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实与实证方法?

实证主义是西方哲学的一个流派,强调感官经验,拒绝形而上学传统。也被称为积极哲学。它产生于19的三四十年代的法国和英国,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创始人a .孔德提出。1830年孔德出版的6卷本《实证哲学教程》是实证主义形成的标志。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被称为旧实证主义,20世纪盛行的逻辑实证主义被称为新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也叫实证主义,它的中心论点是,要了解每个人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外部事物,必须观察或体验事实。实证主义者认为,虽然每个人的教育程度不同,但他们用来验证感官经验的原理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实证主义的目的是建立知识的客观性。

孔德认为,人类并非生来就无所不知,必须通过学习过程从不同情境中获取知识。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感觉、推理或对经验的认知,以及在学习过程中,进一步推理尚未被经验到的知识。能不能超越经验观察到的知识,不是真正的知识。

生命机能

第二,从今天来看,在18世纪以后逐渐形成的所谓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表面对立背后,其实有一种深刻的一致,那就是严格区分关于世界的偶然知识和关于永恒事物的必然知识:对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来说,只有分析知识是必然的,但这种知识不是关于世界的,而是一些同义反复的命题,表现为某些必然的发生。而且它们不能通过经验的方式获得,只能从先天的东西中获得,这就为上帝的存在留下了合理的证明。同样,巴克莱也清楚地区分了呈现在我们知觉中的东西和不能有效引入知觉的东西,比如物质的存在。巴克莱区分的目的是证明“存在是被感知的”,但他也表明了对物质世界的态度,即从经验感知中排除关于世界存在的无神论解释。从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对立可以看出,对于这两种知识的区分,它们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态度:理性主义明显反对关于世界的偶然知识,强调对永恒事物的必然知识的把握;而经验主义则认为,即使是数学和几何的命题,也是从经验中得来的,也是对经验材料的总结。

休谟在西方现代实证主义的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他通常被认为是经验主义的主要代表,但在处理两种知识的关系上,他与洛克和巴克莱的经验主义有很大的不同,也正是这种不同使得当代哲学家将休谟置于实证主义的阵营。逻辑实证主义者将休谟视为其思想的开创者之一,而科拉克的明斯基则直接称他为“实证主义哲学的真正鼻祖”。

休谟区分了“印象”和“观念”,但认为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知识不需要观念之外的经验观察:它们只是由相似的、相反的、不同程度的性质和数量关系组成。这些关系的研究是数学学科的内容,与外界无关。数学命题的真值取决于这些命题中使用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不证自明的推理关系。休谟认为,虽然关于事实的判断告诉我们关于存在的内容,但它们不包含必然性的知识。因此,人类关于事实判断的经验知识是有限的,我们无法从这样的知识中获得关于必然性的知识。休谟怀疑论的本质是否认所谓“规律”命题反映了事物本身的必然性,而认为必然性只能存在于我们的内心,存在于我们由联想产生的思维习惯中。休谟对因果关系和本体概念的批判,导致后来的实证主义者彻底抛弃了实在论的形而上学,否认任何知识的先天对象的存在,放弃了对科学中必然因果关系的追求,提倡概率论对知识的立场。可以说,从19世纪初开始复兴的整个实证主义哲学思潮都是沿着休谟的怀疑和批判性思维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