回答为什么要创作某一件作品时会含糊其辞,或者刚刚确定但马上就改了。这只是因为语言和文字的缺陷。比如我在“美国300年艺术展”上看到一幅画,画的都是黑色的油画颜料。我无法理解作者想表达什么。也许他想通过这幅画表达一些对你我来说其实并不存在的东西。但它能让我们思考和歌唱。按照我的理解,这种思维就是《现代艺术概论》这本书所讨论的审美关系,“我们认为,作为艺术作品,它与人有艺术关系。为了避免循环解释,我们说它与人有审美关系,或者说是观赏关系。”“但我们这里所说的‘审美关系’并不仅仅指人与美的作品之间的一种轻松愉快的关系(虽然也包括这种关系),正如美学不仅研究美的事物,也研究丑的、崇高的、悲剧的事物一样。‘审美关系’是一种广义的、开放的关系,既包括狭义的美的关系,也包括人与作品之间的关怀态度和情感态度。”艺术的审美关系是由艺术意图、艺术作品和艺术环境(艺术世界)的结构来界定的。在这个结构中,作为审美关系主体的人,即艺术作品的创作者、欣赏者、经济人和展商,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现代艺术概论》在《现代艺术概论》中对艺术的定义是:1艺术是以艺术经验为基础的艺术世界中审美关系的创造;这种审美关系具有原始性、开放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其表现形式是再现、表现、形式、观念、文化和文物。我觉得这是狭义上的艺术定义。从广义上说,这种解释有些片面和世俗。主要问题在于艺术环境,艺术环境是审美关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一件东西是不是一定要得到广泛的认可才能称之为艺术品?比如文森特·梵高的作品在他成名之前不就已经成为艺术品了吗?或者,假设现在有一个“劣等”艺术家,他的作品不就是艺术品吗?艺术品一定要放在博物馆、展览馆或者挂在富人家里的墙上吗?它忽略了事物的发展和概念的相对性。我认为广义的艺术审美关系的艺术环境的最小范围是一个人和与之有审美关系的“艺术作品”,或者某样东西对一个人来说是艺术作品而对另一个人来说不是。总之,我觉得艺术的概念很宽泛。此外,“艺术是基于艺术经验并发生在艺术世界中的审美关系的创造”。我觉得这句话很好。”艺术是审美关系的创造”,也就是审美关系创造了艺术,说到这里,我想到了艺术的起源,既然审美关系创造了艺术,那么审美关系必然先于艺术出现,但似乎审美关系只能体现在艺术面前,于是就出现了悖论。我认为,讨论艺术的起源,首先要讨论审美关系的起源,即审美关系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最初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审美关系是如何创造艺术的,要想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要从人类的起源、美学、哲学等多方面来看...复杂的问题我不想多说。回到我提出的“表现力”这个概念,也是相对的。我们以黑色颜料画的画为例。假设我不去想那幅画,我觉得它只是一块涂了黑色颜料的布。这个时候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同时,我和画之间没有审美关系,对我来说也不是艺术品。总之,这篇文章可以用右图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