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心理学的论文题目是社会行为的个案研究。谢谢你的帮助。

一.案例:

2005年9月下旬,浙江温州警方宣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告破。令人震惊的是,制造这起严重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罗和,竟是长沙岳麓山下一所知名大学出来的“天之骄子”。他们作案的动机是为了获得创业的“第一桶金”,早日实现自己的老板梦。警方还发现,他们之前在深圳抢劫并杀害了一名兄弟。

记者昨日了解到,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沉迷编程,缺课。

卓克,27岁,1978年出生于四川乐山市仁寿县的一个贫困山村。从65438到0998,卓克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长沙某著名大学的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

大二的时候,卓克依然保持着勤奋的本色。但看到同学们一个个谈着恋爱,经常出入餐厅舞厅,心理就失衡了。从1999的下学期开始,卓克很少参加班里的集体活动,甚至很少和舍友交流,整天沉迷于网络,琢磨那些在外人看来极其无聊的程序代码。大三的时候,他设计编写了“企业资源计划软件”,让国内很多知名软件公司的老总印象深刻,纷纷邀请他去工作。

因为卓克全神贯注于自己的编程,他的学习每况愈下。2002年6月大学毕业时,因为少了0.5个学分,没能拿到毕业证。

尽管如此,他还是在一家高科技公司找到了工作。老板很赏识他,打算只要试3个月就去办理转正手续。可惜三个月后,因为拿不到大专文凭,他不得不选择主动辞职。

去了解那个抢劫并杀害朋友的兄弟。

就在的人生陷入低谷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所谓的朋友——罗。罗也是四川人。他也是1998毕业于长沙那所著名大学的化工系。由于校友和老乡的关系,两人很快成了“铁哥们”。

罗当时是广州某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日子过得很滋润。公司还给他配备了专车。但没过多久,随着公司前负责人因经济问题出事,罗的日子就不好过了。罗干脆辞掉工作,和一起来到深圳“闯世界”。但是他们在外面跑了很多天,也没有找到工作。他们的积蓄很快就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

2004年9月的一个晚上,罗特意邀请到海边。在他们进行了一次“交心”的谈话后,罗鼓励和他一起找一个有钱的老板,并筹集资金作为老板做生意。

两人一拍即合。过了一会儿,罗和悄悄跟在坐在名车里的大佬们后面,等待着下手的机会。但这些老板大多都有保镖,防范措施非常严格,导致他们无法得逞。结果两人只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为了跟踪老板们的车,罗和决定先弄一辆车,他们把目标锁定在司机身上。65438 2004年2月初的一天晚上,他们携带水果刀、电棍、绳索在深圳桂芳园小区撞上一辆非法营运的“黑”车,伺机杀害司机,抢走现金100余元,港币40余元,手机一部。他们连夜赶到广东省中山市,将尸体埋在一座荒山上,然后迅速逃离。

因为留在深圳,担心犯罪,罗和决定转移自己的“根据地”,在有钱人集中的温州做一笔“大买卖”,以求在30岁之前拿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

这个富人死在“得力助手”手里

这年春节前夕,和逃到了温州。卓找到了一份网络管理员的工作,而罗则在温州富商林的公司做销售。他很快得到了林的赏识,成了林的“左膀右臂”。罗建林的生意很大。知道家里很有钱,他心里有个不好的想法。

4月底,罗偷偷配了林家的钥匙。为了掩人耳目,他不顾林先生的极力挽留,借口“回老家做生意”辞职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罗和在温州市龙湾区租房居住,卓对林进行跟踪监视,摸清其日常生活规律和活动情况。7月28日早上1点,看见林从外面回家。早在附近等候多时的罗、二人,头上套了长袜,戴上面具,用钥匙开了林家的门,鬼鬼祟祟地溜了进去。

在三楼的卧室里,还没等已经睡着的林反抗,罗和卓就用绳子捆住了他们的手脚,用胶带蒙住了他们的眼睛。他们在林的家里发现了1000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台DVD播放机。之后,两人强迫林交出他的信用卡。但林说信用卡放在公司办公室,钥匙由秘书保管。罗不信,拿着林的一串钥匙跑到林的相邻办公楼,卓负责看守林。罗发现钥匙真的打不开办公室的门,就跑到林的车上去找。结果,钥匙不见了。

罗回到林住处后,继续逼迫林说出藏钱的地点,但林始终一言不发。这时,说:“这么点钱,没必要再杀人了”,罗不同意。两人最终用绳子将林活活勒死,并将尸体掩埋。

第二天,两人分道扬镳。罗逃到了江苏、上海等地,而几天后在温州路的一家网吧找到了工作。

第三次“销售”提前流产

虽然已经夺去了两条生命,但由于抢的钱不多,罗和卓继续寻找新的目标,准备择机做第三次“生意”。幸运的是,这个案子是在他开始之前犯的。

7月30日,温州警方接到林某家人报警,称林某失踪多日,杳无音信。

8月下旬,在警方调查林的社会关系时,一个曾在林公司工作过的名叫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查,“罗辉”为罗,此人入职时提供的资料均为伪造。与此同时,罗正与一个名叫的人密切联系。

9月14日晚,警方在一家网吧将卓克抓获。卓如实供述了伙同罗两起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随后,警方追踪并逮捕了罗。

罗向警方交代,自从进入林某的公司后,他凭借自己的能力很快赢得了林某的赏识,几乎成了林某的“心腹”,后来就住在林某家里。面对老板的信任和赏识,罗没有报恩,而是企图继续完成他的计划,和一起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

(来源:长沙晚报作者:陈国忠吴东亮日期:07-02-13)

二、案例分析

根据奥地利精神病学家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理论,每个人都有自卑感,每个人都追求成功和优越感,这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必要元素,罪犯也不例外。不良的社会经济条件是造成个人所有权的主要因素之一。案件中的卓克出生在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的一个贫困山村,属于社会经济地位低下的人。受限于自身条件,很可能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过度补偿行为来克服自我拥有感。这样做经常违反社会禁令,导致犯罪。尤其是看到同学们一个个谈着恋爱,经常出入酒店和舞厅,心理就失衡了。这是他犯罪的潜在心理因素。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犯罪是必要的,是有动机的。卓克大学没有拿到文凭,他的工作也不顺利。而且罗在深圳转了几天,也没找到工作。他们的积蓄很快就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这就形成了他缺乏最基本的需求——生理需求。两人去海边商量。需求激励人们开展活动并维持活动。于是需求就成了活动的动力。可以说这是一种具有一定强度需要的犯罪动机。

和罗这次的犯罪是有预谋的犯罪。预谋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是一种基本的、典型的犯罪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是犯罪分子从形成犯罪动机,到准备实施犯罪,再到实施犯罪的一种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和罗的犯罪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找一个有钱的老板,筹钱当老板做生意。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积极创造发现和发现犯罪的情景,从而实现犯罪动机。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在准备作案的时候犯了第一次罪。在杀死他们的兄弟后,他们表现出焦虑和恐慌。于是,他逃离了深圳,并转移了作案地点。

但是,他们的犯罪目的并没有真正实现,他们的犯罪动机依然存在。犯罪动机具有维护和调节功能。如果犯罪没有达到目的(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他们会不断做出调整,使其不偏离原来的方向。它会驱使个体维持(或强化)这种犯罪行为,或者改变方向以达到目的。于是,罗、逃到温州,找到温州富商林实施犯罪。

从上面可以得出结论,卓克原本是一个勤奋进取的大学生。他所受的教育使他在犯罪过程中出现了心理对立。他说:“这么一点钱,没必要再杀一个人。”。这是心理冲突的动力,也是犯罪心理的良性转化。然而,由于不良诱因的刺激,卓克不仅没有接受进一步的教育,反而使他的犯罪心理发生了良性转化。反而因为同案犯(罗)的哄骗、教唆,犯了第二宗罪(杀人)。让犯罪心理进一步转化为恶性。

杀害林后,由于所获赃款数额较小,、罗的犯罪目的仍未实现,故继续图谋第三次作案。我相信如果他们没有被警察抓住,他们会继续实施,直到达到犯罪目的。

《当代教育论坛》杂志执行主编胡国强认为,罗和给社会留下了太多的教训和反思。首先,作为学校,要对大学生进行毕业前的职业选择和创业教育,让他们认识到成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没有捷径可走。作为用人单位,要善待刚毕业的大学生,多考虑他们的感受,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和提高。有资料显示,我国大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很大程度上是毕业后心理失衡造成的。如何面对压力?如何面对挫折?如何面对社会?这成为年轻人继高等教育之后的又一新课题。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心理学硕士生石表示,罗和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并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是因为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他们的出身相对卑微,但身边的生活圈子却很优秀。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做出巨大的成就。但在现实世界中,只有少数人能做一些事情。罗和都渴望创业,但他们不愿意相反,他们愿意承担风险。他们希望学习电视剧中“大佬”的历史,先用鲜血积累一些原始资本,然后开始所谓的从黑到白的上流社会生活。可惜,现实就是现实。其实,学会享受平淡生活的快乐该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