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和环境在儿童心理发展中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基因决定论对儿童发展的解释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怀疑,人们把目光投向了自然生物因素以外的环境。环境决定论认为,真正对儿童发展起绝对作用的力量是儿童的生活环境和后天得到的教育引导。环境决定论虽然否认遗传和生物因素在儿童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但仍然认为儿童的发展受到儿童主观控制之外的某种因果关系的制约。

洛克是环境决定论的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他主张“教育是万能的”。他在《教育漫谈》中指出,孩子就像一块“白板”。他们长大后,是好是坏,是有用还是无用,是觉得幸福还是痛苦,主要是由他们所受的教育决定的。“人类之所以如此不同,是因为教育”。华生注重对儿童行为过程的探索。他从对刺激-反应机制形成过程的研究中,发现了外界刺激的性质对儿童行为的意义,提出了环境决定儿童发展的观点。他说:“给我十几个健康的孩子和特殊的环境。我可以用特殊的方法随意改变他们,或者让他们成为医生、律师、艺术家、大商人或者乞丐、小偷。”在沃森眼里,孩子生活的环境就像一个模子,孩子的个体发展完全取决于模子的形状。这个模子的形状取决于提供给孩子的完全可控的学习和训练内容。环境决定论否认人的生物遗传素质对儿童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确信对儿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他们后天的生活经验和环境影响,所以环境决定论也叫养育论。环境决定论关注儿童成长的环境条件,后天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对儿童生长发育的重要影响。对此,应该承认,与基因决定论相比,它找到了一个对儿童发展影响更大的变量。因此,环境决定论对儿童教育实践的影响远远大于遗传决定论。在某些情况下,环境决定论甚至成为教育影响和控制儿童发展的唯一合理合法的依据。环境决定论的盛行直接导致了传统教育实践的特点,如重视教师权威、书本知识、学校纪律等。其目的是通过控制儿童学习活动的环境、内容和方法来控制儿童的发展。“严师出高徒”、“棍棒底下出孝子”等谚语在中国广为流传,是环境决定论潜移默化影响人们选择教育方式的结果。环境决定论既肯定了儿童发展的可塑性,又把儿童在发展过程中的地位牢牢地固定在被塑造而没有自主性的地位上。众所周知,孩子的发展是由遗传和环境(包括教育和文化)共同作用决定的。有些学者把遗传比作种子,把环境比作土壤。植物没有土壤没有种子就不能生长,有种子没有土壤就不可能发育生长。其他人分别把遗传和环境比作燃料和氧气。为了燃烧,燃料和氧气是不可或缺的。同样的道理,孩子需要遗传和环境的协同作用才能获得发展。但是,遗传学家和环境学家所达到的* * *知识是相当笼统的,关于遗传和环境通过什么机制对儿童的发展起作用,我们还没有达到* * *知识。遗传和环境的作用:遗传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必要物质前提。遗传素质是指祖先的许多生物特征通过遗传传递,即身体的形态、结构、感觉特征和神经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等解剖和生理特征。遗传素质的个体差异为儿童发展的个体差异提供了最初的可能性。自然环境的作用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只是为儿童心理发展提供了可能性,而环境和教育规定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现实性。人的心理发展是遗传、环境和教育综合作用的结果。遗传因素是心理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生物学前提,为心理发展提供了潜在的可能性,而环境和教育又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儿童的心理发展是由其环境条件(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决定的,其中教育条件起主导作用。影响孩子心理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环境因素,主要是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家庭文化水平、经济水平、家庭结构、家庭关系、成人对孩子的态度、幼儿园和学校环境、教师的教育态度、社会文化背景、生活环境等都可以影响孩子的心理。