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文件

国际著名的教育改革理论专家哈弗洛克(R.G.Havelock)教授曾这样定义“教育改革”:“教育改革是对教育现状的任何有意义的改变”。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包括各级各类教育。各级教育都有自己的特点,即使是“以人为本”,在不同的阶段也有不同的要求。婴幼儿和儿童,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都有不同的规律。

在教育改革的研究文献中,很多术语是可以互换使用的,我们经常看到:变革、改革、创新、改进、革命等。

从这个定义出发,有三点值得注意:

首先,教育改革是以“教育地位的改变”为基础的。无论我们的想法在理论和思想上多么美好,如果不改变实际的教育现状,都不能称之为教育改革。

其次,教育改革以“有意义的转变”为标志,即教育改革有明显的具体效果或结果,这意味着教育的初始状态与后期状态明显不同;

再次,教育改革是一个中性的概念,表达的是当前教育形势已经发生的变化和改变,而不一定是一种进步或提高。换句话说,教育改革的结果可以是积极的(教育进步),也可以是消极的(教育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