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种苗论文
近年来,随着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的逐年扩大,我县实施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首都水资源治理工程任务量大,苗木需求量大,给苗木生产带来了极好的机遇。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上,该县继续巩固发展国有苗圃种苗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社会育苗,初步形成了以国有苗圃为主体、社会育苗为补充的种苗生产体系。目前,全县苗圃基地发展到4000亩,其中:国有苗圃面积达到1800亩,社会苗圃发展到2200亩。2005年新增种苗面积达到1.80万亩,全年种苗产量达到21万株,基本满足了全县工程种苗,为造林绿化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科技,增加种苗的科技含量。
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提高苗木的科技含量,是苗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近年来,在种苗生产过程中,加大了种苗生产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包括地膜覆盖育苗、营养钵育苗、ABT生根粉、根宝等育苗技术。同时,我们还加大了新品种的引进和示范力度,从中国林科院、辽宁杨树研究所引进了廖宇1、2号、3号、抗虫榆树等十余个新品种。在做好现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同时,2005年,国有苗圃与中国林科院联合启动了苗木重点研究项目,重点培育难以生根的优良树种。
三、依法治市,种苗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通过认真贯彻种子法,初步形成了依法进行种苗生产和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实行种苗生产“一签两证”制度,严把种苗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种苗上重点工程,从根本上保证林业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二是实行种苗供应招投标制度,禁止使用“人苗”、“关系苗”,在工程中使用合格种苗和优质种苗,确保工程造林质量。三是实行种苗价格听证制度,坚决制止垄断种苗市场、哄抬种苗价格的行为。通过听取各方意见,确定了合理的种苗价格,有效维护了种苗使用者的利益,保障了种苗生产者和合法权益。
四、夯实基础,全面实施种苗工程。
2000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了4个种苗工程项目,涉及3个种苗生产单位,总投资438万元,其中国债323万元,地方配套115万元。按照省务部制定的《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和“慎用资金、优质量”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认真实施项目。2005年,上述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
五、深化国有苗圃改革,增强发展后劲。
国有苗圃是林木种苗产业的骨干力量,在促进全县林业种苗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2年对两国苗圃进行内部整合,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实行整合资源、合作开发、统一规划、集团化管理的体制。规模的扩大,合理的规划,科学的发展,促进了国有苗圃的快速发展。苗圃设立“四组一队”,即育苗一组、育苗二组、科研组、营销组、绿化组。内部实行了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一个国有苗圃,利用地理位置优势,以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和园林绿化树种为主,成为北方林木良种的展示窗口;国有二苗圃,土地面积大的优势,是商品苗的主要产地。同时,借助国有苗圃的技术、信息、市场优势,与分散的苗圃户形成利益统一体,探索“苗圃+农户”的联合发展路径,实行集团化发展、低成本扩张,促进了苗圃社会化发展的积极性。此外,近年来,我们在做好苗木生产供应的同时,拓宽了苗圃的服务领域,以苗木营销和造林建设为重点,这无疑为苗圃的发展增添了活力和后劲。第一,种苗营销方面,随着种苗基地的扩大,与河北、河南、内蒙古、陕西几个大型种苗基地进行经济合作,借助我们的地理优势,也是东西部的结合点。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大项目、大苗木、大市场”的现状,建立了北方林木种苗科技市场,组建了营销团队,有效解决了区域种苗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二是在造林施工方面,具有近年来任务大、时间紧的特点,作为林业部的服务单位,技术力量雄厚,苗木品种齐全,施工设施完备。2003年,成立了一支100人的专业队伍,加入到全县的林业生态建设中。在绿化施工中,本着“诚信服务,质量第一”的原则,施工质量达到了业主满意,在社会上赢得了赞誉。
2006年林木种苗工作计划:
面对当前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形势,2006年我县林木种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绿色县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业管理,优化生产结构,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努力促进全县林木种苗健康持续发展,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