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查~ ~急~ ~
一,现有非公有制企业党的领导体制模式
近年来,各地在实践中探索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领导体制的不同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有。
(一)联席会议模式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或协调指导组)领导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地方党委赋予联席会议协调指导职能,同时明确与会各方责任。联席会议或指导小组会议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召集,具体负责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实行例会、定期研究、定期通报、定期办公、定期督导,统一各方面思想,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各方面工作,形成合力[2] 365。这种模式的优点如下:
第一,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有利于形成党建工作的合力。党委统战部具有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职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是其工作对象。工商联是中央确定的“主要从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工商局具有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对其发展变化有比较准确的把握。上述部门和单位都具有行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职能,各有优势。因此,在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各参与单位很容易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形成合力并加以落实。
第二,相互沟通协调有利于推进党建工作。统战部、工商局、工商联因其工作职能,与非公企业的日常接触较多,与企业领导关系密切。他们把统战部、工商局、工商联当成自己的“娘家”,很容易理解、接受、支持党组织的建立,协调业主与党组织的关系。同时,由于上述部门与非公企业关系密切,熟悉企业情况和特点,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更有针对性,有利于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作用。
第三,纵横联系,上下互动,有利于党建工作和职能工作的结合。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统战部门、工商税务部门等部门的工作也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变化。比如统战部、工商联,主要是做非公企业代表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他们健康快速发展。企业有了党组织,就能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实际问题能得到及时反映和解决,从而做好团结、帮助、引导和教育工作。这样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落实了,相关部门工作做好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这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领导体制模式极大地推动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发展,但也存在以下两个局限性:
一是缺乏法律政策依据,缺乏规范性。这种联席会议制度模式是在目前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在实践中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这种非制度化的联席会议,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能称之为领导体制。领导体制必须有法律或党内法规的明确授权,工作性质和职能必须有相关规章制度的明确规定,并以一定的机构作为其工作的物质载体。纵观当前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的地方成立了这种形式的联席会议或协调指导小组,有的地方没有;有的地方联席会议工作可以常态化、规范化,有的地方随意性很大。
第二,多头领导,多方指导,导致领导不力。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网络中,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党委和组织的领导下,发挥各自作用,协助党委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但他们的工作职能不同,各自的工作职责不明确,容易出现多领导关注或漏管理的现象。这样不仅浪费精力,还会导致领导不力。
(二)条块分割模式
“块为主,条块结合”的领导模式,就是以企业所在市(县)、乡(镇)、街道、社区的地方党组织领导为主,一些重要的、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由上一级党组织分级管理,也可以集中领导为辅,根据税收情况进行条块结合。这种模式的优点如下:
第一,集中领导有利于引导,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非公企业所在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非公企业联系紧密,便于地方党组织加强与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指导、交流和沟通,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针对性。
第二,集中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工作和经济建设工作的紧密结合。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归口管理,党建活动便于管理,容易找到基层党组织与非公企业主的结合点,形成“* * *同一语言”。
第三,结合实际,有利于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块为主、条块结合”的非公企业党建领导模式,可以全方位覆盖区域内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消除党建工作的“真空区”和“盲区”。
这种领导体制模式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也普遍存在,加速了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发展,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由于各种棋子结合不牢固,难以发挥作用。专业协会的党组织,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酒吧领导的行业协会,与街区领导的市(县)党委联系密切,其分会基层党组织与当地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联系相对薄弱。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基层党组织需要不时地与这些支部的基层党组织合作,以便有效地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这些支部也需要当地基层党组织的及时了解和指导帮助,才能在非公企业中有效发挥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如果不同部门的整合薄弱,党组织的作用就难以充分发挥。
二是职责分工不清,责任重的多。实行纵横结合的领导体制。由于职责分工不明确,条块领导的工作范围可能与条块领导的工作区域重合。在实践中表现为,在同一企业中,既要接受地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又要接受集中党组织的领导,容易造成管理繁重。
(三)党工委模式
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是地方党委的派出机构,负责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党工委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是地方党委的负责人或分管书记。办公室设在地方党委组织部(根据其工作特点,可与组织部、部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关系,完成当地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这种模式的优点如下:
一是有利于发挥党工委的职能和优势,提高党建效率。党工委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关,负责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名正言顺,便于协调各种工作关系。能够利用党委赋予的工作职能和自身的组织优势,顺利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二是有利于明确党建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党建工作。省、市、县党工委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党工委可以直接指导下一级党工委的工作,给党建工作布置任务,要求下一级党工委对上一级党工委负责。这样就形成了党建的机制,保证了党建的顺利进行。
三是有利于发挥综合指导的有效性,提高党组织的地位。党工委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构,可以直接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工商联、各类行业协会、工商局等党组织可以通过自身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为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有益的帮助和优质的服务,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
这种非公企业党建领导体制模式也比较普遍,它增强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力,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职能边界不清。省市县党工委牵头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主要依靠工商联、工商局、行业协会党组织。但不是党的职能部门,要做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行使政党职能。这就容易造成“党政”“政企”职责不清,不利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缺乏创新和活力。省市县三级党工委领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上下级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下一级党工委主要以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和完成结果作为衡量其党建工作的标准,下一级党工委难以根据辖区内非公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创造性工作,使得党建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
二、“一主两辅”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领导体制模式
(一)“一主两辅”领导体制模式的基本结构
综上所述,我国现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领导体制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实要求,有必要建立一种新的领导体制模式来指导和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为此,我们在总结过去实践的基础上,按照党的建设规律和要求,从未来发展的需要出发,从宏观上提出了“一主两辅”的新型领导体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