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管理职能

研究生院和研究部的职能:

第一,学位点的申报和建设;

二是研究生招生、培养、考试和就业管理;

三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社区管理;

四、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管理;

五、研究生层次的联合办学管理等。

招生办公室

1,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组织招生;

2、组织各类入学考试,组织协调考试工作;

3.各种研究生层次联合学校的招生管理;

4、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就业指导、派遣。

学位办公室

1,受理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进行资格复审、双盲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上报年度学位授予情况。

给出信息;

2、省、校优秀论文评选,省级论文抽检;

3.研究生导师的选拔、培训和考核;

4.组织学位申报和学科评估;组织学位项目建设。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1,组织专业学位点申报和招生宣传,制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2、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的选拔、培养和评价;

3.联系全国专业学位教学委员会,指导专业学位教学委员会工作和教学中心建设;

4、开展对外合作,组织建设专业学位课程、教学案例库和实践基地。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1,制定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日常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2、指导各级研究生社团等组织开展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

3.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研究生校园安全稳定;

4、做好研究生公寓住宿、奖惩教育、助学贷款、科研资助、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5.做好毕业生创业创新工作。

培训办公室

1.制定并实施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培养计划、课程大纲,审核培养手册;

2、课表、选课、免试管理、公* * *班教学、教务和成绩管理、审核公* * *班教学工作量;

3.开展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研究生中期评估,监控培养质量,推荐优秀教材;

4、负责教室管理、学籍管理、教务管理系统,办理成绩证明;

5.负责学生创新基地管理、国内外参观学校、联合培养;

6.负责培训经费和研究生课程的管理,办理结业证书,做好相关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