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进展缓慢的原因
一.多哈回合谈判的进程和困境
2001,11,WTO启动了此轮多边贸易谈判,简称“DohaDevelopmentAgenda (DDA)”。多哈回合确定了九个谈判领域,即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规则、争端解决、贸易和环境、“新加坡问题”以及贸易和发展问题。迄今为止,这是最雄心勃勃、参与人数最多的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然而,多哈回合谈判的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了曲折和反复的困难。多哈回合迄今几经沉浮,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1 11-2003年9月。DDA称,在总理事会授权下负责监督谈判的“贸易谈判委员会”于2002年2月1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建立了相应的谈判机制,所有谈判正式启动。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由于成员之间在利益问题上分歧严重,谈判进展缓慢。2003年9月,世贸组织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在墨西哥坎昆举行。之前希望谈判取得重大进展,会上确立了主要谈判议题的总体框架,以便推进第二阶段谈判。但由于各方的坚持,分歧难以缩小,会议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坎昆会议的失败使在2005年前如期结束多哈回合谈判的计划成为泡影。
第二阶段:2003年9月-2005年2月。坎昆会议后,各成员仍致力于恢复和推进谈判,暂时搁置诸多棘手问题,集中精力制定框架协议,确定未来谈判的指导原则和主要方向。2004年8月1日,各方在日内瓦世贸组织总理事会达成《多哈发展议程框架协议》,将原来的三个新加坡议题(即贸易与投资的关系、贸易与竞争政策的互动以及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排除在多哈回合之外,实现了多哈谈判的突破。世贸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于2005年2月在中国香港举行。因为各方尤其是欧美在农业问题上依然固执己见,很难弥合分歧。然而,会议最终通过了《香港宣言》,并在农业出口补贴和棉花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
第三阶段:2006年10月至2006年2月。香港会议后,根据谈判计划,各方应在2006年4月30日前就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达成初步协议,但由于缺乏妥协,谈判进展依然缓慢。因此,世贸组织决定将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重新限定为6月底,以便有时间从7月开始就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其他关键问题展开谈判。2006年7月23日,世贸组织六个主要成员的贸易部长举行了部长级会谈,以打破因分歧严重而破裂的僵局。7月24日,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不情愿地宣布,多哈回合谈判将无限期“暂停”。
第四阶段:2007年6月+2008年10月-7月。2007年6月27日,24个世贸组织成员的部长级官员在达沃斯开会,承诺尽快全面重启2006年7月中止的多哈回合谈判。438年6月65日+438年10月365日,世贸组织同意全面恢复多哈回合各项议题谈判。7月17日,农业谈判主席分发了在先前谈判基础上修订的农业模式草案。然而,随后的谈判,尤其是在农产品问题上,双方互不妥协,导致2007年9月谈判陷入僵局。此后,世界各界纷纷表示希望尽快恢复谈判。从2007年9月到2008年10月,各方就农业问题进行了密集谈判。2008年2月、5月和7月,农业谈判主席分发了经过反复修改的农业模式草案。2008年7月21-29日,在日内瓦的小型部长级会议上,部长们经过极其艰苦的谈判,就20个议题中的18达成了协议,但最终,谈判在19议题(即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特别保障条款)上破裂。这次谈判的破裂给脆弱的多边贸易体系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第五阶段:现在2008年8月1日。经过7年多的艰苦谈判,多哈回合除了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这两个涉及核心利益平衡的议题外,其他议题都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世贸组织主要成员已表示让步,并尽快结束多哈回合谈判,但迄今没有出现新的结果。
第二,多哈回合谈判屡陷困境的原因
多哈回合谈判启动以来,一波三折,屡屡陷入困境。主要原因如下:
(A)多边管辖权的范围过于宽泛,谈判的议题宽泛而模糊。
自WTO成立以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不断扩大,多边贸易谈判的范围扩大到成员国的国内规则、文化偏好、政治经济制度乃至伦理道德问题。这些问题非常敏感,比降低关税复杂得多。据统计,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已达30多个,其中新增议题包括贸易便利化、竞争政策、技术援助、能力建设、电子商务、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环境、劳工标准等。多边贸易体制管辖权的不断扩大使其负担越来越重,成员国国内政策的介入也使公民社会和各种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关注多边贸易体制,这是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一人挑战。
多哈回合议题广泛,不仅包括农业、工业关税、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反倾销等传统领域,还包括渔业补贴、贸易便利化、原产地标记、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新领域。另一方面,多哈回合的谈判议题相当模糊。多哈部长级会议可以说是新世纪初多边贸易体制未来发展的一个雄心勃勃的工作计划。多哈发展议程既庞大又复杂,但它实际上是一个混合体,既包括新一轮谈判的任务,也包括世贸组织附属机构的任务。比如,贸易与发展议题不仅涉及领域广泛,成员类型也很难界定。由于谈判议题广泛而模糊,多哈回合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最终导致多哈回合旷日持久,困难重重。
(二)世贸组织成员发展的差异和利益的多样化
各国经济发展差距明显,这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客观现实。成员发展的差异导致了成员面对多哈回合谈判诸多问题时福利需求和利益取向的多样化。在普遍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核心理念驱动下,各国迅速联合起来,形成错综复杂的利益竞争与互动博弈关系。作为两个重要的谈判者,美国和欧盟仍然顽固地捍卫他们的贸易政策和贸易争端。发展中成员通过广泛的政治联盟捍卫其薄弱的农村经济和幼稚的新兴制造业:最不发达国家正在努力保护自己不被“边缘化”,并通过贸易消除贫困。这种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不仅体现在发达国家之间,也体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
以农业谈判为例,在农产品关税减免和出口补贴方面,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有不同的利益。美国一直主张农业补贴反对贸易补贴,而印度、巴西、中国等新兴发展中国家要求美欧大幅削减农产品哭税和扭曲贸易的农业补贴;欧盟、日本、挪威和韩国由于在农业方面缺乏比较优势,尽量保持对农业的高度保护和支持,主张关税减让和减少国内支持的乌拉圭模式。大多数发展中成员强调出口竞争的严重不平衡和发展中成员的发展需要,主张关税减让与出口补贴有关。东欧和新成员强调了它们面临的特殊困难和在入盟谈判中作出的广泛承诺,并要求对经济转型成员和新成员实行特殊待遇政策。成员发展的差异和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加大多哈回合谈判达成协议的难度,导致进展缓慢甚至停滞。
(C)区域主义的盛行对多边贸易体系产生了巨大影响。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多边贸易体制对其成员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放任甚至鼓励,区域贸易协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根据世贸组织的官方统计,截至2006年3月,已向世贸组织通报了340项区域贸易协定(其中80%是在过去十年中缔结的)。国内生产总值排名前30位的国家(地区)无一例外地参加了不同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几乎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不同程度地隶属于一个或多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由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普遍高于多边贸易体制,其成员对多边贸易体制并不重视,导致一种无所谓的机会主义态度:WTO达成的协议对自己有用,我们不妨利用,不利或用处不大的就束之高阁。
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由于各种区域性优惠安排的存在,基于最惠国待遇的贸易自由化必然会冲击一些成员的既得利益。例如,在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中,由于多哈回合谈判的结果,美国的服装关税从20%降低到8%以下,一些非洲和加勒比国家原本享受的特殊优惠待遇较少,因此以“优惠侵蚀”为由要求补偿,并要求美欧发达成员推迟对这些产品的降税,缩小降税幅度,从而在更长时间内保持对其他出口国的出口竞争优势。这实际上要求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让位于具体的双边安排,从根本上动摇多边贸易体制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然而,这些矛盾并没有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得到解决,严重阻碍了多哈回合谈判的正常进程。
(四)世贸组织成员内部权力结构的变化
美国和欧盟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一是由于在农产品贸易地理标志、反倾销等问题上的分歧,美欧之间的政策合作不如以前紧密。其次,随着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大国在全球贸易中地位的快速提升,美欧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中小发展中国家的谈判集体化趋势导致美欧越来越无法掌控谈判进程。第三,2007年底,布什政府的“贸易快车道授权”到期,这意味着美国贸易谈判的最终决定权从白宫转移到国会。这使得其他成员对美国的申办和美国继续发挥领导作用的能力失去了信心。另一方面,世贸组织的发展中成员目前占80%以上,广大发展中国家经过历次多边贸易谈判已经成熟。他们对自己的利益有更清晰的认识,知道如何利用世贸组织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一来,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过去贸易规则主要由发达成员制定的不公平现象。争取一个双赢的结果,以利于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的共同发展,这并不容易。
世贸组织成员内部结构的权力变化对多哈回合谈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它已经发展成为多边贸易谈判的主线。发展中国家通过贸易促进发展的呼声非常强烈,并付诸行动,这是多哈发展议程和多哈回合(又称“发展回合”)最终形成的基本原因。其次,打破欧美发达国家垄断多边贸易体制话语权和决策权的传统。世贸组织香港会议可以证明,正是发展中成员的不懈努力,才能在香港会议上达成协议,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各种形式的农产品出口补贴,并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产品提供“双免”待遇。第三,发展中成员的崛起和参与能力的提高,改变了过去发展中成员常常被忽视的尴尬局面,但客观上也导致多边贸易体制的决策和谈判难以达成理解和妥协。成员内部结构的这种权力变化动摇了美国在此轮多边贸易谈判中的“领头羊”地位,而新兴的“四国集团”(即美国、欧盟、印度和巴西)因缺乏代表性和合法性而未被大多数成员所接受,未能发挥主导作用。因此,多哈回合谈判因为缺乏强有力的“领导者”而变得旷日持久。
(五)WTOn系统存在固有的缺陷和矛盾。
首先,多边贸易体制本身存在缺陷和矛盾。一方面,世贸组织成立后,将所谓的“一揽子”法律原则适用于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性,但这也意味着世贸组织成员在谈判中不得不在所有问题上寻求全面的利益平衡,才能最终达成全面的协议,这大大增加了谈判内容的复杂性和谈判成功的艰巨性。另一方面,WTO体系虽然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约束力,但其法律意义并不明显。如果世贸组织未能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谈判各方不仅没有损失,甚至可以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选择退出。如果成员在谈判中的预期利益不能得到满足,也有可能阻挠谈判,甚至退出谈判。
其次,WTO内部的决策机制存在缺陷和矛盾。WTO的决策机制包括三种决策方式:共识是其最重要的决策方式。这种方式保证了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决定能够最大程度地得到成员的认可。但各成员在经济规模、发展水平、能力建设等方面差异很大,世贸组织要让153个成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绝非易事。事实上,正是共识原则使得每一轮贸易谈判都拖得很久,尤其是多哈回合。当无法达成共识时,该问题应由全体成员表决。投票时,每个成员有一票。但是,投票并不能体现一个大国的分量。三是“绿房子会议”的方式。“温室会议”制度是指由少数几个主要国家组成的小型部长级会议和决策机制。有争议的是,只有少数国家被选中并被邀请参加温室会议。许多发展中成员,特别是最不发达成员和弱小经济体对“绿屋会议”制度非常反感,他们经常以拒绝达成协议的方式进行抗议,这是WTO遭受许多挫折的重要教训。3.各国积极应对国际黄金危机,有利于多哈回合谈判圆满结束。多哈回合谈判肩负着修复信任危机、重建多边贸易体制权威的重任。这是迄今为止多边贸易体制发起的最具雄心的多边贸易谈判,被世界各国人民寄予厚望。然而,2008年7月的小型部长级会议在关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的谈判中再次破裂。这一谈判的破裂是多哈回合谈判进程中的又一重大挫折,可能会使多哈回合谈判的完成推迟数年。分析人士认为,最终达成一致可能需要2010左右。世贸组织领导人和所有成员都希望重启并成功结束多哈回合谈判。在各国充分认识到维护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性和做出理性让步的必要性的前提下,多哈回合谈判一定会重启并最终取得成功。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动荡,国际金融危机蔓延,能源危机和粮食危机逐步显现。在这种形势下,如果多哈回合谈判能够继续进行并达成协议,将如同给全球经济注入一剂“强心剂”,有助于全球经济摆脱目前的困境。根据世贸组织的估计,多哈回合。一旦达成一致,每年减免关税可为世界节省6543.8+0300亿美元,惠及全球经济500亿至6543.8+0000亿美元。对于世界粮食危机,多哈回合谈判的成功也可以提供解决危机的办法。正如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指出的,当前的粮食危机增加了采取措施大幅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和减少农产品贸易市场扭曲的紧迫性,尽快完成多哈回合谈判有利于缓解当前“严重”的粮食危机。
2009年4月2日,二十国集团金融峰会在伦敦举行。本次峰会由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参加,旨在敦促各国领导人携手寻找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峰会宣布向世界经济注入1.1万亿美元,提供2500亿美元贸易信贷,以恢复信贷、经济增长和就业,并明确提出今年重启多哈谈判的承诺。可以预期,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的成功召开,将有助于敦促各成员切实履行承诺,摒弃贸易保护主义,为尽快重启多哈回合谈判提供新的动力和希望,让人们看到多哈回合谈判成功的曙光。由于20国集团的大多数成员都是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如果它们做出必要的让步,这将大大有助于多哈回合谈判的成功。然而,目前全球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发达国家经济体的经济衰退仍在继续。即使重启多哈回合谈判,发达国家能否促使其做出必要的让步也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