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论文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性:
代写论文是违法的。教育部2016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将买卖论文、代写论文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视为违法行为。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作品,视为作者。没有相反证明的,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法律客观性:
《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的;(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的;(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件、笔记,或者捏造事实、谎报研究成果的;(4)在未参与研究或创作的情况下,在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 * *有相同署名,或者多人* * *共同完成研究而未在成果中注明他人的工作和贡献;(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申请学位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的;(六)买卖论文、为他人代写论文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七)根据高等学校或者相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