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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保险法中的职工保险

社会保险是宪法赋予公民基本生活的基本保障制度,让公民的基本权益不是关乎部分公民——“劳动者”或参保人的权益。因此,以社会保险参保人缴纳保费的多少来决定公民是否享有社会保险权利,或者说“缴费多,享受社保就是偷懒”,这是剥夺了公民平等享有国家宪法权利和公共财权,是极其错误的。社会保险是一项基本的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护公民和社会稳定的法律制度。少数富人靠丰厚的工资多劳多得,霸占国家公共财政,不是借口。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享受与国家社会保险同等数额的资金。只要那些有钱的工人或者商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就可以实现更多的养老和医疗!

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初衷是为我国6543.8+0.3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立法。然而,法律草案第一条旨在维护“参保人”的利益,而分则规定参保人为“职工”,让占人口绝大多数的“非职工”成为社会保险中的“局外人”?所以《社会保险法》变成了《职工保险法》?这违背了立法的初衷。要实现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执政纲领和政策,就必须彻底改变社会保险制度围绕“从业人员”的思维,以全体农村居民、城镇非正规从业人员和流动人口为重点。总之,社会保险立法保护的对象是全体中国公民,而不是某些劳动者!

2、社会保险和社会统筹的国家责任比例。

现有社会保险法(草案)的缺陷毋庸讳言,就是政府责任不到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框架难以满足6543.8+03亿人的社会保险需求。这与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国家社会保险保障的基本权利格格不入,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发展目标有差距!

按照《社会保险法(草案)》采用的传统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单位和个人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责任人,那么6543.8+0.3亿人中只有2亿左右的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社会保险权益,劳动部门的统计也是2亿人左右。草案没有看到国家对公民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责任。

比如现有的2亿参保人数据,每人平均缴纳2万元保费,单位和国家缴纳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应为16万亿元。但实际上,社会保险基金远没有这么多!好像什么单位都交了社会保险费,国家却没有承担相应的部分。但实际上,有的地方农民工返乡就交了保险费,地方政府把国家财政拨付的社保资金留下了!问题是社会保险基金严重不足。社会保险覆盖率低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654.38+0.3亿人扣除约4亿未成年人由家庭抚养,9亿城乡居民需要社会保险覆盖。目前只有两亿左右的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包括公务员)。按照现有的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大量的农民和失业不稳定人群将很难享受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覆盖每一个公民的愿望都是骗人的!显然,现有的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存在根本性缺陷,其核心是国家对每个公民的社会保险责任不到位。由社会保险统筹参保人决定公民享受社会保险是本末倒置!实现社会保险覆盖每个公民的最佳方式是国家首先将9亿人的社会保险基金到位。即使每个公民国家每年投入500元保险资金,国家每年也会流出4500亿财政资金全额作为社会保险基金。

事实上,在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中,无论是国家财富的积累,还是个人和企业的储蓄,都来源于劳动者的生产劳动实践,只是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不同的劳动者、企业和国家所获得的收入分配是不同的。人们通过生产劳动获得报酬,然后用于消费,同时留下一部分储蓄用于养老、医疗、突发重大事件等应急需要。这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传统流程。现在社会上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过是国家而不是个人积累一部分财富,为将来的养老、医疗做准备。所以我们说人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无非是两种情况。第一,人人自助;第二,国家已着手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分为国家全额投资和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投资三种方式。

3.储蓄存款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补充形式,商业银行应确保储蓄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在没有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中国有大量的人以储蓄存款的方式实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所以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储蓄存款制度,应该算是中国6543.8+0.3亿人的社会保险方式之一!在社会保险无法有效覆盖绝大多数人的情况下,国家应该鼓励并立法保障公民通过个人储蓄存款实现社会保险保障。比如要求银行是公民社会保险存款的专用账户,对社会保险存款实行高息长期存款,国家在给予配套资金,解决社会保险的有效覆盖问题。如果国家确实无法保障绝大多数人的社会保障,提高个人收入分配水平,建立个人储蓄存款保障制度,是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措施之一。

4.公务员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公务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基于公共财政支付公务员工资福利的现实。在公务员薪酬的大背景下,公务员的薪酬已经成为垄断行业和企业薪酬之后的高薪群体。与普通工人相比,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更高。普通劳动者按当地最低工资或平均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公务员不缴纳。也就是说,同等收入水平下,普通劳动者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公务员不需要,这是不公平的!违反宪法中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则。为什么同样的报酬,公务员和普通劳动者会有差距?而且公务员在住房等很多领域享受着高于普通社工的特殊待遇。所以在公务员和普通劳动者工资水平相同的同时,在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问题上,劳动者应该享受和公务员一样的待遇!

5.社会保险法应当举行立法听证会。

2005年召开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听证会,开启了中国开放立法和民主立法的新时代。但个人纳税人数不会超过3亿,与《社会保险法》涉及的公民人数相差甚远!现有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人数和范围严重不足。如果广泛征求全体人民的意见,从根本上改革社会保险总体模式,那么社会保险覆盖城乡居民的目标将是一句空话,社会保险立法将是不完善的!举行社会保险立法听证会是集思广益,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创新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客观要求!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来自不同党派和团体的意见和建议!既然人大已经敞开大门听取民意,为什么不举行立法听证会?举行不同阶层公民广泛参与的立法听证会,是解决社会保险立法分歧的最好办法!

为了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实现现有的全民社会保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笔者建议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大幅修改,突破现有保险制度的缺陷和障碍,确保国家社会保险责任的率先履行和履行,实现人人享有国家社会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