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类与环境的论文大约需要~ ~ 1000字。

人类作为地球的主人,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与周围的地理环境息息相关。一方面,人类的生命活动和生产活动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不断地从周围环境中获取物质和能量,同时向地理环境中排放废物;另一方面,环境也在按照自己的规律不断形成和转化一定的物质和能量。它的发生、发展和变化并不关心人的存在,不是为了人的主观需要而改变它的客观属性,就是为了人的有目的的活动而改变它自身的发展过程。人类与环境之间存在着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特殊关系。

所谓对立,即人类的主观需要和有目的的活动,必然与环境的客观属性和发展规律相矛盾。人类必须认识环境,根据环境的发展变化规律从事生产和活动,否则必然会受到环境的报复和惩罚,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

所谓统一,就是人类总是以环境为载体存在于一定的环境空间中,人类的活动总是与其周围的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转化。人类不仅是环境的产物,某种意义上也是环境的塑造者。人类活动不可能无休止地从环境中索取,也不可能无限地向环境中排放废物。当人类的行为受到环境的报复,影响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时,人类不得不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环境允许的范围。

几千年来,人类社会就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发展的。

当人类刚刚从动物中分化出来的时候,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就已经处于初级状态了。早期人类知道如何在各种环境中寻找食物,生火,制作衣服,挖洞和竞争生存。但由于其活动能力有限,只能通过生命活动和自身的生理代谢过程与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此时,人类与环境的矛盾还不突出,人们的努力只是针对适应和利用环境,而很少自觉地改变环境。

随着人类活动能力的增强和所用工具的改进,人类开始懂得改变环境,学会了耕作、养殖、衣着和居住,人口大大增加。特别是在农业文明时代,人们把大片的荒山草原变成了良田,水利的发展为农业的丰收提供了保障。然而,在其发展的背后,与环境的矛盾是突出的。由于无节制的砍伐和开垦,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草地的破坏导致了沙漠的扩大,不合理的引水灌溉导致了土壤盐渍化的形成。这些矛盾的激化,让曾经繁荣的古巴比伦文明变成了沙漠,也让玛雅人无法抵挡干旱、洪水、沙尘暴的侵袭,不得不抛弃自己的文明,离开自己的家乡...这是早期的环境问题。遗憾的是,人们没有引起警惕,没有意识到这是环境报复。当时人类生产力还不发达,对环境的破坏还不明显,环境问题还没有到危及人类生存的地步,所以人类还是我行我素。在现代工业时代,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类社会的生产力,人类的数量,生活的范围和规模都今非昔比。“人定胜天”的思想占据了人们的头脑。人类在改造环境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也在增加。与此同时,环境的结构组成、物质流通的方式和强度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环境问题变得清晰起来。现代工业开采了大量的地下矿产资源并投入到环境中,伴随着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排放出废气、废水、废渣,其中许多难以处理和同化,对人类和生物造成了难以承受的伤害。随着这些危险废物的不断积累,环境质量逐渐恶化,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现代工业也带来了人口问题和城市化问题,农业现代化也催生了很多环境问题。可见,人类在创造高度物质文明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负面的副作用,从1934年美国的“黑色风暴”到中国大跃进时代内蒙古的“人造沙漠”;从20世纪60年代的伦敦雾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事件,到当今世界人口剧增、森林锐减、臭氧层空洞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无一不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这些都是人类与环境对立关系的具体表现。

当然,哪里有反对,哪里就要团结。从古代人的被动适应,到现代人有意识地改造环境以适应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体现了人与环境的统一关系。从树栖到穴居,从穴居到民居,从采集天然食物到发展农牧业,这些都是人类适应环境的过程。应该说这也是人类和环境统一的过程。随着危害人类生存的现代环境问题的出现,人类开始反思自己,并做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如封山、植树造林、种草、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视资源的控制开发和环境治理等。,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发展的规律。特别是人类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不断改造环境,创造更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空间,从而达到统一关系的最高境界。比如英国的“雾都改良”、美国的“死河复活”、日本的“花园工厂”、中国的“三北”防护林和700多个自然保护区,都说明了人类活动与环境关系的统一和改善。

幸运的是,保护环境和促进生态平衡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人类的知识。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人与环境”会议,提出了“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并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同年,6月5日被定为“世界环境日”。自1976年以来,举行了多次国际会议,讨论解决大气中臭氧空洞的问题,联合国也通过了在2000年前停止使用“含氯氟烃”的决议。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由国家元首参加的“环境与发展”会议。这些对策可以说是促进人类社会与地理环境关系由对立走向统一的新举措。

必须看到,人类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始终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对环境资源需求的增长,这种关系也在不断发展。解决人类与环境的矛盾,一方面要依靠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另一方面要大力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实现人类与环境的高度协调。因此,有必要理顺以下几个关系:

①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即人类当前的行为或目标要与整体的长远利益和命运相一致,人类的各种生产生活活动都要有利于生存环境并获得最大的利益;

②人类活动能够不断地从环境中获取物质和能量,获得良好的生存环境和长远利益,健康快乐地生存;

③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可以建立良性的互补关系,从而实现协调系统各要素的有机整合。

④人类文化必须促进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深化人们对自然利用的认识,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⑤在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伟大工程中,人类的组织结构和知识结构必须健全,全民参与意识必须强化,主体决策必须正确;人类与环境的协调必须是全方位的,人类必须始终处于地球最大环境容量或承载能力之内,必须始终处于最佳生存环境。

总之,人类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无处不在。消除对立,加强团结,必须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实现经济建设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高度协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之间的高度统一。否则,那些只考虑人类发展需要,不考虑环境质量,甚至只考虑眼前的做法,只会破坏团结,强化对立。人类发展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两者的关系也无法改善。此外,环境破坏的遗产也会影响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