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系统的起源
给你复印几份。
论中国度量衡的起源和发展
梁
中国社会经济史。
近几十年来,特别是解放后,我国度量衡史的研究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可惜的是,对一个器件、一件事、一代人的专题研究很多,综合的通用理论却很少;关于度量衡的量的变化的讨论很多,而对于上述度量衡所反映的社会经济性质的变化的讨论却很少。许多学者只是从政府对人民的税收剥削的角度出发,来解释官方度量衡制度单位量的变化,而尚未结合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别是各社会经济形态中两个对立的基本阶级之间的斗争。由此得出的结论自然不够全面,不能暴露出当天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矛盾。这里的弱点主要有:65,438+0。官制和中央制研究得较多,而所谓“民间制”和地方制研究得不够充分,两者之间的对立和历史传承更是阐述不多;2.对尺的研究较多,对量(如桶、石)的研究不够;3.这两种方法的应用,对古物的实测和对史籍的考证,往往只是其中之一,但两种方法没有恰当而紧密地结合起来;4.对于古物的实际测量,往往只是为了获得实际价值,而对古物的形制和历史状况不够重视;5.轻从交换或分配的角度讨论历代度量衡制度的变迁,忽略了生产的影响和作用;6.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力没有得到适当的发挥。以上几点,我在广东省历史学会1960年会上提出了一篇题为《中国历代度量衡的变迁及其时代特征》的论文,发表了我的粗浅看法。这里公布的只是本文的一部分。希望同志们改正错误。
一、度量衡的起源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度量衡的出现是在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基础上,与交换行为的发生直接相关的。原始社会晚期,氏族之间开始了交流。起初,一个部落或氏族和另一个部落或氏族互相赠送生产品作为礼物。后来,这两个部落或氏族偶尔交换不同种类的石器,比如用石矛交换石斧。但这种交换只属于原始交换的范畴,极其罕见和偶然。这里不需要度量衡。
随着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和第二次大规模的社会分工(农业和畜牧业、手工业和农业相继被分割),不同的氏族或部落有了不同的产品可以互相交换,比如用谷物换羊,用陶器换小米和小麦。但在开始的时候,大部分的交换方式还停留在讲堆数和计件的阶段,对度量衡的需求还不迫切。交换的进一步发展不仅是在氏族之间,而且也逐渐在氏族成员之间。这时,交换行为已经从偶然现象变成了经常化、经常化。此后,整件成堆的交换方式日渐显得过于粗糙,往往不适合交换双方的实际需要,容易引起纠纷。为了克服这些困难,使用了最原始的测量方法或仪器。这种情况的出现,应该是面对原始社会的解体。
最初用作测量仪器的是什么?就是人本身。人们可以用自己的手、脚和动作来测量一定的长度。《孔子家语》曰:“夫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肘知搜(八尺),而不远矣。“也就是说,用人的中指中间一节的长度是一寸。由于中指中段有两条横条,所以以上面的为准。中指和拇指伸成一条直线的距离为一尺;两臂水平延伸的长度为八英尺。《小二丫》中长度单位命名的由来是:“可以一举。时代,就是这一步。四英尺,就这样。翻了一倍,就叫找。找到并放松你的手臂。找两次也是正常的。五英尺是墨水。双墨叫张。倍张,名曰端。双端,那叫二。加倍它,它叫马。"容量单位的命名云也是这样解释的:"一只手满,两只手满。“虽然名字增加了很多,但是测量方法的原理和家族语言描述的基本相同。”墨子城门章》:“须数城中树,十人所为十掴,五人所为五掴,人数为掴。“墨子说的是人的体力是衡量体重的标准。《说文解字》曰:“周制:寸、尺、挚、搜、规、切之量,皆以人体为准。”另一个云说,“寸,十分。.....人的手长十寸(按寸计,即腕动),十寸为尺。"上面提到的是指一个人的手掌. "《说文》云:“中国女子手长八寸。“当然,以上记载不能算是对历史的忠实,但作为古代度量衡原始状态的解释,也不无道理。这个传说的来源基本上是历史事实的反映。古人关于度量衡可以从人体中取出的观念,是在生产和交换的实践中获得的。——直到今天,人们仍然在一些场合用手和脚来测量长度,可见这种方法在古代会更加流行。《说文》还指出,以“中国女人”的手为准,其八寸长称为“支”,显然是未来的意思。然而,这种测量方法仍然很粗糙。
更进一步的方法是选择直枝作为计量器具,或者借用日常容器(如水壶、豆子、水桶等。)作为测量装置等等。但是,这些只是暂时的应用,并不是专门用于度量衡的仪器。即使发现了遗物,也不能确定是度量衡,因为不是“专门的器具”。
社会第三次大分工以后,由于社会分工的扩大,社会生产力提高,出现了财产私有制,于是第一次出现了一些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生产资料交换的商人。随着商业的发展,对度量衡的需求增加了。当时交换形式的变化,不仅从物物交换发展到扩大交换,而且进入一般交换形式,但仍以直接交换为主,货币交换形式只是处于初级阶段。这个时候作为度量衡的专用装置,可能已经出现了,但是他们简陋的生产状况应该不会比以前有很大的改善。相当于这一时期的历史文物,国内似乎还没有找到。
第二,从现存的几件古代物品,讨论我国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时期度量衡制度的发展。
奴隶社会建立和发展以来,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财产私有制日益巩固,交换经济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力的进步。这时,商品形式的产品成分大大增加,直接交换方式被间接交换方式所取代,货币交换方式日益发展。由于私有制的发展,人们对财产越来越认真;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等价交换的要求越来越明确;因此,度量衡的准确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所以首先他们的计量标准是固定在一些专用仪器上的,所以出现了所谓的专用装置。这种专用装置的制造工艺也从粗糙到精密,于是就有了所谓的标准装置的出现,由国家明文颁布,规定作为一个使用。
首先要明确,三种计量器具最初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和交换中的需要而分别制定的。政府的明文规定只是承认既成事实,并将其制度化,所以民间制度必须先于官方制度。这里有一个问题:按照它们出现的顺序,哪个先出现,哪个后出现?学者尚无定论。那就是,正如吴所说,有矛盾。吴《中国度量衡史》第6页说:“最早有度量衡器系统”,第100页说:“最早有度量衡器系统”;但在173页上说“量始于度”,在218页上又说“我国度量衡制度的考核,先定度,后出量和衡。”从吴前后矛盾的原因来看,前者是根据《考》中“表家为度”一段所作,其错误在于认为《考》中所记载的就是周代所实行的制度;之后的黄忠制度论,是基于《汉书·法纪》的记载,这是从学术的角度来说的。我认为,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历史上,都应该是:量具最早,量具次之,衡器第二。因为理论上面积和体积,容量甚至重量都可以从长度计算出来,可见性是最基本的。而且从器皿的制作难度来看,也是如此:量具的制作相对容易简单,其次是量具,衡器不仅更复杂,而且对工艺要求更高。而且,它的出现一定是交换经济已经相当活跃的时候。然而,当度量衡体系完全确立后,不仅三种仪器有了各自的专用装置(以及它们的标准装置),而且都是按照同一标准同时制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三者构成一个整体,但程度仍是基本量,如新芒加量的产生。这个发展过程也可以从中国度量衡的历史和文物中得到证明。
据说安阳出土的商代骨尺现藏南京博物馆,可以说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度量衡之一。商代的数是十进制的,所以商尺分为十寸。这把尺子有寸,但没有刻,寸的长短不相等。这把尺子上有一个凹陷部分。如果真的是商尺,可见奴隶制时期商朝的测量还是相当粗糙的;同时,这似乎也是当时奴隶制没有达到高度发展的一个旁证。这把尺子长0.1679米,大约是一个手掌的长度。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据尚承祚同志说,这把尺子是用来量龟版的。
从甲骨文方面,也可以说明商代就有测量长度的工具。参见"
解放后,中国的考古发掘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出土了许多文物。但是好像没有度量衡可以确定是西周或者之前的。仅战国时期楚衡器出土的秤砣就多次被发现,特别是长沙左家公山15号墓出土的9件木秤砣。经过仔细计算,重量在大小上倍增,数量上精确。此外,长沙出土的战国权利、山西左云的秦权等实物,虽然能代表个别地区的衡器,但在考古研究中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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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殷墟后契约书》第七版第四页。
中国秦汉时期流传下来的文物,经学者详细考证,具有重要意义,包括以下三件乐器:秦商鞅梁、秦始皇和二世的权杖、辛莽贾梁。关于第一种,唐兰的《商鞅量与商鞅尺》一文可以借鉴。二、请参考吴大成的《权衡测量的实验检验》一书。至于第三种,古今尤多。关于俸加的数额,从三国曹魏时期到清初,至少有过五次发现。今天,北京历史博物馆仍然有完整的数量和残余的数量。抗日战争前,在甘肃发现了几块附在辛莽秤上的砝码,但都不完整。后有翁方纲、吴大猷、马恒、王国维、刘福等。清代,对辛莽甲良爹的规定已经明确。然而,在测量值方面,各个科学家得出的结果往往互不相同。吴的数字是根据《西青古镜》的记载推算出来的,与的实测数字略有出入。杨宽同志认为刘的数字是“自准的,但仍无疑问”。我没有做过这方面的研究,完全没有发言权。下面只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讨论这些相关的问题。
个人不成熟的看法是,度量衡史的研究首先需要实际数值的验证,这自然是非常必要的,可以说是最基础的工作。但基于此,我们无法判断历代度量衡制度有无变化,更无法论证其时代特征。而且,就度量衡制度本身而言,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量问题。我试图通过比较分析商鞅的量、秦权的量和辛莽的量来说明我的观点。
这里我只想引用万先生在1955发表的一篇论文作为我们讨论的起点。万柱的《秦汉度量衡考证》(农业遗产研究文集第二卷)以前人对古代遗物的测量结果为基础,用积粟法验证,将秦汉度量衡换算成现在的制度,并指出吴大铖定的周尺和吴定的周尺有问题。这几点做得深入细致,得出的结果不一定完全正确,但还是有的。但我不认同他对商鞅改制和王莽改制的论调和看法。据他考证,晚周尺子、商鞅尺子、王莽尺子的长度是一样的,所以无论是杨还是王莽,都没有在度量衡制度上做过什么大的改革。他说:“秦始皇统一中国,用秦国原有的度量衡制度,也就是秦孝公以来的度量衡制度,统一了全国度量衡。汉朝用的是秦制。王莽只是用了原有的标准体系来统一全国度量衡。”他还说:“既然统治者和周后期的统治者一样,王莽在尺度上有什么大的改革?商鞅的丈量尺也和韩伟等后周统治者一样,可见商鞅并没有进行什么大的改革。”(万:《秦汉度量衡考》第144、147页)我认为,构成度量衡体系的不仅是量,还有器物的形制,如长方形的鞅、圆柱形的牤等,都应引起充分重视。也就是南宋末年,打招呼的形式由圆柱形改为截头方锥,这不得不承认是中国度量衡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因为这一改革在田赋管理中具有防止浮动收入的功能。
其次,测量仪器的精度和粗度也会影响测量仪器的精度。从这个角度来说,鞅量是不能和莽量相提并论的。一套指导器皿制造的理论直到王莽时代才完成,并已付诸实践。具体说一下吧。
而且据史书记载,周朝以100步为一亩,秦朝以240步为一亩。万先生也证实是在改的(《秦汉木的丈量》第162页)。怎么能说商鞅没有大的改革呢?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这三件文物的历史条件——社会和经济发展是不同的。
我们的社会在春秋时期(公元前770-476年)已经到了奴隶制的末期。当时各国的阶级斗争非常尖锐,度量衡的情况也非常混乱复杂。统治阶级不仅把度量衡作为剥削的工具,还把它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最著名的例子是公元前6世纪齐国氏族陈夺取齐国政权的策略。当时齐国的度量衡制是四升豆,四豆为带,四带为壶,十壶为铃。陈私室量五升豆,五豆为区,五区为釜,十釜为钟。当他借钱给人民时,他用钱的数量(大钟),当他收回货物时,他用钱的数量(钟昀呈)。用这种小恩小惠收买人心。陈的死,达到了夺取齐国最高统治权的目的。后来,公元前479年白在楚国发动政变时,也用了同样的方法来笼络人心:“大打出手,少担重量。”这两个例子都说明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可以使用自己的度量衡,谁也控制不了谁。政变后,齐楚都先后从奴隶社会转入封建社会,奴隶主贵族的血缘关系统治被封建主的地域联系统治所取代,这在度量衡制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到了战国时期(公元前475-221),很多国家都已经进入了封建的初级阶段,唯独秦是最后一个。直到商鞅在秦孝公的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年),雷区制度才被废除。同年发布了统一测量的命令。之后是秦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正式开始,商鞅量的产生就是这一时期的产物。当时秦国的经济状况比较落后。秦献公七年(公元前378年),通过政权建立市场体系,比商鞅和统一计量早不到30年。统一计量入侵后十四年,到秦惠文二年(公元前336年),再到“第一钱”,首先建立货币制度,可见交换经济还不是很发达。货币的出现是交换经济已经相当活跃的标志。当物物交换已经采取一般价值形式的时候,度量衡就已经存在了,但是我们还需要等待货币的诞生,才能避免直接交换的困难,达到货币价值形式的阶段。从这个角度来说,货币的进步意义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度量衡在交易中的作用比货币更基础,更重要,因为只有没有货币的度量衡才能交换;如果只有钱没有度量衡,商品的单位数量和价格都是不确定的,真不知道交换起来有多麻烦。
由于当时秦国的交换经济比较落后,商鞅制定的度量衡制度也不能十分精密,仪器的制造也显得比较粗糙。《史记·尚军列传》载:“斗平、斗重、斗尺、斗脚。”上面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说明当时度量衡的确定还没有和乐律结合起来;其次,据《说文解字》“一桶,一木方(器皿),收六升。”段玉裁引用岳翎的话作为注解,说一桶欢迎六桶。总之,无论大小,都只是一个桶。据秦代记载,有木、陶、铜三种,形式有长方形、椭圆形、圆形。圣旨的四个角上都有洞,以便钉在木头上。所以可知其制作还是相当粗糙,不均匀。
如今的商鞅卷是用铜制作的,侧面刻有秦孝公18岁的《商鞅卷》的题字和秦始皇26岁的圣旨,应该是经过特别精制的,但与辛莽卷的精美制作还相差甚远。
商鞅主持秦朝变法,共十九年。他颁布的一系列法令的目的是在强兵这个富裕的国家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强大政府。当然,秦国皇室的特权是他运作的对象。度量衡法颁布的原因是建立统一制度,废除私室度量衡制,但实施范围最多只能限定在秦。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中国后,颁布了“一法一量一秤一石一尺”的圣旨。而商鞅的制度标准是用来统一战国以来各国度量衡的不同无序状态,目的是在全中国推行。这个时候是封建主义进入中央集权制的时候了。吴大成收藏的秦代电动工具有四件三重,其中两件重量相同,一件是铜的,一件是铁的。
秦朝的统一只持续了十五年。汉代以后没有度量衡的定制,但还是从秦朝继承下来的。但是,200多年后,系统又会趋于无序。王莽变法试图统一这一现象。此时不仅中央集权制得到加强,而且封建经济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新芒甲制作的精美就可以证明。我们国家的度量衡制度是完整的,是写在书上的,实际上是从汉代的法律和历法的记载开始的,是当时社会发展实际的反映。
辛莽甲粮不仅是古今学者考证的重要材料,也是三国以后封建王朝修订度量衡制度的主要参考。为什么这么重要?因为它代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完整体系。《新莽》的评量制度,正符合《汉书·法纪》卷二十一所说的“以度量才”的原则。在这个原理下,一个量的体积可以从刻度计算出来,其容量也可以据此确定。辛莽的体系是由度、量、重(平衡)五个单位组成的完整体系,度量衡是相互联系的。这种标准具的制作不用多说,需要很高的文化和技术水平,标志着封建制度在相当成熟时期的成就。所以王莽的度量衡制度不仅在后汉沿用,而且一直影响到清朝。
而且王莽多次的币制改革也证明了当时的交换经济是发达的。古春学专家每次用古币验证古代度量衡制时,都只用唐代王莽的《大全》和《开元钱》,因为这两种钱的长度在历史上是比较精确的。
总之,从商鞅的量、秦始皇的权、贾的量来看,无论是多细多粗,以及所依据的指导理论的完整性(见可靠的史料记载),都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不能因为规模不变就断定制度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