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防止“唯论文”现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导向、严格底线要求、优化评价方式、加强学风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详情如下:
1.一篇论文的好坏,不能简单的以发表论文、职称、荣誉、资历等来判断。,以防止“以刊物论文章”、“以刊物论文章而不是以人论文章”。
2.不要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论文在国际期刊上一家独大。
3.不得为追求国际出版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4.SSCI和CSSCI收录论文数、引用率、影响因子等指标不应简单与资源配置、物质奖励、绩效工资挂钩,防止论文被高额奖励。
5.SSCI、CSSCI等论文数量不应作为导师岗位遴选和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
6.SSCI、CSSCI等论文数量不得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
7.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应成为授予学位的唯一标准。
8.学历和职称不得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
9.不允许多次评价和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率。
10,不盲目接受、引用、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名,不过度依赖基于发表论文的排名评价。
中国青年网-教育部:不要为了追求论文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