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有哪些奖励?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奖学金及奖金数额详情如下。

一:三好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奖学金分为:三好学生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1,三好学生专项奖学金

比例不限,每学年5000元/人。

2.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答: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65438+具有评审生资格人数的0%,每人每学年1.500元;

b: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具有评审生资格的学生的5%,每学年800元/人;

c: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65438+具有评审生资格人数的00%,每学年500元/人。

二:个人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分为道德优秀奖、学习优秀奖、体育艺术奉献奖、技能素质奖四类。

单项奖学金按12%具备获奖资格的学生人数评定,每人每学年250元。

三:学习进步奖为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中比、学、赶、超,新学期其专业课各门课程平均成绩比上学期提高15%,未补考学生每学期奖励100元/人。学习进步奖每学期评定一次。

四。学术科技创新奖为鼓励学生学好专业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竞赛、科技发明等活动,对在学术研究成果、学术科技竞赛、科技发明创造中做出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高奖励不允许重复):

1.参加国家、省(部)、市(厅)、校等学术类科技竞赛并获得官方排名或等级奖及以上者:(1)国家集体项目3000-5000元,个人项目2000-3000元;

(2)省(部)级集体项目奖励2000-3000元,个人项目奖励1000-2000元;

(3)市(厅)级集体项目奖励1000-2000元,个人项目奖励500-1000元;

(4)学校集体项目600-1000元,个人项目400-600元;

2.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署名或作为唯一作者、主编、第一作者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发表成果者;

(1)在国家级出版社(A类)出版的学术专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20万字以上)、艺术音乐作品专辑,每本奖励1万元。

(2)在国家级出版社(B类)出版的学术专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字数20万以上)、艺术音乐作品专辑,每本奖励5000元。

(3)在省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文学作品、译著(字数654.38+0.5万以上)、艺术音乐作品专辑等。将每人奖励3000元。

(4)学术论文(文科不少于3000字,讨论论文不少于5000字;理科论文不少于2000字)、文学作品、翻译作品和艺术音乐作品在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即一级学术期刊,又称权威A类)发表,每篇(部)奖励5000元;

在国内核心期刊(又称权威B类)每篇(部)奖励3000元;在省级期刊、报纸上全文发表的,每篇(部)奖励1500元;在市级公开期刊、报刊上全文发表的,每篇(部)奖励500元。

(5)科研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论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年鉴》(国家一级学科年鉴)全文转载的,每篇奖励500-1000元。

3、由国家、省(部)级组织正式认定或获得国家专利局发明专利的项目,每个项目奖励300-2000元。4、书法、绘画、摄影、美术、音乐作品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展览),每件(第一名)奖励500-1500元,参加市级比赛(展览)奖励200-500元。

5、参加学院“创想杯”科技学术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或项目,分别奖励500、300、200元。

动词 (verb的缩写)人才奖学金为鼓励学生不断进取,科学规划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设定攻读硕士学位的目标,奖励取得硕士学位录取资格的学生:

1,全国重点大学录取5000元/人;

2.获得区内外普通高校3000元/人的奖励;

3.获得国外高校保送硕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人;

4.获得国内高校保送硕士生奖励2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